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疾病第十 虛實
關燈
小
中
大
人有八虛,(八虛,八溪也。
皆筋骨之隙,氣血之所流注者。
)以候五髒。
(因八虛以察五髒之病。
)肺、心有邪,其氣留于兩肘;(肺與心居于膈上,其經屬手;脾、肝、腎俱在膈下,其經屬足。
故肺、心有邪,乘虛而聚,其氣必留于兩肘,在肺則尺澤,在心則少海之次。
)肝有邪,其氣留于兩腋;(肝與膽合,其經自足而上,皆行脅腋之間,故肝邪乘虛而聚者,其氣當留于兩腋,即期門、淵腋等穴之次。
)脾有邪,其氣留于兩髀;(脾與胃合,其脈皆自胫股上出沖門、氣沖之間,故邪氣留于髀跨間者,知為脾經之病。
)腎有邪,其氣留于兩。
(腎與膀胱為表裡,其經皆出膝後陰谷、委中之間,故邪氣留于兩者,知為腎經之病。
) 凡此八虛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遊,邪氣惡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則傷經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故攣也。
(機關,要會也。
室,猶房室也。
凡此八者,皆氣血之所由行也,正氣居之則為用,邪氣居之則傷經絡機關而屈伸為之不利。
此八虛可候五髒也。
) 病之虛實,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邪氣有微盛,故邪盛則實;正氣有強弱,故精奪則虛。
奪,失也。
此二句,為病治之大綱,其辭似顯,其義甚微,最當詳辨,而辨之有最難者也。
蓋實言邪氣,實宜瀉也;虛言正氣,虛宜補也。
凡邪正相薄而為病,則邪實正虛,皆可言也。
主瀉者曰“邪盛當瀉”,主補者曰“精奪當補”,各執一見,借口文飾,以至精之訓,釀莫大之害。
不知理之所在,有必不可移易者,察虛實之緩急、有無也。
無虛者急在邪氣,去之不速,留則生變也;多虛者急在正氣,培之不早,臨期無濟也;微虛微實者亦治其實,可一掃而除也;甚虛甚實者所畏在虛,但固守根本,以先為己之不可勝,則邪無不退也;二虛一實者兼其實,開其一面也;二實一虛者兼其虛,防生不測也。
總之實而誤補,固必增邪。
猶可解救,其禍小;虛而誤攻,真氣忽去,莫可挽回,其禍大。
此虛實之緩急不可不察也。
所謂有無者,察邪氣之有無也。
凡風、寒、暑、濕、燥、火皆能為邪,邪之在表在裡,在腑在髒,必有所居,求得其本,則直取之。
此所謂有,有則邪之實也;若無六氣之邪,而病出三陰,則惟情欲以傷内,勞倦以傷外,非邪似邪,非實似實,此所謂無,無則病在元氣也。
不明虛實、有無之義,必至以逆為從,以标作本,絕人長命,損德多矣,可不慎且慎哉!)五髒虛實之大體,氣虛者,肺虛也;氣逆者,足寒也。
(肺主氣,故氣虛者,即肺虛也。
氣逆不行,則無以及于四肢,陽虛于下,故足寒也。
)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
(以肺虛而過秋冬,非相賊之時,故生,若當春則金木不和,病必甚;當夏則金虛受克,病必死也。
)餘髒皆如此。
(心、脾、肝、腎,各有衰王,以肺為例,可類推矣。
)重實者大熱,病氣熱脈滿也。
經絡皆實者,是寸脈急而尺緩也,皆當治之。
(經,十二經也。
絡,十五絡也。
此以脈口寸尺,概察經絡之虛實也。
寸脈之直行者為太陰之經,尺中列缺别走陽明者為太陰之絡。
以上下言,則寸為陽,尺為陰;以内外言,則絡為陽,經為陰。
故寸脈急則邪居于經,尺脈緩則熱甚于絡,是經絡俱實也,皆當治之。
治,言瀉也。
緩而滑曰熱中,又緩者多熱,故以尺緩為實也。
)故曰“滑則從,澀則逆”也。
(滑,陽脈也。
澀,陰脈也。
實則兼滑,陽氣勝也,故為從;若見澀,則陰邪勝而陽氣去也,故為逆。
)夫虛實者,皆從其物類始,故五髒骨肉滑利,可以長久也。
(物之生則滑利,死則枯澀,皆由陽氣之存亡耳。
脈之逆順,亦猶是也。
)絡氣不足,經氣有餘者,脈口熱而尺寒也。
秋冬為逆,春夏為從,治主病者。
(絡脈在表主陽,經脈通裡主陰。
經氣有餘則脈口熱,陰分之邪盛也;絡氣不足則尺中寒,陽分之氣虛也。
陽虛者畏陰勝之時,故秋冬為逆,春夏為從。
治主病者,治其所主也。
王氏
皆筋骨之隙,氣血之所流注者。
)以候五髒。
(因八虛以察五髒之病。
)肺、心有邪,其氣留于兩肘;(肺與心居于膈上,其經屬手;脾、肝、腎俱在膈下,其經屬足。
故肺、心有邪,乘虛而聚,其氣必留于兩肘,在肺則尺澤,在心則少海之次。
)肝有邪,其氣留于兩腋;(肝與膽合,其經自足而上,皆行脅腋之間,故肝邪乘虛而聚者,其氣當留于兩腋,即期門、淵腋等穴之次。
)脾有邪,其氣留于兩髀;(脾與胃合,其脈皆自胫股上出沖門、氣沖之間,故邪氣留于髀跨間者,知為脾經之病。
)腎有邪,其氣留于兩。
(腎與膀胱為表裡,其經皆出膝後陰谷、委中之間,故邪氣留于兩者,知為腎經之病。
) 凡此八虛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遊,邪氣惡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則傷經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故攣也。
(機關,要會也。
室,猶房室也。
凡此八者,皆氣血之所由行也,正氣居之則為用,邪氣居之則傷經絡機關而屈伸為之不利。
此八虛可候五髒也。
) 病之虛實,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邪氣有微盛,故邪盛則實;正氣有強弱,故精奪則虛。
奪,失也。
此二句,為病治之大綱,其辭似顯,其義甚微,最當詳辨,而辨之有最難者也。
蓋實言邪氣,實宜瀉也;虛言正氣,虛宜補也。
凡邪正相薄而為病,則邪實正虛,皆可言也。
主瀉者曰“邪盛當瀉”,主補者曰“精奪當補”,各執一見,借口文飾,以至精之訓,釀莫大之害。
不知理之所在,有必不可移易者,察虛實之緩急、有無也。
無虛者急在邪氣,去之不速,留則生變也;多虛者急在正氣,培之不早,臨期無濟也;微虛微實者亦治其實,可一掃而除也;甚虛甚實者所畏在虛,但固守根本,以先為己之不可勝,則邪無不退也;二虛一實者兼其實,開其一面也;二實一虛者兼其虛,防生不測也。
總之實而誤補,固必增邪。
猶可解救,其禍小;虛而誤攻,真氣忽去,莫可挽回,其禍大。
此虛實之緩急不可不察也。
所謂有無者,察邪氣之有無也。
凡風、寒、暑、濕、燥、火皆能為邪,邪之在表在裡,在腑在髒,必有所居,求得其本,則直取之。
此所謂有,有則邪之實也;若無六氣之邪,而病出三陰,則惟情欲以傷内,勞倦以傷外,非邪似邪,非實似實,此所謂無,無則病在元氣也。
不明虛實、有無之義,必至以逆為從,以标作本,絕人長命,損德多矣,可不慎且慎哉!)五髒虛實之大體,氣虛者,肺虛也;氣逆者,足寒也。
(肺主氣,故氣虛者,即肺虛也。
氣逆不行,則無以及于四肢,陽虛于下,故足寒也。
)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
(以肺虛而過秋冬,非相賊之時,故生,若當春則金木不和,病必甚;當夏則金虛受克,病必死也。
)餘髒皆如此。
(心、脾、肝、腎,各有衰王,以肺為例,可類推矣。
)重實者大熱,病氣熱脈滿也。
經絡皆實者,是寸脈急而尺緩也,皆當治之。
(經,十二經也。
絡,十五絡也。
此以脈口寸尺,概察經絡之虛實也。
寸脈之直行者為太陰之經,尺中列缺别走陽明者為太陰之絡。
以上下言,則寸為陽,尺為陰;以内外言,則絡為陽,經為陰。
故寸脈急則邪居于經,尺脈緩則熱甚于絡,是經絡俱實也,皆當治之。
治,言瀉也。
緩而滑曰熱中,又緩者多熱,故以尺緩為實也。
)故曰“滑則從,澀則逆”也。
(滑,陽脈也。
澀,陰脈也。
實則兼滑,陽氣勝也,故為從;若見澀,則陰邪勝而陽氣去也,故為逆。
)夫虛實者,皆從其物類始,故五髒骨肉滑利,可以長久也。
(物之生則滑利,死則枯澀,皆由陽氣之存亡耳。
脈之逆順,亦猶是也。
)絡氣不足,經氣有餘者,脈口熱而尺寒也。
秋冬為逆,春夏為從,治主病者。
(絡脈在表主陽,經脈通裡主陰。
經氣有餘則脈口熱,陰分之邪盛也;絡氣不足則尺中寒,陽分之氣虛也。
陽虛者畏陰勝之時,故秋冬為逆,春夏為從。
治主病者,治其所主也。
王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