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再次失怙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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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落塵剛一出生就被遺棄在孤兒院門口,并不知道父母是誰。

    由于長得并不出衆,性格也不讨人喜歡,直到五歲的時候她才被現在的養父母領養。

    原來在孤兒院裡的生活,她是記得很清楚的,經常挨餓受凍,但最讓她害怕的是大些的孩子為了争搶那并不多的吃的、用的,對較小的孩子的欺淩——打罵、恐吓、孤立,在艱苦條件下的孩子能想出的一切惡毒的方法都曾被使用在她身上。

    她曾經以為自己活不到六歲,直到現在的養父母收養了她。

     養父母當時三十歲左右,結婚六年多,一直沒有孩子,就有人給他們出主意,讓他們領養一個帶一帶,據說那樣很快就會有自己的孩子。

    基于這樣的盼望,他們來到孤兒院。

    選擇落塵是因為她已經大了,懂事了,不需要人看,可以直接上學,不然這麼大的孩子很難被領養。

    落塵那時個子小小的,因為營養不良,盡管為了看起來好一些,已經穿上了她最好的一件紅色的外套,被精心打扮過了,但看起來還是像剛滿四歲的孩子。

    落塵的名字是孤兒院院長給起的,因為她的性格悶悶的,很容易讓人忽視,不被需要和喜愛,就像塵埃似的無足輕重。

    養父母對她的名字也沒有異議,正式領養的時候,給了她一個姓——淩。

     養父母是做服裝生意的,養父負責上貨,養母負責賣貨,因此每天都很忙碌,并沒有時間和她培養感情。

    她被接回來後,就被安置在家裡的一間空房子内,裡面有張舊的雙人床,很大,還有張桌子,看得出是用了很久的,漆掉得差不多了,上面已經磨得光滑油亮了。

    落塵對于新的生活有點兒戰戰兢兢,不敢相信自己這樣好運,被領養了,還有了自己的房間,不用再和那麼多的孩子擠在一起洗澡、上廁所。

    對比以前的生活,她覺得像做夢一樣。

    剛來的時候,她經常晚上不敢睡覺,不是因為一個人害怕,而是因為怕醒來後一切又都消失了。

     落塵在孤兒院裡已經是自己照顧自己了,穿衣服、洗衣服、洗菜、刷碗什麼的,都做得有模有樣。

    有了家,有了爸爸媽媽,她心裡很是感激。

    但同時也誠惶誠恐,不知道怎樣才能讨父母的歡心。

     記得剛來的那天晚上,養母把她為數不多的行李收好,帶她熟悉家裡,教她用電器和洗浴設備。

    她因為從來沒用過,并沒有聽得很明白,但也強迫自己記下來,打算以後用的時候再琢磨。

    回到客廳,她想起臨走時院長囑咐的一定記得開口叫爸爸媽媽。

    她擡了擡頭,瞥了一眼坐在沙發上的養父母,張了張嘴,沒發出聲音。

    她很是緊張,猛掐了自己的腿一下,發狠地張大嘴,大聲喊道:“爸爸!媽媽!”喊完,她就哭了,小聲地啜泣,大粒的眼淚從眼眶裡面滾落下來。

    養母是個爽快的女子,看到她這樣,就笑道:“這孩子,哭什麼?叫對了,我們以後就是你的爸爸媽媽了。

    再以後,你還會有小弟弟、小妹妹的,咱們就是一家人了。

    ”養父口拙,當時并沒有說什麼。

    吃晚飯的時候,他往落塵碗裡夾了很多肉,然後告訴她多吃些。

     落塵很快适應了新家的生活,每天養父母早上出去工作,她被送去幼兒園。

    晚上,她自己帶鑰匙回家。

    家裡面的家務基本上都是落塵在做,一是因為養母實在很忙,自己做買賣沒有休息的時間,二是因為落塵已經學會了使用家裡所有的電器,甚至學會了開燃氣竈。

    對于做家務落塵很有天分,家裡被收拾得井井有條,她能站在闆凳上炒菜,飯也做得有模有樣了。

    落塵這麼做,養母也會不好意思,怕别人以為她領養個孩子來當保姆,有的時候叮囑她幼兒園放學後和小朋友出去玩。

    然而實在是在孤兒院被欺負怕了,落塵不喜歡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一起玩。

    每天從幼兒園回來,家務做完了,她就看家裡為數不多的書。

    養父母沒什麼文化,家裡面的書大多是通俗小說,還有一些雜志。

    落塵看的時候,有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