婦人妊娠病脈證治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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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曰。
婦人得平脈。
陰脈小弱。
其人渴。
不能食。
無寒熱。
名妊娠。
桂枝湯主之。
于法六十日當有此症。
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
加吐下者則絕之。
桂枝湯方(别見) 經言陽搏陰别。
為有子。
蓋謂脈之外廓。
沉柔而得陰脈之常。
但中間一線陽脈。
高起而搏指。
特與平部之陰脈各别。
是陰中另具一陽也。
非有子而何哉。
又言左尺滑者妊也。
夫滑為氣血交聚之診。
左尺應胞門。
胞門之中。
陽精如端居貴人。
而婦人之氣血。
會聚而包裹之。
其脈安得不以滑見耶。
二說俱就左尺而言之也。
又曰。
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蓋謂心腎同主手足之少陰。
而司精血相通之妙者也。
夫兩物相擊。
輕小者動。
亦受擊者動。
已見動脈下。
今心主之脈。
無端而動甚。
豈非下焦腎中。
得外陽以實之。
而上擊之所緻乎。
故知妊子也。
此從寸口而言之也。
然三說雖各不同。
而其理則一。
以尺脈之兩邊。
沉柔細滑而得陰體。
故其中始見弦長。
而别為搏指。
因之上沖寸口。
而見動甚矣。
此諸脈與外症之暈眩嘔逆相符也。
本經平脈。
不特尺不陽搏陰别。
及不滑。
并手少陰不動之類。
凡不沉浮遲數者。
皆在其中。
此仲景于經旨之外。
又言妊娠之變診也。
陰脈、以下文小弱。
及桂枝湯脈之陽浮陰弱推之。
當指沉按而言。
以陰脈小弱。
言四髒之心肝脾肺。
而不言腎。
腎中得别陽以實之。
豈有小弱之理。
惟是四髒之精氣。
趨固胎元。
故見小弱。
正與前人三說。
相為表裡。
蓋惟腎脈搏别滑實。
故緻四髒之陰脈小弱。
則仲景丢開尺脈。
而言四髒之陰脈。
與經文撇開足少陰。
而言手少陰者同義也。
但凡渴而不能食者。
多有寒熱之外症。
以少陽中風寒。
則渴而默默不欲食。
且寒熱往來耳。
今既有此而無彼。
合而斷之。
脈平、為人病脈不病。
四髒之陰脈小弱。
為髒真趨赴腎經以養胎。
渴、為津液下掣。
不能食、為生氣上沖。
故知為妊娠矣。
桂枝湯養陽以益陰。
故主之。
養陽、則實上以禦下之沖氣。
故能食。
養陽以益陰。
則陰脈不小弱。
而渴亦可止也。
六十日、胎氣已成。
陰血奔赴。
故于法當有前此之脈症。
以胎氣已成。
則向長之機勢上侵。
而不能食。
陰血奔赴。
故陰脈小弱而渴也。
設或醫家以微渴而誤清上焦之火。
則上虛而胎氣益張。
因少不能食而誤傷中土之陰。
則胃幹而髒真失養。
胎氣下張而上沖。
故不食既早。
髒真自虛而下顧。
故幹渴先形。
前項脈症。
遂減卻一月。
而于三十日見矣。
若逆甚而因渴以吐之。
因不能食而下之。
吐則上提。
而陰血不下貫。
故不渴。
下則下洩。
而生氣不上沖。
故反能食。
遂絕然無前此之脈症矣。
然至陰血不下貫。
生氣不上沖。
豈妊娠之佳兆乎哉。
此處主桂枝湯。
當但服藥。
而不啜熱粥為合。
蓋啜粥是助桂枝辛甘之性以祛邪。
不啜粥則任芍藥酸斂之性以養髒故也。
絕之之義。
錢塘婁氏。
謂絕止醫治。
本經從無此噴飯之文。
李徐氏。
謂絕止吐下。
仲景又無此不傳之藥。
且于文于理。
明明言常例該遲至六十日。
治逆則早見三十天。
逆甚則母氣不相顧。
子氣不日增。
而無此矣。
蓋危詞也。
嗚呼。
吾安得知音者。
而與之讀金匮之文耶。
婦人宿有病。
經斷未及三月。
而得漏下不止。
胎動在臍上者。
為痼害。
妊娠六月動者。
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
下血者。
後斷三月也。
所以血不止者。
其不去故也。
當下其桂枝茯苓丸主之。
(音胚凝血也) 桂枝茯苓丸方桂枝茯苓芍藥丹皮桃仁(各等分去皮尖熬) 上五味。
末之。
煉蜜和丸。
如兔屎大。
每日食前服一丸。
不知。
加至三丸。
本條十一句。
凡兩段。
前五句為一段。
辨似胎而非胎之病。
後六句為一段。
言雖病而暗妊之胎。
總以本方為主治。
諸注混淆。
不得經旨。
死血也。
詳瘕注。
痼者固也。
痼者。
病之堅固宿痰也。
婦人之經血。
其精悍之源。
起于陽明胃腑。
然後由髒腑而充貫經絡。
與男子同。
但男子藏而不瀉。
婦人則十二經各從内絡。
而漸注于血室。
血室者。
胞門在其左。
子戶在其右。
形氣相隔。
而以窈冥之細絡相通者也。
胞門中清虛無物。
則血室滿而氣盈血溢。
從貼脊而下。
卻前行由少腹。
而出從溺管之下。
陰庭之上一竅。
以為月水。
若胞門貯有陽精。
則血室中之氣血。
如朝觐會同之象。
而旁從窈冥之細絡。
趨赴胎元而輔翼滋養之。
使血室虛而不滿。
且吸取十二經之精汁以為供奉。
故經斷也。
然婦人前陰。
列有三竅。
假令道路不明。
則是動是漏。
總不能辨。
且後文腹痛。
小便不利等症。
亦安能了然耶。
故不惜饒舌。
瑣屑言之。
膀胱、浮居少腹。
(膀胱居腸之中。
何謂浮居少腹。
蓋對陰庭及血道而言也)。
其竅原高。
陰庭即交接處。
上通胞門子戶。
其位次之。
血室路經貼脊。
其位最下。
但其道自腰俞之下。
卻從絡脈而前行少腹。
又纏中道而出向陰庭之上壁。
故曰溺管之下。
陰庭之上者此也。
是胎動之血。
已于血室中通過胞胎。
而為撒手失護之血。
其道從胎中。
直由陰庭正道而下。
下多。
則胎落而不可安也。
胎漏之血。
因血絡為痼所阻。
未及到胎。
而為血室失守之血。
其道由貼脊之腰俞。
曆少腹而下者。
較之胎動落胎。
為可少耽時日。
而安之十得其七也。
診
婦人得平脈。
陰脈小弱。
其人渴。
不能食。
無寒熱。
名妊娠。
桂枝湯主之。
于法六十日當有此症。
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
加吐下者則絕之。
桂枝湯方(别見) 經言陽搏陰别。
為有子。
蓋謂脈之外廓。
沉柔而得陰脈之常。
但中間一線陽脈。
高起而搏指。
特與平部之陰脈各别。
是陰中另具一陽也。
非有子而何哉。
又言左尺滑者妊也。
夫滑為氣血交聚之診。
左尺應胞門。
胞門之中。
陽精如端居貴人。
而婦人之氣血。
會聚而包裹之。
其脈安得不以滑見耶。
二說俱就左尺而言之也。
又曰。
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蓋謂心腎同主手足之少陰。
而司精血相通之妙者也。
夫兩物相擊。
輕小者動。
亦受擊者動。
已見動脈下。
今心主之脈。
無端而動甚。
豈非下焦腎中。
得外陽以實之。
而上擊之所緻乎。
故知妊子也。
此從寸口而言之也。
然三說雖各不同。
而其理則一。
以尺脈之兩邊。
沉柔細滑而得陰體。
故其中始見弦長。
而别為搏指。
因之上沖寸口。
而見動甚矣。
此諸脈與外症之暈眩嘔逆相符也。
本經平脈。
不特尺不陽搏陰别。
及不滑。
并手少陰不動之類。
凡不沉浮遲數者。
皆在其中。
此仲景于經旨之外。
又言妊娠之變診也。
陰脈、以下文小弱。
及桂枝湯脈之陽浮陰弱推之。
當指沉按而言。
以陰脈小弱。
言四髒之心肝脾肺。
而不言腎。
腎中得别陽以實之。
豈有小弱之理。
惟是四髒之精氣。
趨固胎元。
故見小弱。
正與前人三說。
相為表裡。
蓋惟腎脈搏别滑實。
故緻四髒之陰脈小弱。
則仲景丢開尺脈。
而言四髒之陰脈。
與經文撇開足少陰。
而言手少陰者同義也。
但凡渴而不能食者。
多有寒熱之外症。
以少陽中風寒。
則渴而默默不欲食。
且寒熱往來耳。
今既有此而無彼。
合而斷之。
脈平、為人病脈不病。
四髒之陰脈小弱。
為髒真趨赴腎經以養胎。
渴、為津液下掣。
不能食、為生氣上沖。
故知為妊娠矣。
桂枝湯養陽以益陰。
故主之。
養陽、則實上以禦下之沖氣。
故能食。
養陽以益陰。
則陰脈不小弱。
而渴亦可止也。
六十日、胎氣已成。
陰血奔赴。
故于法當有前此之脈症。
以胎氣已成。
則向長之機勢上侵。
而不能食。
陰血奔赴。
故陰脈小弱而渴也。
設或醫家以微渴而誤清上焦之火。
則上虛而胎氣益張。
因少不能食而誤傷中土之陰。
則胃幹而髒真失養。
胎氣下張而上沖。
故不食既早。
髒真自虛而下顧。
故幹渴先形。
前項脈症。
遂減卻一月。
而于三十日見矣。
若逆甚而因渴以吐之。
因不能食而下之。
吐則上提。
而陰血不下貫。
故不渴。
下則下洩。
而生氣不上沖。
故反能食。
遂絕然無前此之脈症矣。
然至陰血不下貫。
生氣不上沖。
豈妊娠之佳兆乎哉。
此處主桂枝湯。
當但服藥。
而不啜熱粥為合。
蓋啜粥是助桂枝辛甘之性以祛邪。
不啜粥則任芍藥酸斂之性以養髒故也。
絕之之義。
錢塘婁氏。
謂絕止醫治。
本經從無此噴飯之文。
李徐氏。
謂絕止吐下。
仲景又無此不傳之藥。
且于文于理。
明明言常例該遲至六十日。
治逆則早見三十天。
逆甚則母氣不相顧。
子氣不日增。
而無此矣。
蓋危詞也。
嗚呼。
吾安得知音者。
而與之讀金匮之文耶。
婦人宿有病。
經斷未及三月。
而得漏下不止。
胎動在臍上者。
為痼害。
妊娠六月動者。
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
下血者。
後斷三月也。
所以血不止者。
其不去故也。
當下其桂枝茯苓丸主之。
(音胚凝血也) 桂枝茯苓丸方桂枝茯苓芍藥丹皮桃仁(各等分去皮尖熬) 上五味。
末之。
煉蜜和丸。
如兔屎大。
每日食前服一丸。
不知。
加至三丸。
本條十一句。
凡兩段。
前五句為一段。
辨似胎而非胎之病。
後六句為一段。
言雖病而暗妊之胎。
總以本方為主治。
諸注混淆。
不得經旨。
死血也。
詳瘕注。
痼者固也。
痼者。
病之堅固宿痰也。
婦人之經血。
其精悍之源。
起于陽明胃腑。
然後由髒腑而充貫經絡。
與男子同。
但男子藏而不瀉。
婦人則十二經各從内絡。
而漸注于血室。
血室者。
胞門在其左。
子戶在其右。
形氣相隔。
而以窈冥之細絡相通者也。
胞門中清虛無物。
則血室滿而氣盈血溢。
從貼脊而下。
卻前行由少腹。
而出從溺管之下。
陰庭之上一竅。
以為月水。
若胞門貯有陽精。
則血室中之氣血。
如朝觐會同之象。
而旁從窈冥之細絡。
趨赴胎元而輔翼滋養之。
使血室虛而不滿。
且吸取十二經之精汁以為供奉。
故經斷也。
然婦人前陰。
列有三竅。
假令道路不明。
則是動是漏。
總不能辨。
且後文腹痛。
小便不利等症。
亦安能了然耶。
故不惜饒舌。
瑣屑言之。
膀胱、浮居少腹。
(膀胱居腸之中。
何謂浮居少腹。
蓋對陰庭及血道而言也)。
其竅原高。
陰庭即交接處。
上通胞門子戶。
其位次之。
血室路經貼脊。
其位最下。
但其道自腰俞之下。
卻從絡脈而前行少腹。
又纏中道而出向陰庭之上壁。
故曰溺管之下。
陰庭之上者此也。
是胎動之血。
已于血室中通過胞胎。
而為撒手失護之血。
其道從胎中。
直由陰庭正道而下。
下多。
則胎落而不可安也。
胎漏之血。
因血絡為痼所阻。
未及到胎。
而為血室失守之血。
其道由貼脊之腰俞。
曆少腹而下者。
較之胎動落胎。
為可少耽時日。
而安之十得其七也。
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