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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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參同契簡要釋義并序 教者,道之所以生也。

    道本無名,強名曰道。

    教本無形,假言顯教。

    教之精粹,備包有無。

    故以無言之,存乎道體。

    以有言之,存乎器用。

    體之以為無,用之以為利。

    若曰有形生於無形,則乾坤安從而生;用教化於無知,則真知安從而出。

    若夫太極筆分,三才定位,布五行於玄極,列八卦於空廓,發揮七政,躔次紀綱,垂萬象於上方,育韋靈於下土。

    是故聖人仰觀俯察,裁成輔相,信四時而生萬物,通變化而行鬼神。

    通精無門,藏神無穴,寂然不動,感而遂通。

    至於修真達道之士,用之德化十方,慧超三界,升況而龍吟虎嘯,消息而蛇隐龜藏。

    一往一來,神号而鬼哭,一伸一屈,物我以俱忘。

    當是時,電激而八表騰輝,雷震而三山動色。

    鶴飛鳳舞,鹿返羊回,沖氣盈盈,瑞雲密密,萬神羅列,群魔遁形。

    玄珠迸落於靈台,芝草齊生於紫府。

    覺花才放,法海淵深,直入玄都,永超陸地。

    所謂毛吞大海,芥納須彌,木馬嘶嗚,石人唱和。

    此皆開悟後覺,不得已而為言。

    是道也,用之以順,兩儀序而百物和;行之以逆,六位傾而五行亂。

    非夫至極玄妙,其孰能與於此乎。

    於是略叙玄文,删為節要雲耳。

    時大定十八年歲次戊戌孟夏十有九日序。

     易之道,以乾為門,以坤為戶,以北辰為樞機,以日月為運化,以四時為職宰,以五行為變通,以虛靜為體,以應動為用,以剛柔為基,以清淨為正,以雲雨為利,以萬象為法,以品類為一,以吉兇為常,以生死為元,以有無為教。

    故知教之與化,必在乎人,體之善用,必在乎心,變而又通,必在乎神。

    以一神總無量之神,以一法包無邊之法,以一心統無數之心,自古及今,綿綿若存。

    是謂《周易參同契》簡要釋之義也。

     天體道廣, 清虛廣遠,純陽不雜。

     乾用德普。

     運行不息,應化無窮。

     善始嘉通, 會合群靈,通理物性。

     羲和貞固。

     協和濟利,堅固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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