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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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

     右出《洞玄明真經》 天尊曰:大道何其責人财寶,強使作功,故觀其悭心,質求其意, 有而弗散,将何求哉?窮而發心,志意堅明,勤苦師門,勞不為憚,道已鑒之,如此之輩則功感諸天,故施财以對心,推心以對财,其功等爾。

    古人求心,末世求财,古人非心不仙,末世非财不度。

    所以爾者,末世貴财而不貴道,以黃金萬斤、仙經一部施於窮山,末世乃當貪取此金,豈貪仙經?黃金尅為身患,仙經克得命長,亦公知如此,隻自不能兔於悭貪,既自不能兔於悭貪,安得名為道耶?故非道弘人,此之謂也。

     右出《洞玄三元品誡經》 太上曰:法信以營齋,供養經道香油,為一切作福田及施散山林寒栖道士、世間窮厄六疾者,法師不得私用,其罪甚重,誤人學道,學道之士慎之,慎之! 右出《洞玄自然經》 天尊告左玄真人曰:卿授此經,當依冥典法信,用金錢紋缯等物 皆令如式。

    此法出自虛無浩素元君之凝思,五方元老常所寶修。

    受者資上金五分、素絲五兩,以?五方元老之靈,本命紋缯,上壽百二十歲。

    計歲餘一公王一疋,中人一丈,貧者一尺,此三種物慎不可阙,阙而強受,受者有罪。

    其中增降,貧富量之。

     右出《洞玄思微定志經》 真人曰:《五千文》仙人傳授之科,素與靈寶同,限高才志士、好諷誦求自然飛仙之道者,具法信紋缯五十尺與靈寶,一時於名山峰上受之。

     仙公曰:世有高德人欲諷誦期昇仙者,當與靈寶同時受之。

     右出《洞玄敷齋經》 太微天帝君告上相青童君西城王君曰:其心好道,樂真勤心注玄者,無吝财物,輕物貴道道,無不存如此之士始可與言,内愛财寶外心浮好者,道亦已照閉之,玉笈加以金阙,昇度之後藏之名山。

     右出《洞真太上神虎玉經》 傳授真諱隐術,依四極明科盟,紫金八兩,丹文錦八十尺。

     右出《洞真丹景道精隐地八術經》 凡經師之受盟物,當施散於寒窮,救貧病之急厄,拯山川之餓夫,營神靈之公用,若私割以自贍,貪溢以為利者,則經師之七祖受長考於地獄,身入風刀。

     右出《洞真高聖金玄經》 凡受《大洞真經》三十九章,太上大道君八景玉籙八風徘徊帝一之道,太丹隐玄回元五通十二上願,玄母八間先進洞房金華雌一九玄列紀靈書紫文,填生五藏琅讦華丹,當啟鐶割繩乃得傳之,節度如左。

     紫金為環,環徑一寸,截破一環,分為兩半。

    經師及弟子當各帶一半,終身佩之,青絲為繩,繩長九尺,各割半以纏繞縛此半環,又合帶之。

    青錦一尺八寸,各分半為囊,以盛此金,環及青絲繩,分環各畢,弟子三拜受經。

     右出《洞真大洞真經》 受太上素靈大有玉篇九真明科,案科資上金三兩、紫紋百尺、青缯二十七尺、赤絲五兩、沉香一斤、丹一兩,詣師以為盟信。

     右出《洞真四官内神寶名玉訣經》 五色錦各五十尺,以請五帝仙官。

    紫金五兩,以?誓五方之信。

     沉香五斤,以上聞三元宮。

     真珠一斤,以為盟丹之信。

     書刀子一枚,以斷死炁之路。

     金珠七枚,以奉請七元之精。

     縧紋七十尺,以為炎光之信。

     右出《洞真紫度炎光神玄變經》 凡受玄丘大真書隐文者,白絹四十尺、青?一十尺、金鐶三雙、香九兩, 白絹以代曲素之歃血,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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