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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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傳於始學也。

    忽遇因緣,得見篇題,不得使妄披於靈文,皆當先鍊於涉學,然後造真。

    道無不備,萬無不仙。

    學者詳而奉之,勿虧此言。

     學道不先備科而學,亦萬無成也。

    科以制犯,知科便改,自然應真也。

    太真科有九品,品有十二條。

    九真科有三品,品有九條。

    四極明科有四品,品有二十四條。

    誡於輕重罪福之制,故學者宜先尋之。

    此科亦單行,於始學不必悉備於衆經也。

     太上素靈大有玉篇、九真明科,皆傳骨相合真之人。

    依上皇之初,舊經萬劫一傳,三天立正,改七千年聽得三傳,七百年内有其人亦聽三傳。

    案科齎上金三兩,紫紋百尺,青缯二十七尺,赤絲五兩,沉香一斤,丹一兩,詣師告齎百日,或三十日,上誓九天,北帝大靈萬真領仙玉司,以為盟信,誓約寶秘。

    修行靈文,不得輕洩,宣露神真,愆盟負科,殃及九祖,考撻死魂,長閉地獄,萬劫不原,身役形殘,終不得仙。

     凡受素靈洞玄,當依年限而傳,過此不得複出篇目,以暢三奇。

    素靈經妙可誡於後學,使勤尚之人告慎於明科。

     諸天帝王後聖九玄帝君、上相青童太極真人,稽首敢問太上天尊至真,上法高秀玄澄,羅絡萬物,宗寂虛凝,妙起激玄,法化三乘,彌綸億劫,量何可勝,豈複稽於明科乎? 太上曰:善,子之言。

    夫後生之徒,自非玉虛之胤結自然而生者,皆孕於混氣,染系於嚣穢也。

    結有不純之行,性有不專之善。

    雖希慕玄赜,故心恒背我,舉止所乘,莫不犯於過。

    過生乎外,減命乎内。

    承此而學,豈不去真遠哉!如使三官執咎,對在幽司,考延七祖,罪累於身,有犯斯過者,而使悟於玄都,有糺罰之制,靈化之大,複許有贖罪之法,案科而用,如此期真将必近矣。

    為學之士而無此檢,亦徒勞於精思,無益於苦念也。

    今故摽出九真三品、明章太極真人,於是退齋,上清奉受素靈大有妙經,九真科檢秘於金藏玉匮,衛以玉童玉女各三千人,侍典靈文,散香虛庭,飛龍毒獸,巨虬千尋,奮爪雲牆,備衛玉關也。

    如是十天大聖九宮真仙三月一過,莫不上登玄宮,禀承明科,禮拜於靈文也。

     上相青童君曰:凡有金骨玉髓,名參青宮。

    得有此文,秘而施行,於是承受之儀玄合上典,施用節度與真同功,贖罪拔難宿結鹹解,七玄之祖於是而欣,己身昇騰,上宴玉宮也。

     右出《洞真太上素靈太有妙經》 無上秘要卷之九十五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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