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論印绶取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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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徐注:月令印绶,除身弱克洩重,用印滋助日元外,大都不能以印為用。

    如官露印重者,克化為生,官印皆不能用,須别取用神也。

    本篇張參政造: 丙寅戊戌辛酉戊子 己亥庚子辛醜壬寅癸卯甲辰 官露印重,官之氣盡洩于印,身旺印強,其佳處全在時上子水,洩金之秀,昌當以金水傷官取用也。

    且其金水傷官,并不喜見官星,蓋生于九月,未屆金寒水冷之時,而原局已有丙火暖局,不必再行火運矣。

    既以金水傷官為用,自以财及食傷運最利,比劫運亦可行。

    此造從亥至辰五十五年,一路金水木運,誠不易得也。

     原文: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绶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

     徐注:月令印绶,幹透官印,兼透傷食,當以印绶制傷護官為用。

    如本篇朱尚書造,與上張參政造相似,而取用大不相同。

    故八字移步換形,非可執一也。

    朱尚書造: 丙戌戊戌辛未壬辰 己亥庚子辛醜壬寅癸卯甲辰 此造與上張造不同之點,張造子水在支,酉金下生,戊不能克,此造傷官透幹,為印所制,故不能以洩秀為用也。

    官傷并透,以印制傷,兼以護官。

    用神雖在印,而有土重埋金之懼,故以寅卯甲财運,制印洩傷生官為美。

    若印輕則忌财運破印矣。

     乙亥己卯丁酉壬寅 戊寅丁醜丙子乙亥甲戌癸酉 此本篇臨淮侯命也,亦是用印制食護官,與上制傷相同。

    所異者食傷運為忌。

    朱造行食傷運,有印回克,此造則乙印在年,救護有所不及也。

    醜運雖會酉化金,而無防礙,蓋官星不旺,且與印相隔,财雖旺而不破印,并解酉之沖為美也。

    子亥官鄉,甲乙印地,均為美運。

     原文:印绶而用傷食,财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

     徐注:印绶用傷食者,月令印绶,而幹頭傷官神并透也。

    身強印旺,以食傷為用耳。

    如本篇李狀元造: 戊戌乙卯丙午己亥 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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