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論傷官取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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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傷官取運,即以傷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傷官用财,财旺身輕,則利印比;身強财淺,則喜财運,傷官亦宜。

     徐注:八格之中,傷官格變化最多,取運亦多變化(參觀配氣候得失節)。

    傷官與食神一也。

    傷官生财,格之正也,以身輕身重,異其趨向。

    如本篇史春芳造: 壬午己酉戊午庚申 庚戌辛亥壬子癸醜甲寅乙卯 庚申時逢戊日,亦專祿格也(見食格謝閣老造),而日元坐印,己土透幹,亦可作刃論,較謝造尤強。

    壬水之财,雖生于申,而隔離太遠。

    運喜食傷财地,辛亥、壬子、癸醜三十年,花團錦簇,洵不易遇,正符身強财淺,運喜财地,傷官亦宜之說也。

     甲子乙亥辛未戊子 丙子丁醜戊寅己卯庚辰辛巳 此本篇羅狀元命。

    金水傷官,本喜見官,而此則生于小陽春時節,未中藏火,不虞寒冷,亥未拱合,透出乙木,則傷官化為财矣。

    年時兩子,仍是食神生财之局,惟日元太弱,運喜印比幫身。

    庚辰辛十五年,最為美境;戊寅、己卯二十年,究嫌财旺身弱。

    再者金水之局,本喜火暖,今原局雖不見官星,而運行東南陽暖之地,和煦之氣,可以補助其不足。

    言運者必須參合研究之地。

     己卯丁醜丙寅庚寅 丙子乙亥甲戌癸酉壬申辛未 此亦傷官生财格,身旺财輕,與上造适相反。

    醜為金庫,己庚并透,為财傷有情也。

    酉申辛三運為最美;壬癸運為傷官見官,雖身旺不甚為忌,究非美運。

    财為最喜,而食傷則有分别,戊戌未為燥土,不及己醜辰濕土,以濕土能洩火之氣而生金也。

     原文:傷官佩印,運行官煞為宜,印運亦吉,傷食不礙,财地則兇。

     徐注:傷官佩印者,一由于日元弱,傷官洩氣太重,以制傷扶身而用印;二由于夏水見火,身強不弱,而火旺木枯,必須得水潤澤。

    是因調和氣候而用印也。

     壬申丙午甲午壬申 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 如本篇孛羅平章造,兼制傷扶身與調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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