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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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恩命世錄卷之六 四十六代大真人張元吉 正統十年,召見于内庭,命坐賜荼,錫诰授正一.嗣教沖虛守素紹祖崇法大真人。

     十一年 召見,賜宴仁智殿。

     贈父張留綱真人诰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朕惟國家之於臣下,必推恩及其親者,所以重所本也。

    爾張留綱,乃正一嗣教沖虛守素紹祖崇法真人元吉之父,宜承道蔭,而不永年。

    今因爾子推恩,贈爾為正一嗣教崇玄養素寂靜真人,咨爾冥靈,欽承榮命。

     制诰 正統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之寶 封母高氏為玄君诰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妻随夫榮,朝廷之大恩,母随子貴,國家之常典。

    爾贈正一嗣教崇玄養素寂靜真人張留綱之配,乃正一嗣教沖虛守素紹祖崇法大真人元吉之母,守志玄門,以成厥子。

    茲特封為慈惠靜淑玄君,服此榮恩,益隆母道。

    欽哉。

     制诰 正統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之寶 十二年 禁約族屬人等欺害敕 皇帝勑谕溫靜柔順玄君董氏:朝廷維持道教,重在保善懲惡,用圖長久。

    囊者前真人張懋丞沒,已命嫡孫張元吉襲承真人之職,以領教事。

    其族屬人等,數加欺害。

    已犯者,悉治以法。

    仍命該衙門移文巡按三司等官,敢有仍前玩法欺害者,悉治以罪。

    今賜勁張元吉,勉勵進修,用承教事。

    及令道士高缙雲,周應瑜為贊教官,彥矩、席克中為掌書,專一輔助張元吉行。

    爾玄君系其祖母,夙受封命,凡一應在家之事,宜早晚訓誨爾孫,令勉學修行,加意保佑,用臻成立。

    庶為爾宗嗣之福。

    但在外合行之事,令與高缙雲等商确而行,務在至當,庶圖長遠。

    果有族屬人等,仍前分外生事,謀害爾家者,令高缙雲等,具實告達禦史三司等官,依法拿問,奏來治罪不宥。

    或高缙雲等,恃此欺淩爾孫元吉?爾亦指實赴禦史三司等官陳告,一體拿問。

    爾尤宜嚴以浪家,恩以睦族,戒饬家人,毋侵害彼衆,庶稱朝廷眷待之意,亦克永保爾家,欽哉。

    故谕。

     勅 命 正統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之 寶 頒賜藏經旨 皇帝聖旨,朕體天地保民之心,恭成皇曾祖考之志。

    刊印道藏經典,頒賜天下,用廣流傳。

    茲以一藏,安奉龍虎山大上清宮,永充供養。

    聽所在道官道士,看誦贊揚。

    上為國家祝厘,下與生民祈福。

    務須隻奉守護,不許縱容閑雜之人,私借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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