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癰門(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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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腐,玉莖下面貼囊者亦腐,人以為酒毒也,誰知是肝火得酒毒濕而肆虐乎。

    夫酒何至作腐?蓋火酒大熱之物也,人過飲火酒多緻醉死,死後往往身體腐爛,以火酒乃氣,酒遇熱自焚,人身髒腑原自有火,以火引火,安得不炎燒耶。

    飲火酒而入房,以鼓動精房之火,宜是命門之火而非肝火也。

    然而木能生火,肝屬木,肝木生于相火,實理之常也。

    入房而借火酒之力,則火勢必猛,火動無根,何能久乎,勢必精欲外洩而火可解也。

    無奈精欲洩,而阻抑之火無可洩之路,火無可根據,而火酒又無可解,于是火入于肝,将根據母而自歸也。

    惟相火内火也,可附肝以為家,而酒火外火也,反得木而焚體。

    囊與玉莖乃筋之會也,筋屬肝,因入房而火聚于陰器之際,故火發而囊腫,囊腫極而莖亦腐。

    治法解酒毒而益補氣補血之品,則濕熱解而腐肉可長矣。

    方用救腐湯: 人參(一兩)當歸(一兩)黃(二兩)白術(一兩)茯苓(五錢)黃柏(三錢)薏仁(五錢) 澤瀉(三錢)白芍(一兩)葛根(三錢)炒黑栀子(三錢)水煎服。

    四劑腐肉脫而新肉生,再服四劑囊莖悉平複矣。

     酒毒成于拂抑,平肝洩火,利濕解毒宜也。

    何以又用參、、歸、術以大補其氣血耶。

    大凡氣血盛者,力能勝酒,縱酣飲而無礙。

    服火酒而腐,必成于火酒之毒,亦其氣血之衰,力不能勝酒,所以兩火相合,遂至焚身外腐。

    苟不急補其氣血,則酒毒難消,而腐肉又何以速長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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