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論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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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丁醜、丙寅、庚寅,己與庚同根月令是也。

     徐注:格局之高下,全在于清濁。

    亦有清中轉濁、濁中轉清者,如以格局論,何格無貴,何格無賤?要未可一例論也。

    秦造己與庚同根,月令而透出,為其轉清之處,亦即秀氣之點也。

     原文:有傷官佩印者,印能制傷,所以為貴,反要傷官旺,身稍弱,始為秀氣。

    如孛羅平章命,壬申、丙午、甲午、壬申、傷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潤,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貴。

    然印旺極深,不必多見,偏正疊出,反為不秀,故傷輕身重而印绶多見,貧窮之格也。

     徐注:凡需要佩印者,必是身弱也。

    傷旺身弱,洩氣太過,則用印制傷而滋身,兩得其用。

    如孛羅平章造,木衰火旺,得壬水制火以生木,位得其力。

    至于木火傷官,生于夏令,即身旺亦須略見水以潤之,是為調和氣候之例外。

    不僅木火需要調候,火土亦然。

    如某縣令造,癸酉、己未、丙午、癸巳、火炎土燥,必須得水以潤之,是為傷官用官,制劫以護财,亦即調候之意也。

    至于偏正疊出,略嫌不清,因需要而用之,亦無妨礙,但過多則為病耳。

    身重則不需要印绶生助,傷輕忌印克制。

    若四柱有印而無财,為有病無藥。

    宜為貧窮之格也。

     原文:有傷官兼用财印者,财印相克,本不并用,隻要幹頭兩清而不相礙;又必生财者,财太旺而帶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帶财,調停中和,遂為貴格。

    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财太重而帶印,而丁與壬隔以戊已,兩不礙,且金水多而覺寒,得火融和,都統制命也。

    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與壬不相礙,一丞相命也。

    反是則财印不并用而不秀矣。

     徐注:傷官兼用财印,實非兼用也,此與财格用印,印格用财相同。

    丁酉一造,雖不土金傷官,而實财多身弱,用印以培補日元,用神在印,故運行丙午丁未印地而大發。

    壬戌一造,火旺土焦,用财以損印,用神在财,故運行辛亥壬子癸醜财地而大發。

    表面雖不土金傷官格局,而其實月令傷官,不過為财之根耳。

    但财印既并透幹頭,則以不相礙為最要條件,否則,印旺可以用财,财旺隻能用劫,不能用印。

    蓋财印相戰。

    格局不清,即行佳運,亦無善況。

    此地位次序以不能不注意也(參觀論财論印節)。

     原文:有傷官用煞印者,傷多身弱,賴煞生印以幫身而制傷,如己未、丙子、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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