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 求嗣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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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既無,須知求嗣,故以次之。
陳無擇求子論第一 夫有夫婦則有父子,婚姻之後,必求嗣續。
故聖人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者,言嗣續之至重也。
凡欲求子,當先察夫婦有無勞傷、痼害之屬。
依方調治,使内外和平,則婦人樂有子矣。
褚尚書澄求男論第二 建平孝王妃姬寺,皆麗,無子。
擇良家未笄女入禦,又無子。
問曰:求男有道乎?澄對曰:合男女必當其年。
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
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合,則交而孕,孕而育,育而為子,堅壯強壽。
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洩,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壽,此王之所以無子也。
然婦人有所産皆女者,有所産皆男者,大王誠能訪求多男婦人,媒之官府,有男之道也。
王曰:善。
未再期生六男。
夫老陽遇少陰,老陰遇少陽,亦有子之道也。
婦人無子論第三 夫婦人無子者,其事有三也。
一者,墳墓不嗣;二者,夫婦年命相克;三者,夫病婦疹,皆令無子。
若是墳墓不嗣,年命相克,此二者非藥能益。
若夫病婦疹,須将藥餌,故得有效也。
然婦人挾疾無子,皆由勞傷血氣生病;或月經閉澀,或崩漏帶下,緻陰陽之氣不和,經血之行乖候,故無子也。
診其右手關後尺脈浮,浮則為陽。
陽脈絕,無子也。
尺脈微澀,中年得此,為絕産也。
少陰脈如浮緊則絕産。
惡寒,脈尺寸俱微弱者,則絕産也。
又有因将攝失宜,飲食不節,乘風取冷,或勞傷過度,緻令風冷之氣乘其經血,結于子髒,子髒得冷,故令無子也。
《千金翼》求子方論第四 《千金》論曰:夫婦人之别有方者,以其血氣不調,胎妊生産、崩傷之異故也。
是以婦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難療。
經曰:婦人者,衆陰所集,常與濕居。
十四歲以上,陰氣浮溢,百想經心,内傷五髒,外損姿顔,月水去留,前後交互;瘀血停凝,中道斷絕。
其中傷堕,不可具論。
生熟二髒,虛實交錯,惡肉内漏,氣脈損竭。
或飲食無度,損傷非一;或胎瘡未愈,而合陰陽;或行步風來,便利于懸廁之上,風從下入,便成十二痼疾。
所以婦人别立方也。
若是四時節氣為病、虛實冷熱為患者,故與丈夫同也。
唯懷胎、妊孕而挾病者,避其毒藥耳。
其雜病與丈夫同,則散在諸卷中,可得而知也。
然而女子嗜欲多于丈夫,感病倍于男子,加以慈戀、愛憎、嫉妒憂恚,染着堅牢,情不自抑,所以為病根深,療之難差。
故養生之家,特須教子女學此三卷婦人方,令其精曉,即于倉卒之秋,何憂畏也。
夫四德者,女子立身之樞機;産育者,婦人性命之長務。
若不通明于此,則何以免其橫夭者哉!故傳母之徒,亦不可不學。
常宜繕寫一本,懷挾随身,以防不意也。
又曰:人之情性皆願賢己,而疾不及人。
至于學問,則随情逐物堕于事業,讵肯專一推求至理,莫不虛棄光陰,沒齒無益。
夫婚姻養育者,人倫之本,王化之基,聖人設教,備論厥旨,後生莫能精曉,臨事之日,昏爾若愚,是則徒願賢己而疾不及人之謬也。
斯實不達賢己之趣,而妄徇虛聲以終無用。
今述求子之法,以贻後嗣。
同志之士,或可覽焉。
又論曰:夫欲求子者,當先知夫妻本命五行相生,及與德合,并本命不在子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必得。
若其本命五行相克,及與刑煞沖破,并在子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子不可得,慎無措意。
縱或得者,于後終亦累人。
若其相生,并遇福德者,仍須依法如方,避諸禁忌,則所誕兒子盡善盡美,難以具陳矣。
禁忌法 凡欲要兒子生,吉良日交會之,日常避丙丁及弦望、晦朔、大風、大雨、大霧、大寒、大暑、雷電、霹靂、天地昏冥,日月無光,虹霓地動,日月薄蝕。
此時受胎,非止百倍損于父母,生子或喑啞、聾聩、頑愚、癫狂、攣跛、盲眇、多病短壽,不孝不仁。
又避日月、火光、星辰之下,神廟佛寺之中,井竈、圊廁之側,冢墓屍柩之傍,皆悉不可。
夫交會如法,則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調順,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兢集。
若不
陳無擇求子論第一 夫有夫婦則有父子,婚姻之後,必求嗣續。
故聖人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者,言嗣續之至重也。
凡欲求子,當先察夫婦有無勞傷、痼害之屬。
依方調治,使内外和平,則婦人樂有子矣。
褚尚書澄求男論第二 建平孝王妃姬寺,皆麗,無子。
擇良家未笄女入禦,又無子。
問曰:求男有道乎?澄對曰:合男女必當其年。
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
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合,則交而孕,孕而育,育而為子,堅壯強壽。
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洩,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壽,此王之所以無子也。
然婦人有所産皆女者,有所産皆男者,大王誠能訪求多男婦人,媒之官府,有男之道也。
王曰:善。
未再期生六男。
夫老陽遇少陰,老陰遇少陽,亦有子之道也。
婦人無子論第三 夫婦人無子者,其事有三也。
一者,墳墓不嗣;二者,夫婦年命相克;三者,夫病婦疹,皆令無子。
若是墳墓不嗣,年命相克,此二者非藥能益。
若夫病婦疹,須将藥餌,故得有效也。
然婦人挾疾無子,皆由勞傷血氣生病;或月經閉澀,或崩漏帶下,緻陰陽之氣不和,經血之行乖候,故無子也。
診其右手關後尺脈浮,浮則為陽。
陽脈絕,無子也。
尺脈微澀,中年得此,為絕産也。
少陰脈如浮緊則絕産。
惡寒,脈尺寸俱微弱者,則絕産也。
又有因将攝失宜,飲食不節,乘風取冷,或勞傷過度,緻令風冷之氣乘其經血,結于子髒,子髒得冷,故令無子也。
《千金翼》求子方論第四 《千金》論曰:夫婦人之别有方者,以其血氣不調,胎妊生産、崩傷之異故也。
是以婦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難療。
經曰:婦人者,衆陰所集,常與濕居。
十四歲以上,陰氣浮溢,百想經心,内傷五髒,外損姿顔,月水去留,前後交互;瘀血停凝,中道斷絕。
其中傷堕,不可具論。
生熟二髒,虛實交錯,惡肉内漏,氣脈損竭。
或飲食無度,損傷非一;或胎瘡未愈,而合陰陽;或行步風來,便利于懸廁之上,風從下入,便成十二痼疾。
所以婦人别立方也。
若是四時節氣為病、虛實冷熱為患者,故與丈夫同也。
唯懷胎、妊孕而挾病者,避其毒藥耳。
其雜病與丈夫同,則散在諸卷中,可得而知也。
然而女子嗜欲多于丈夫,感病倍于男子,加以慈戀、愛憎、嫉妒憂恚,染着堅牢,情不自抑,所以為病根深,療之難差。
故養生之家,特須教子女學此三卷婦人方,令其精曉,即于倉卒之秋,何憂畏也。
夫四德者,女子立身之樞機;産育者,婦人性命之長務。
若不通明于此,則何以免其橫夭者哉!故傳母之徒,亦不可不學。
常宜繕寫一本,懷挾随身,以防不意也。
又曰:人之情性皆願賢己,而疾不及人。
至于學問,則随情逐物堕于事業,讵肯專一推求至理,莫不虛棄光陰,沒齒無益。
夫婚姻養育者,人倫之本,王化之基,聖人設教,備論厥旨,後生莫能精曉,臨事之日,昏爾若愚,是則徒願賢己而疾不及人之謬也。
斯實不達賢己之趣,而妄徇虛聲以終無用。
今述求子之法,以贻後嗣。
同志之士,或可覽焉。
又論曰:夫欲求子者,當先知夫妻本命五行相生,及與德合,并本命不在子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必得。
若其本命五行相克,及與刑煞沖破,并在子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子不可得,慎無措意。
縱或得者,于後終亦累人。
若其相生,并遇福德者,仍須依法如方,避諸禁忌,則所誕兒子盡善盡美,難以具陳矣。
禁忌法 凡欲要兒子生,吉良日交會之,日常避丙丁及弦望、晦朔、大風、大雨、大霧、大寒、大暑、雷電、霹靂、天地昏冥,日月無光,虹霓地動,日月薄蝕。
此時受胎,非止百倍損于父母,生子或喑啞、聾聩、頑愚、癫狂、攣跛、盲眇、多病短壽,不孝不仁。
又避日月、火光、星辰之下,神廟佛寺之中,井竈、圊廁之側,冢墓屍柩之傍,皆悉不可。
夫交會如法,則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調順,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兢集。
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