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論刑沖會合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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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之。

    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則沖,而或支中有戌,則卯與戌合而不沖;有辰,則酉與辰合而不沖;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沖;有巳與醜,則酉與巳醜會而不沖。

    是會合可以解沖也。

    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則刑,而或支中有戌,則與戌合而不刑;有醜,則子與醜合而不刑;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刑;有申與辰,則子與申辰會而不刑。

    是會合可以解刑也。

     徐注:會合可以解刑沖,刑沖亦可以解會合。

    此須看地位與性質之如何而定,有沖之無力,沖如不沖者,法至活變,無一定之方式也。

    又沖者,克也,貼近為克,遙動為沖,如年支與時支之沖是也。

    舉例如下: 壬午壬子庚辰甲申 此陝西主席邵力子之造。

    因申子辰之會,而解子午之沖也。

     丁巳己酉癸卯丁巳 此浙江督軍楊善德之造。

    因卯酉之沖,而解巳酉之會也。

     戊午辛酉乙卯丙戌 此陸榮廷之造。

    因卯戌之合,而解卯酉之沖也。

     甲子丙子丙寅丙申 此浙江鹽商周湘舲造。

    因寅申之沖,而解子申之會也。

     原文:又有因解而反得刑沖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與卯合,本為解刑,而合去其一,則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沖也。

     徐注:因解反得刑沖者,四柱本可不沖,因會合而反引起刑沖也。

    不一其例: 丙子甲午丙午庚寅 此張國淦之造。

    一子不沖二午,因寅午之會,複引起子午之沖也。

     壬午戊申壬寅壬寅 此張繼命造。

    因年時寅午之會,而引起月日寅申之沖也。

    寅午遙隔,本無會合之理,而引起沖則可能也。

     癸未壬戌庚戌庚辰 此茅祖權之造。

    一未不刑兩戌,本可不以刑論,乃因辰戌之沖,複引起戌未之刑。

     壬辰癸卯丁酉己酉 此趙觀濤之造。

    一卯不沖二酉,乃以辰酉之合,引起卯酉之沖,與上張繼造相同。

     原文:又有刑沖而會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醜位,醜與子合,可以解沖,而時逢巳酉,則醜與巳酉會,而子複沖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與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時逢寅午,則戌與寅午會,而卯複刑子。

    是會合而不能解刑沖也。

     徐注:刑沖而會合不能解者,本有會合,可解刑沖矣,乃因另一會合,複引起刑沖,或因第二刑沖引起第一刑沖,亦不一其例。

     丁亥乙巳丁酉甲辰 此招商督辦趙鐵橋造。

    辰酉之合,複引起巳亥之沖也。

     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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