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卦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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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緻刑:執行刑罰。

     【譯文】 《象傳》說:雷鳴電閃交相而至,象征豐盈盛大。

    君子體察此現象,以威震和光明審斷訟獄,謹慎施用刑罰。

     【解說】 豐卦的上卦震是雷是動,下卦離是火是閃電,稱為雷火豐。

    雷電同時來臨,氣勢盛大。

    君子應當效法這一精神,像閃電般明察,判決訴訟,像雷一般威嚴,執行刑罰。

     【原文】 初九,遇其配主,[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妃嫔,謂四也。

    四失位在震,為主;五動體姤遇,故‘遇其配主’也。

    ”]雖旬無咎,往有尚①。

     《象》曰:“雖旬無咎”,過②旬災也。

    [王弼注:“過均則争,交斯叛也。

    ”] 【注釋】 ①尚:獎賞。

     ②過:超過。

     【譯文】 初九,遇到相匹配的主人,隻在十天内無咎,往前進發将受到贊揚。

     《象傳》說:“隻在十天内無咎”,說明如若想打破均等必有災禍。

     【解說】 “雖旬無咎”,隻在十天内無咎。

    雖,即唯,古“雖”、“唯”互假。

    爻辭既以旬計日,恐周人占卦已用幹支。

    “過旬災”,初九居初位,以象未過旬而無咎,但過旬則有災。

     初位與四位應,但本卦初九與九四陽陽不應,所以初九唯一能相遇的配主隻有六二,豐卦是三陰三陽的卦,是由泰卦演變來的,即泰卦的柔爻和剛爻二四換位。

    柔爻從四位下到二位,所以對初九來說就是遇其配主,但六二帶來益處不會太久,十日後就有災。

     初九是剛鍵而達到豐大的初始,遇配主而彼此資益,但不能依靠,應積極去追求。

     【原文】 六二,豐其蔀①,日中見鬥②,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

    [王弼注:“蔀,覆暖,鄣光明之物也。

    日中者,明之盛也。

    鬥見者,暗之極也。

    處盛明而豐其蔀,故曰‘日中見鬥’。

    不能自發,故往得疑疾。

    然履中當位,處暗不邪,有孚者也。

    若,辭也。

    有孚可以發其志,不困于暗,故獲吉也。

    ”] 《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注釋】 ①蔀:蔽日之雲,指日食造成的陰影。

     ②鬥:指星星。

     【譯文】 六二,雲層豐積厚重遮蔽太陽,日正當中之時卻出現星鬥,前往則會被猜疑和嫉恨,隻要以誠信待人,心地光明可獲吉祥。

     《象傳》說:“以誠信待人,心地光明”,說明應當通過誠信來開拓豐大光明的志向。

     【解說】 蔀是遮日的簾,鬥是北鬥星。

    六二是下卦離明的主爻,本應最光明,但與六五敵應,就像太陽被大的簾子掩蔽,正午也可以看到兆鬥星那樣黑暗,這是因為六五與原來在二位的剛爻正應,但六二下來後就變成敵應了,所以受到六五君王的猜忌,但二五都中庸而柔順,可以誠信啟發對方的意志,結果仍然吉祥。

     【原文】 九三,豐其沛①,日中見沫②。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日在雲下稱沛。

    沛,不明也。

    沫,小星也。

    噬嗑離為日,艮為沫。

    ”]折其右肱③。

    無咎。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兌為折,為右。

    噬嗑艮為肱。

    ”] 《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

    “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注釋】 ①沛:通“旆”,布幔。

     ②沫:小的星星。

     ③肱:手臂。

     【譯文】 九三,豐大掩蔽太陽的幔幕,太陽中天的正午可見小星星。

    折斷自己的右臂,沒有過錯。

     《象傳》說:“豐大掩蔽太陽的幔幕”,說明不可做大事。

    “折斷自己的右臂”,說明終究不可施展才用。

     【解說】 沛與旆通用,是幔幕。

    沫,即昧,小星。

    此爻更加黑暗了,就像用大的幔幕,掩蔽太陽,正午都可以看到小星星。

    離在下意味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