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都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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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名:玄都律文。
撰人不詳,約出鈴南北朝末。
據《三洞珠囊》等書引述,原本應有二十品以上。
《通志·藝文略》着錄作二十五卷。
現僅殘存一卷。
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真部戒律類。
玄都律文 虛無善惡律 一者遺形忘體,怕然若死,謂之虛。
二者損心棄意,廢僞去欲,謂之無。
三者專精積神,不為物集,謂之清。
四者反神服氣,安而不動,謂之靜。
五者深居宴處,功名不顯,謂之微。
六者去妻離子,獨與道遊,謂之寡。
七者呼吸沖和,滑澤細微,謂之柔。
八者緩形縱體,以奉百事,謂之弱。
九者僧惡尊榮,安貧樂辱,謂之卑。
十者遁赢逃滿,衣食粗疏,謂之損。
十一者争作陰陽,應變卻邪,謂之時。
十二者不饑不渴,不寒不暑,不喜不怒,不哀不樂,不遲不疾,謂之和。
十三者愛視愛聽,愛言愛慮,不費精神,和光順世,謂之啬。
律曰:凡此十三者,混沌為虛無,行道守真者,敬奉師法,順天教令,窮極無為之道,虛、無、清、靜、微、寡、柔、弱、卑、損、時、和、啬。
夫為道者,氣煉形易,民和國甯家吉,災不起,壽命延,家國昌。
違律者為天所刑。
律曰:人不念作善,但行惡事,父母不孝,事師主不義,事君不忠,為善者自天佑之,為惡者天必殃之。
人有一善,心定體安。
人有十善,氣力強壯。
人有二十善,身無疾病。
人有三十善,所求者得。
人有四十善,昌熾富貴。
人有五十善,子孫富盛。
人有六十善,遭厄得脫。
人有七十善,神明護之。
人有八十善,得地之利。
人有九十善,尊貴顯榮。
人有百善,天德降之珍寶。
人有二百善,後世揚名。
夫下人有三百善,後世大富。
人有四百善,後世出富貴人。
人有五百善,後世延壽。
人有六百善,後世出忠孝。
人有七百善,後世智慧。
人有八百善,後世道德。
人有九百善,後世出賢聖人。
人有千善,後世出神仙真人。
右人有為善者,得福自天佑之。
人有一惡,心勞體煩。
人有十惡,血氣虛羸。
人有二十惡,身多疾病。
人有三十惡,所求不諧。
人有四十惡,轗轲衰耗。
人有五十惡,絕無子孫。
人有六十惡,數得非禍。
人有七十惡,賊鬼害之。
人有八十惡,水火害之。
人有九十惡,貧賤困極。
人有百惡,天地殘罰其形。
人有百五十惡,寇賊害之。
人有二百惡,後世無姓族。
人有三百惡,後世受貧困。
人有四百惡,後世沒為奴婢。
戒頌律 第一勿詐鬼欺神,輕罔天道。
第二勿以僞為真,以真為僞。
第三勿以善為惡,以惡為善。
第四勿以曲為直,以直為曲。
第五勿以濁為清,以清為濁。
第六勿以邪為正,以正為邪。
第七勿以醜為好,以好為醜。
第八勿以虛為實,以實為虛。
第九勿以逆為順,以順為逆。
第十勿以非為是,以是為非。
第十一勿以親為疏,以疏為親。
第十二勿以東為西,以西為東。
律曰:十三條名曰妖惑之人耳,身受其害,舍命不得全生,災殃流及五世,子孫犯者,害命奪算,犯主吏坐谪,依罪輕重論也。
律曰:常敬從師教,令一如師法,不得輕冒,詐僞欺罔,違律罰算四百日,主吏坐谪。
律曰:常以平日一、日中、日入後存想五方五氣。
東方青氣化為青龍,西方白氣化為白虎,南方赤氣化為朱雀,北方黑氣化為玄武,中央黃氣化為己身,則調和五方,音而頌之。
違律者罰算三百日,主吏坐谪。
律曰:平旦頌曰:微妙而博大,子元氣之精光。
巨麗而可樂,子魂神之翺翔。
藏我胸臆中,子廓然虛而張。
潔白如明月,子通洞乎十方。
芝草何英英,子不憂無食糧。
呼吸新與故,子因以通神明。
律曰:暮頌曰:曠曠怖怖,與神元懼,被服精華,飲食玄武。
招搖為馬,玉衡為輻,上下無限,出入無時。
百病除愈,神氣獨持,司命着籍,玉簡丹書。
編以金縷,纏以素絲,千億巨萬,無所複疑。
太一佑我,神明扶持,清靜絕念,向王相地。
頌之佩箓,吏與天地作約,以身修道樂法者,皆頌之。
不如法,罰算五年,主吏坐谪。
律曰:戊辰、戊戌日不得頌,正心守一念道,眼無妄視,口無妄言,心無妄念,耳無妄聽,違律奪算五十。
安神定志,尊道德,敬師長。
不如律,輕慢道德,不敬師友,為家則禍災,為國則亂亡,罰算二紀,主吏谪千日。
謂道德之人師朋友,當如禮敬事之。
律曰:寬和忠孝,恭敬朝修,淡泊慈仁,畜孝笃信,思義所行。
不如律,罰算七紀。
不得因鬼稱神,托名官号,诽師謗道,淫祀百鬼,反真亂正,自作法度,不如師法。
違律者罪及害身,主吏罰五年也。
撰人不詳,約出鈴南北朝末。
據《三洞珠囊》等書引述,原本應有二十品以上。
《通志·藝文略》着錄作二十五卷。
現僅殘存一卷。
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真部戒律類。
玄都律文 虛無善惡律 一者遺形忘體,怕然若死,謂之虛。
二者損心棄意,廢僞去欲,謂之無。
三者專精積神,不為物集,謂之清。
四者反神服氣,安而不動,謂之靜。
五者深居宴處,功名不顯,謂之微。
六者去妻離子,獨與道遊,謂之寡。
七者呼吸沖和,滑澤細微,謂之柔。
八者緩形縱體,以奉百事,謂之弱。
九者僧惡尊榮,安貧樂辱,謂之卑。
十者遁赢逃滿,衣食粗疏,謂之損。
十一者争作陰陽,應變卻邪,謂之時。
十二者不饑不渴,不寒不暑,不喜不怒,不哀不樂,不遲不疾,謂之和。
十三者愛視愛聽,愛言愛慮,不費精神,和光順世,謂之啬。
律曰:凡此十三者,混沌為虛無,行道守真者,敬奉師法,順天教令,窮極無為之道,虛、無、清、靜、微、寡、柔、弱、卑、損、時、和、啬。
夫為道者,氣煉形易,民和國甯家吉,災不起,壽命延,家國昌。
違律者為天所刑。
律曰:人不念作善,但行惡事,父母不孝,事師主不義,事君不忠,為善者自天佑之,為惡者天必殃之。
人有一善,心定體安。
人有十善,氣力強壯。
人有二十善,身無疾病。
人有三十善,所求者得。
人有四十善,昌熾富貴。
人有五十善,子孫富盛。
人有六十善,遭厄得脫。
人有七十善,神明護之。
人有八十善,得地之利。
人有九十善,尊貴顯榮。
人有百善,天德降之珍寶。
人有二百善,後世揚名。
夫下人有三百善,後世大富。
人有四百善,後世出富貴人。
人有五百善,後世延壽。
人有六百善,後世出忠孝。
人有七百善,後世智慧。
人有八百善,後世道德。
人有九百善,後世出賢聖人。
人有千善,後世出神仙真人。
右人有為善者,得福自天佑之。
人有一惡,心勞體煩。
人有十惡,血氣虛羸。
人有二十惡,身多疾病。
人有三十惡,所求不諧。
人有四十惡,轗轲衰耗。
人有五十惡,絕無子孫。
人有六十惡,數得非禍。
人有七十惡,賊鬼害之。
人有八十惡,水火害之。
人有九十惡,貧賤困極。
人有百惡,天地殘罰其形。
人有百五十惡,寇賊害之。
人有二百惡,後世無姓族。
人有三百惡,後世受貧困。
人有四百惡,後世沒為奴婢。
戒頌律 第一勿詐鬼欺神,輕罔天道。
第二勿以僞為真,以真為僞。
第三勿以善為惡,以惡為善。
第四勿以曲為直,以直為曲。
第五勿以濁為清,以清為濁。
第六勿以邪為正,以正為邪。
第七勿以醜為好,以好為醜。
第八勿以虛為實,以實為虛。
第九勿以逆為順,以順為逆。
第十勿以非為是,以是為非。
第十一勿以親為疏,以疏為親。
第十二勿以東為西,以西為東。
律曰:十三條名曰妖惑之人耳,身受其害,舍命不得全生,災殃流及五世,子孫犯者,害命奪算,犯主吏坐谪,依罪輕重論也。
律曰:常敬從師教,令一如師法,不得輕冒,詐僞欺罔,違律罰算四百日,主吏坐谪。
律曰:常以平日一、日中、日入後存想五方五氣。
東方青氣化為青龍,西方白氣化為白虎,南方赤氣化為朱雀,北方黑氣化為玄武,中央黃氣化為己身,則調和五方,音而頌之。
違律者罰算三百日,主吏坐谪。
律曰:平旦頌曰:微妙而博大,子元氣之精光。
巨麗而可樂,子魂神之翺翔。
藏我胸臆中,子廓然虛而張。
潔白如明月,子通洞乎十方。
芝草何英英,子不憂無食糧。
呼吸新與故,子因以通神明。
律曰:暮頌曰:曠曠怖怖,與神元懼,被服精華,飲食玄武。
招搖為馬,玉衡為輻,上下無限,出入無時。
百病除愈,神氣獨持,司命着籍,玉簡丹書。
編以金縷,纏以素絲,千億巨萬,無所複疑。
太一佑我,神明扶持,清靜絕念,向王相地。
頌之佩箓,吏與天地作約,以身修道樂法者,皆頌之。
不如法,罰算五年,主吏坐谪。
律曰:戊辰、戊戌日不得頌,正心守一念道,眼無妄視,口無妄言,心無妄念,耳無妄聽,違律奪算五十。
安神定志,尊道德,敬師長。
不如律,輕慢道德,不敬師友,為家則禍災,為國則亂亡,罰算二紀,主吏谪千日。
謂道德之人師朋友,當如禮敬事之。
律曰:寬和忠孝,恭敬朝修,淡泊慈仁,畜孝笃信,思義所行。
不如律,罰算七紀。
不得因鬼稱神,托名官号,诽師謗道,淫祀百鬼,反真亂正,自作法度,不如師法。
違律者罪及害身,主吏罰五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