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 求嗣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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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既無,須知求嗣,故以次之。

     陳無擇求子論第一 夫有夫婦則有父子,婚姻之後,必求嗣續。

    故聖人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者,言嗣續之至重也。

    凡欲求子,當先察夫婦有無勞傷、痼害之屬。

    依方調治,使内外和平,則婦人樂有子矣。

     褚尚書澄求男論第二 建平孝王妃姬寺,皆麗,無子。

    擇良家未笄女入禦,又無子。

    問曰:求男有道乎?澄對曰:合男女必當其年。

    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

    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合,則交而孕,孕而育,育而為子,堅壯強壽。

    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洩,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壽,此王之所以無子也。

    然婦人有所産皆女者,有所産皆男者,大王誠能訪求多男婦人,媒之官府,有男之道也。

    王曰:善。

    未再期生六男。

    夫老陽遇少陰,老陰遇少陽,亦有子之道也。

     婦人無子論第三 夫婦人無子者,其事有三也。

    一者,墳墓不嗣;二者,夫婦年命相克;三者,夫病婦疹,皆令無子。

    若是墳墓不嗣,年命相克,此二者非藥能益。

    若夫病婦疹,須将藥餌,故得有效也。

    然婦人挾疾無子,皆由勞傷血氣生病;或月經閉澀,或崩漏帶下,緻陰陽之氣不和,經血之行乖候,故無子也。

    診其右手關後尺脈浮,浮則為陽。

    陽脈絕,無子也。

    尺脈微澀,中年得此,為絕産也。

    少陰脈如浮緊則絕産。

    惡寒,脈尺寸俱微弱者,則絕産也。

    又有因将攝失宜,飲食不節,乘風取冷,或勞傷過度,緻令風冷之氣乘其經血,結于子髒,子髒得冷,故令無子也。

     《千金翼》求子方論第四 《千金》論曰:夫婦人之别有方者,以其血氣不調,胎妊生産、崩傷之異故也。

    是以婦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難療。

    經曰:婦人者,衆陰所集,常與濕居。

    十四歲以上,陰氣浮溢,百想經心,内傷五髒,外損姿顔,月水去留,前後交互;瘀血停凝,中道斷絕。

    其中傷堕,不可具論。

    生熟二髒,虛實交錯,惡肉内漏,氣脈損竭。

    或飲食無度,損傷非一;或胎瘡未愈,而合陰陽;或行步風來,便利于懸廁之上,風從下入,便成十二痼疾。

    所以婦人别立方也。

    若是四時節氣為病、虛實冷熱為患者,故與丈夫同也。

    唯懷胎、妊孕而挾病者,避其毒藥耳。

    其雜病與丈夫同,則散在諸卷中,可得而知也。

    然而女子嗜欲多于丈夫,感病倍于男子,加以慈戀、愛憎、嫉妒憂恚,染着堅牢,情不自抑,所以為病根深,療之難差。

    故養生之家,特須教子女學此三卷婦人方,令其精曉,即于倉卒之秋,何憂畏也。

    夫四德者,女子立身之樞機;産育者,婦人性命之長務。

    若不通明于此,則何以免其橫夭者哉!故傳母之徒,亦不可不學。

    常宜繕寫一本,懷挾随身,以防不意也。

     又曰:人之情性皆願賢己,而疾不及人。

    至于學問,則随情逐物堕于事業,讵肯專一推求至理,莫不虛棄光陰,沒齒無益。

    夫婚姻養育者,人倫之本,王化之基,聖人設教,備論厥旨,後生莫能精曉,臨事之日,昏爾若愚,是則徒願賢己而疾不及人之謬也。

    斯實不達賢己之趣,而妄徇虛聲以終無用。

    今述求子之法,以贻後嗣。

    同志之士,或可覽焉。

     又論曰:夫欲求子者,當先知夫妻本命五行相生,及與德合,并本命不在子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必得。

    若其本命五行相克,及與刑煞沖破,并在子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子不可得,慎無措意。

    縱或得者,于後終亦累人。

    若其相生,并遇福德者,仍須依法如方,避諸禁忌,則所誕兒子盡善盡美,難以具陳矣。

     禁忌法 凡欲要兒子生,吉良日交會之,日常避丙丁及弦望、晦朔、大風、大雨、大霧、大寒、大暑、雷電、霹靂、天地昏冥,日月無光,虹霓地動,日月薄蝕。

    此時受胎,非止百倍損于父母,生子或喑啞、聾聩、頑愚、癫狂、攣跛、盲眇、多病短壽,不孝不仁。

    又避日月、火光、星辰之下,神廟佛寺之中,井竈、圊廁之側,冢墓屍柩之傍,皆悉不可。

    夫交會如法,則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調順,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兢集。

    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