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暇筆(凡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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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于人者多矣,唯智者辨之。

     一、醫道,古稱仙道也。

    原為活人,今世之醫,多不知此義。

    每于富者用心,貧者忽略,此非醫 者之恒情,殆非仁術也。

    以餘論之,醫乃生死所寄,責任匪輕,豈可因其貧富而我之濃薄哉?告我同志者, 當以太上好生之德為心,慎勿論貧富。

    均是活人,是亦陰功也。

     一、凡病家延醫,乃寄之以生死,禮當敬重,慎勿輕藐。

    貧富不在論财,自盡其誠,稍亵之,則非 重命者耳。

    更有等背義之徒,本得醫人之力,病愈思财,假言昨作何福易于某人之藥。

    所為吝财之計, 不歸功于一人。

    籲!使不得其利,又不得其名,此輩之心,亦不仁之甚矣。

     一、常見今時之人,每求醫治,令患者卧于暗室帷之中,并不告以所患,止令切脈。

    至于婦人, 多不之見,豈能察其聲色?更以錦帕之類護其手,而醫者又不屑于問,縱使問之,亦不說,此非所以求 其愈病,将欲難其醫乎。

    殊不知古之神醫,尚且以望、聞、問、切四者,缺一不可識病。

    況今之醫未必如 古之神,安得以一切脈而洞知髒腑也耶?餘書此奉告世之患病者,延醫至家,罄告其所患,令醫者對症切 脈,了然無疑,則用藥無不效矣。

    昔東坡雲∶“吾求愈疾而 已,豈以困醫為事哉! 一、吾道中有等無行之徒,專一誇己之長,形人之短。

    每至病家,不問疾,唯毀前醫之過,以駭患者。

     設使前醫用藥盡是,何複他求?蓋為一時,或有所偏,未能奏效,豈可概将前藥為庸耶?夫醫為仁道, 況授受相傳,原系一體同道。

    雖有毫末之差,彼此亦當護。

    慎勿訾毀,斯不失忠濃之心也。

    戒之戒之! 一、人道至要∶ 存心以仁為主,修己以敬為主, 慎獨以誠為主,克欲以剛為主, 出語以确為主,制行以清為主, 接物以恭為主,處事以義為主, 容貌以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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