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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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慎過,想念在法。

     第二戒者,守仁不殺,愍濟群生,慈愛廣救,潤及一切。

     第三戒者,守貞讓義,不婬不盜,常行善念,損己濟物。

     第四戒者,不色不欲,心無放蕩,貞潔守慎,行無玷污。

     第五戒者,口無惡言,言不華绮,内外忠直,不犯口過。

     第六戒者,斷酒節行,調和氣性,神不損傷,無犯衆惡。

     第七戒者,不嫉人勝己,争競功名,每事遜讓,退身度人。

     第八戒者,不得評論經教,訾毀聖文,躬心承法,恒如對神。

     第九戒者,不得國亂口舌,評議四輩天人。

    咎恨傷損神炁。

     第十戒者,舉動施為,平等一心,人和神穆,行常使然。

     天尊言:建齋行道,四天帝王皆駕飛雲緑輪、八景玉輿,從真人玉 女手把華旛,前導鳳謌,後從天鈞,白鹄獅子嘯詩和鳴。

    燒香散華,浮空而來,瞻禮行道,觀聽法音。

    天王下降,萬靈朝焉。

    如是,豈可不盡其法也!當先受十戒,然後行道,庠序雅步,靜心閉意,坐起卧息,不離儀格,天王歡悅,列冬上清,可謂得道方寸之間。

     右出《大戒經》 次署衆官: 署高功大法師,當舉高德,玄解妙義。

     次署都講法師,當舉才智精明,閑練法度。

     次署監齋,當舉司察衆違彈紏愆失。

     次署侍經,當須營侍經文,整理巾蘊。

     次署侍香,當須料理鑪器,使香火不絕。

     次署侍燈,當須景臨西方,備辦燈具。

     次署侍座,當令四坐席地,拂飾齊整。

     次科罰愆失三十六條: 若到齋堂,鞋履不正, 若唱善聲不齊, 若法服巾冠不正, 若於法座垂發, 右件各罰禮十拜。

     若坐起揖讓失儀, 若侍燈燈火中滅, 若不注念清虛為衆所悟, 若於法座睡眠, 右件各罰禮二十拜, 若鐘聲已絕不及行仵, 若不及朝師, 若禮拜上下不齊, 若侍香香煙中絕, 右件各罰禮三十拜, 若都講不贊唱, 若出入去來不禮三寶, 若讀經忽亂請問敗句, 若馳步不庠序, 右件各罰禮四十拜。

     若贊詠不唱善, 若起居出齋堂不相關白, 若聽經倚據坐不正, 若反着法服, 右件各罰禮五十拜。

     若巡行不次第, 若都講鳴鐘早晚失時, 若登壇越級, 若監齋見過不彈為衆所紏, 右件各罰禮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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