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論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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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是也。

    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

     徐注:取用神之法,以扶抑為正軌,所謂弱者扶之,強者抑之是也。

    除扶抑之外,調和氣候,亦為重要取用之一法(見論用神篇)。

    蓋夏木火炎木焦,冬金水冷金寒,必須有以調和之,即以調和之神為用也。

    如舒尚書造,金水傷官,喜見官煞;錢參政造,木火傷官,喜見印绶。

    皆以調候取用也。

     原文: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财運則富,無财運則貧。

     徐注:單用食神,亦須看日元與用神之旺弱,及四柱之清雜。

    如某聞人命造,戊戌、辛酉、戊戌、辛酉,兩神成象,旺而且清,行财運富貴何礙? 原文:更有印來奪食,透财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

    至于食神而官煞競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

     徐注:此以病藥取用也。

    日元旺,喜食傷之洩,印來奪食,是印為病也;财破印以解,以财為藥也。

    富貴與否,須看财星能否解救。

    如己亥、丙寅、甲寅、壬申一造,甲木坐祿,丙水食神透出為喜,壬印奪食為病,惜己土财星無根,破印無力,病重藥輕。

    運行西北,助起病神,破耗無傷,為不免也。

    但有印食而兩不相礙者,比劫相護,财不破印者,是須視全局之配合。

    如己醜、丙寅、甲子、戊辰,透食而财印不相礙,即為富貴之造。

    至于食神而官煞競出,隻須不礙全局,同為富貴之造。

    如辛卯、庚寅、甲辰、丙寅,東方一氣,食神吐秀。

    庚辛官煞競出為病,喜其無根,不礙格局。

    行土金之運,不免破耗,若行木火之運,則名利并全矣。

     原文:更有食神合煞存财,最為貴格。

     徐注:食神合煞存财,食神當是傷官之誤。

    蓋食傷一例,食神合官,傷官合煞也。

    如乙見丙為傷官,見辛為七煞,丙辛合則煞不克身,所以為貴。

    亦有并透而不相礙者,此則在地位配置之合宜耳。

    如己亥、甲戌、癸亥、丙辰,合煞存财也。

    又如餘壽平中丞命造,丙辰、庚子、辛卯、乙未,月令食神而用官星,食生财,财生官,地位配置合宜,為貴格也。

     原文:至若食神透煞。

    本忌見财,而财先煞後,食以間之,而财不能黨煞,亦可就貴。

    如劉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

    其餘變化,不能盡述,類而推之可也。

     徐注:食傷透煞,何以忌見财星乎?煞本忌其克身,故須用食神以制之。

    若見财則食神生财,财生煞,不但不制,反轉而生煞矣,故以為忌,然如劉提台造,日元赢弱,金木相戰,雖财不黨煞,亦未見佳妙。

    殆中年運程丁巳丙十五年,化煞制食為美,故貴為提台耳。

    初運庚申,幼年必艱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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