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二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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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刊人子須知資孝地理心學統宗卷八二之四 江右山人徐善繼述同着 水法定論 蔔氏雲:“穴前放水,依法循繩。

    ”《狐首經》雲:“溝決之水,出于人為,禍福所系,審擇是非。

    ”《赤霆經》雲:“人力可施,折東屈西,妙斡造化,出入幹支。

    ”諸家所論,莫不皆謂水要折放。

    而其所以折放之法,在于人為,以合天地自然之妙。

    蔡牧堂雲“知者盡其所當然,而不害其為自然”者是也。

    但陰陽二宅之水,諸般卦例,拘忌太繁。

    縱欲用之,交相矛盾,何從取正?故劉公淵雲:“一切置之勿論可也。

    ”誠以龍穴真正,水或不循矩度,亦不害為吉地。

    楊公雲:“水似精兵,進退由将。

    ”則水亦不過龍穴之助耳。

    故雲“水遶之玄莫問蹤”是也。

    且諸家水法,其間是非難信者,有十餘說焉。

    一是主山不定,一是支幹取舍不同,一是生克出入吉兇所取不同,一是二十四位所屬陰陽不同,一是諸家二十四位所屬五行無定,一是宿度屬五行不一,一是生旺衰病所起不同,一是宜倒左宜倒右于理無據,一是九星五星水法不同,一是步數尺寸白星難一,一是起祿馬貴人各家不同,一是正針、縫針、銅盤針論水不同。

    凡此雖各具名術之書,及明師顯用,夫何抵牾如此!姑陳其概。

    如主山不定之說,蓋有以向首論消水者,以坐下論納水者,以來龍論合水者,以落頭論放水者,此主山之不定也。

    有以支幹分大、中、小神,而謂小神宜流入中神,中神宜流入大神,而大神不宜流入中小神之支幹方者,有以大神、小神但要合祿馬貴人,而先用支神,次及幹維者;有三折内不用支神,而三折外不拘者;有專用幹維,而全不用支神者;有取貪、巨、武三吉,而不論支幹神者。

    此支幹取舍之不同也。

    有以克出為吉,克入為兇者;有以克入為吉,克出為兇者;有以生入為吉,生出為兇者。

    此生克出入之不同也。

    有以淨陽淨陰論水者,有以真陰真陽論水者,有以葉七陰陽論水者。

    此陰陽所屬之不同也。

    有以正五行論水者,有以洪範五行論水者,有以玄空五行論水者,有以八卦五行論水者。

    此五行取用之不同也。

    有以宿度論水者,其度數之所屬五行,或金或木,《天機素書》與《叢珠瀛海》及依梁關屬各不一,此宿度吉兇之不同也。

    有以來要生旺,去要休囚論水者,其生旺之說,或以三合起長生,或以坐山起長生,或以正五行起,或以玄空五行起。

    此生旺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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