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龍虎上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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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名:古文龍虎上經注。
一卷。
原不着撰作者,當出於宋元時期。
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
古文龍虎上經注 神室者,丹之樞紐,汞者,衆石之父母,砂汞别居,出陽入陰,流曜二方,列數有三,栖象水火。
《參同契》日:乾坤者,易之門戶。
此言神室者,丹之樞紐,神室即乾坤也。
在人乾為首,坤為腹,複謂上下釜也。
即在首為上丹田,腹為下中二丹田也。
丹則比《易》也,鬥十卦比衆石也,砂汞比坎離,離為日,陽也,以出為用;坎為月,陰也,以入為用。
坎屬水,一數也;離屬火,二數也,合而為三,又日樓象水火。
右第一章 制由王者,武以讨叛,文以懷柔,土德以王,提劍偃戈,以鎮四方。
坎離數一二,南北獨為經,故冠七十二石之長,剛柔有表裹,陰陽禀自然。
牝杜二卦,處中制外,乃王者讨叛懷柔之義也。
提劍偃戈,以鎮四方,即覆冒陰陽之道也。
以南離北坎為經,而諸卦為緯,成以六十卦,分於三十日之内,以象周天一年七十二候,故以六十卦比七十二石也。
乾剛坤柔,坎陽離陰,皆自然相為表裹也。
右第二章 金火當直事,金水相含受,雄雌并一體,用之有條理。
《同契》第十篇日:垂象着明,莫大乎日月。
比此經雲:丹衍着明,莫大乎金火,是金火即坎離也。
坎為腎水也,水之所生為金,離為心,心之所屬為火。
《同契》言屯直事,蒙知受,此言金火直事,金水相含受。
蓋朝屯幕蒙,乃坎離之發為六十卦,而始以此二卦為首也。
故《同契》言其用此,言其體也。
至於雌雄相蕩,而為六十卦,遂成一全體矣!.且自屯蒙而,推之於既未,則一月之内,而周六十卦,豈不有條理乎? 右第三章 變化既未神,終則複更始,初九為期度,陽和準日一暮。
自初一起九,至十六,則起六,九陽生也,六陰生也。
九自子起而至於巳,六自午起而至於亥,故日準旦暮。
右第四章 周曆合天心,陽爻畢於巳,正陰發離午,自丁終於亥。
此段言十二月,乃年火也,自複至乾為陽也,自娠至坤為陰也。
右第五章 水火列一方,守界成寒暑,束西表仁義,五行變四時。
如是則陰陽互用,順三一而得其理。
水主北,火主南,陽生子,陰生午,寒暑於此乎基。
東主春,西主秋,春生而秋殺,惟陽生子,至卯而大壯,故有施仁之道;陰生午,至酉而陰盛,故有剝落之象。
當其施仁,則象其吐萌而飛晶;當其立義,則取其剝落以養根,故陰陽皆得五用矣!三者,上而心肺肝之液也,一者,下而腎液也。
四者皆本乎中官之土,故《同契》日五行得其理。
右第六章 神室設位,變化在乎其中矣!神室者,上下釜也。
設位者,列雌雄配合之密也。
變化謂砂汞,砂汞者,金土之二用,二用無定位,張翼飛虛危,往來既不定,上下亦無常,獨居不改,化歸中宮,包囊衆石,為丹祖宗。
《同契》曰:以乾坤比神室,以陰陽配雌雄,以砂汞比坎離。
又以金土配乾坤,蓋乾金也,坤土也,故以坎離為乾坤二用,以比砂汞為金土二用也。
張翼,南方也;虛危,北方也。
往來不定,上下無常,謂砂汞二物,合為一體,而百骸九竅,五髒六腑皆於此而生之,猶坎離施出,化為六十卦也。
故為萬物之包囊,而莫暗其進也。
右第七章 有無相制,朱雀炎空,紫華耀日,砂汞沒亡。
《同契》以坎離沒亡,比砂汞沒亡,蓋六十卦本乎坎離,而金丹本乎砂汞。
卦成而坎離無用,亦猶丹變紫華,而初不用砂汞也。
故丹經日:用鉛不用鉛,須向鉛中作是也。
此複日真火者,真鉛也。
右第八章 訣不辄造,理不虛設,約文申奧,叩索神明,演爻征卦,五行為諷。
坎雄金精,離雌火光,金火相伐,水土相克,土旺金鄉,三物俱喪,四海輻辏,以置太平,并由中宮,土德黃帝之功。
《同契》日:坎戊月精,離巳日光。
比此坎雄金精,離雌火光。
是藏於坎者,則為金,化流於外則為水;藏於離者則為火,而出於外則與脾液合,而化為土。
坎金離火雖相伐,水與火雖相克,而相為夫婦,亦在乎是。
脾屬土而附於心肺之問,先能生肺之金液,故肺液遞能相生如是也。
金水土三物俱堕於虛無之問,故《四十一篇》日《徑入虛無》是也。
所以日俱喪,然後坎離之戊己,得以運六十卦,由四方而至,如四時之成物也。
豈不有功哉! 右第九章 金火者,真鉛也,丹術着明,莫大乎金火。
窮微以任化,陽動而陰消,混沌終九一,寶鼎更相持,合有三百八十四铢,铢據一斤,斤謂十六兩也。
金精一化,青龍受符,當斯之時,神靈煉其精,火金相運推,雄陽翠玄水,雌陰赭黃金,陰陽混交接,精液包元氣,萬象憑虛生
一卷。
原不着撰作者,當出於宋元時期。
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
古文龍虎上經注 神室者,丹之樞紐,汞者,衆石之父母,砂汞别居,出陽入陰,流曜二方,列數有三,栖象水火。
《參同契》日:乾坤者,易之門戶。
此言神室者,丹之樞紐,神室即乾坤也。
在人乾為首,坤為腹,複謂上下釜也。
即在首為上丹田,腹為下中二丹田也。
丹則比《易》也,鬥十卦比衆石也,砂汞比坎離,離為日,陽也,以出為用;坎為月,陰也,以入為用。
坎屬水,一數也;離屬火,二數也,合而為三,又日樓象水火。
右第一章 制由王者,武以讨叛,文以懷柔,土德以王,提劍偃戈,以鎮四方。
坎離數一二,南北獨為經,故冠七十二石之長,剛柔有表裹,陰陽禀自然。
牝杜二卦,處中制外,乃王者讨叛懷柔之義也。
提劍偃戈,以鎮四方,即覆冒陰陽之道也。
以南離北坎為經,而諸卦為緯,成以六十卦,分於三十日之内,以象周天一年七十二候,故以六十卦比七十二石也。
乾剛坤柔,坎陽離陰,皆自然相為表裹也。
右第二章 金火當直事,金水相含受,雄雌并一體,用之有條理。
《同契》第十篇日:垂象着明,莫大乎日月。
比此經雲:丹衍着明,莫大乎金火,是金火即坎離也。
坎為腎水也,水之所生為金,離為心,心之所屬為火。
《同契》言屯直事,蒙知受,此言金火直事,金水相含受。
蓋朝屯幕蒙,乃坎離之發為六十卦,而始以此二卦為首也。
故《同契》言其用此,言其體也。
至於雌雄相蕩,而為六十卦,遂成一全體矣!.且自屯蒙而,推之於既未,則一月之内,而周六十卦,豈不有條理乎? 右第三章 變化既未神,終則複更始,初九為期度,陽和準日一暮。
自初一起九,至十六,則起六,九陽生也,六陰生也。
九自子起而至於巳,六自午起而至於亥,故日準旦暮。
右第四章 周曆合天心,陽爻畢於巳,正陰發離午,自丁終於亥。
此段言十二月,乃年火也,自複至乾為陽也,自娠至坤為陰也。
右第五章 水火列一方,守界成寒暑,束西表仁義,五行變四時。
如是則陰陽互用,順三一而得其理。
水主北,火主南,陽生子,陰生午,寒暑於此乎基。
東主春,西主秋,春生而秋殺,惟陽生子,至卯而大壯,故有施仁之道;陰生午,至酉而陰盛,故有剝落之象。
當其施仁,則象其吐萌而飛晶;當其立義,則取其剝落以養根,故陰陽皆得五用矣!三者,上而心肺肝之液也,一者,下而腎液也。
四者皆本乎中官之土,故《同契》日五行得其理。
右第六章 神室設位,變化在乎其中矣!神室者,上下釜也。
設位者,列雌雄配合之密也。
變化謂砂汞,砂汞者,金土之二用,二用無定位,張翼飛虛危,往來既不定,上下亦無常,獨居不改,化歸中宮,包囊衆石,為丹祖宗。
《同契》曰:以乾坤比神室,以陰陽配雌雄,以砂汞比坎離。
又以金土配乾坤,蓋乾金也,坤土也,故以坎離為乾坤二用,以比砂汞為金土二用也。
張翼,南方也;虛危,北方也。
往來不定,上下無常,謂砂汞二物,合為一體,而百骸九竅,五髒六腑皆於此而生之,猶坎離施出,化為六十卦也。
故為萬物之包囊,而莫暗其進也。
右第七章 有無相制,朱雀炎空,紫華耀日,砂汞沒亡。
《同契》以坎離沒亡,比砂汞沒亡,蓋六十卦本乎坎離,而金丹本乎砂汞。
卦成而坎離無用,亦猶丹變紫華,而初不用砂汞也。
故丹經日:用鉛不用鉛,須向鉛中作是也。
此複日真火者,真鉛也。
右第八章 訣不辄造,理不虛設,約文申奧,叩索神明,演爻征卦,五行為諷。
坎雄金精,離雌火光,金火相伐,水土相克,土旺金鄉,三物俱喪,四海輻辏,以置太平,并由中宮,土德黃帝之功。
《同契》日:坎戊月精,離巳日光。
比此坎雄金精,離雌火光。
是藏於坎者,則為金,化流於外則為水;藏於離者則為火,而出於外則與脾液合,而化為土。
坎金離火雖相伐,水與火雖相克,而相為夫婦,亦在乎是。
脾屬土而附於心肺之問,先能生肺之金液,故肺液遞能相生如是也。
金水土三物俱堕於虛無之問,故《四十一篇》日《徑入虛無》是也。
所以日俱喪,然後坎離之戊己,得以運六十卦,由四方而至,如四時之成物也。
豈不有功哉! 右第九章 金火者,真鉛也,丹術着明,莫大乎金火。
窮微以任化,陽動而陰消,混沌終九一,寶鼎更相持,合有三百八十四铢,铢據一斤,斤謂十六兩也。
金精一化,青龍受符,當斯之時,神靈煉其精,火金相運推,雄陽翠玄水,雌陰赭黃金,陰陽混交接,精液包元氣,萬象憑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