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厥陰病脈證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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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厥陰病,欲解時,從醜至卯上。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
見厥複利。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
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複去也。
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
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複發熱三日,并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
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
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複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
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
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複厥,不厥者,自愈。
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
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為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當吐蛔。
令病者靜,而複時煩,此為藏寒。
蛔上入膈,故煩,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
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又主久利方。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味酸溫)細辛六兩(辛熱)幹姜十兩(辛熱)黃連一斤(苦寒)當歸四兩(辛溫)附子六兩(炮,辛熱)蜀椒四兩(去汗,辛熱)桂枝六兩(辛熱)人參六兩(甘溫)黃蘖六兩(苦寒) 右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内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
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
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複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
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其後必便膿血。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複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
有陰無陽故也。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複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
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傷寒脈滑而厥者,裡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
當歸四逆湯方 當歸三兩(辛溫)桂枝三兩(辛熱)芍藥三兩(酸寒)細辛三兩(辛熱)大棗二十五個(甘溫)通草二兩(甘平)甘草二兩(炙,甘平) 有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姜湯主之。
大汗出,熱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
心中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洩利不止者,為難治。
麻黃升麻湯主之。
麻黃升麻湯方 麻黃二兩半(去節,甘溫)升麻一兩一分(甘平)當歸一兩一分(辛溫)知母(苦寒)黃芩(苦寒)萎蕤(甘平)各十八铢石膏(碎,綿裹,甘寒)白術(甘溫)幹姜(辛熱)芍藥(酸平)天門冬(去心,甘平)桂枝(辛熱)茯苓(甘平)甘草(炙,甘平)各六铢 右十四味,以水一鬥,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内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鬥米頃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厥陰病,欲解時,從醜至卯上。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
見厥複利。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
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複去也。
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
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複發熱三日,并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
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
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複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
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
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複厥,不厥者,自愈。
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
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為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當吐蛔。
令病者靜,而複時煩,此為藏寒。
蛔上入膈,故煩,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
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又主久利方。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味酸溫)細辛六兩(辛熱)幹姜十兩(辛熱)黃連一斤(苦寒)當歸四兩(辛溫)附子六兩(炮,辛熱)蜀椒四兩(去汗,辛熱)桂枝六兩(辛熱)人參六兩(甘溫)黃蘖六兩(苦寒) 右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内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
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
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複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
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其後必便膿血。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複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
有陰無陽故也。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複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
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傷寒脈滑而厥者,裡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
當歸四逆湯方 當歸三兩(辛溫)桂枝三兩(辛熱)芍藥三兩(酸寒)細辛三兩(辛熱)大棗二十五個(甘溫)通草二兩(甘平)甘草二兩(炙,甘平) 有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姜湯主之。
大汗出,熱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
心中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洩利不止者,為難治。
麻黃升麻湯主之。
麻黃升麻湯方 麻黃二兩半(去節,甘溫)升麻一兩一分(甘平)當歸一兩一分(辛溫)知母(苦寒)黃芩(苦寒)萎蕤(甘平)各十八铢石膏(碎,綿裹,甘寒)白術(甘溫)幹姜(辛熱)芍藥(酸平)天門冬(去心,甘平)桂枝(辛熱)茯苓(甘平)甘草(炙,甘平)各六铢 右十四味,以水一鬥,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内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鬥米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