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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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閱五使第三十七
內有五閱以觀五氣,及五氣為五臟之使,故名篇。
黃帝問於岐伯曰:餘聞刺有五官五閱,以觀五氣。
五氣者,五臟之使也,五時之副也。
願聞其五使當安出?岐伯曰:五官者,五臟之閱也。
黃帝曰:願聞其所出,令可為常。
岐伯曰:脈出於氣口,色見於明堂,五色更出,以應五時,各如其常,經氣入臟,必當治裡。
(按:《本紀》雲:帝命俞跗、岐伯、雷公察明堂,究息脈。
) 此言五官為五臟之外閱,而五色尤驗於明堂也。
夫刺法有五官,如下文鼻為肺之官,目為肝之官,口唇為脾之官,舌為心之官,耳為腎之官者是也。
此五官者,可五閱以觀青、黃、赤、白、黑之五氣。
正以五氣者,乃五臟之所使,如肝青、心赤、脾黃、肺白、腎黑是也。
又五時之所別,如春肝、夏心、至陰脾、秋肺、冬腎是也。
但五氣所出,可以常驗五臟者,正以脈雖出於氣口,而五色必見於明堂,其五色疊出,以應五時,各如其常,惟外經邪氣入臟,必當從裡以治之。
蓋由外固可以知內,而病在於裡,不得以治外也。
帝曰:善。
五色獨決於明堂乎?岐伯曰:五官已辨,闕庭必張,乃立明堂。
明堂廣大,蕃蔽見外,方壁高基,引垂居外,五色乃治,平博廣大,壽中百歲。
見此者,刺之必已。
如是之人者,血氣有餘,肌肉堅至,故可苦以針。
此言五色雖決於明堂,而凡諸部博大者,壽必高而病易已也。
(按:本經《五色篇》,雷公曰:五色獨決於明堂乎?黃帝曰:明堂者鼻也;闕者,眉間也;庭者,顏也,即首面也;蕃者,頰側也;蔽者,耳門也。
其問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雷公曰:五官之辨奈何?黃帝曰: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臟次於中央,六腑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五臟安於胸中,真色以緻,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五官安得無辨乎?)帝以五色獨決於明堂為疑,伯言五官在外曉然可辨。
其闕上者,咽喉也;闕中者,肺也,即兩眉之間也;庭者,額中也,即首面也,顏也。
必開而張,乃立明堂以閱之。
明堂者,鼻也。
其明堂廣大而為蕃為蔽者,又見於外。
蓋頰側謂之蕃,耳門謂之蔽耳。
四周之壁既方,地角之基又高,引垂向外,五色又順,平博廣大,壽當中百歲也。
設有病時,見此五色則刺之、而病必已。
蓋如是之人,血氣有餘,肌肉堅緻,故可苦之以針而刺之也。
黃帝曰:願聞五官。
岐伯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腎之官也。
此言五官之所在也。
肺在內,而鼻為之竅,所以司呼吸也,故為肺之官。
肝在內,而目為之竅,所以別五色也,故為肝之官。
脾在內,而口唇為之竅,所以納五穀也,故為脾之官。
心在內,而舌為之竅,所以辨五味也,故為心之官。
腎在內,而耳為之竅,所以聽五聲也,故為腎之官。
黃帝曰:以官何候?岐伯曰:以候五臟。
故肺病者,喘息鼻張;肝病者,眥青;脾病者,唇黃;心病者,舌卷短,顴赤;腎病者,顴與顏黑。
(卷,上聲。
) 此言五官可以候五臟之病也。
鼻為肺之官,故肺病者,當病喘息,其鼻乃張。
目為肝之官,故肝病者,其目眥必青。
唇為脾之官,故脾病者,其唇必黃。
舌為心之官,故心病者,其舌必卷而短,顴亦必赤。
耳為腎之官,故腎病者,顴與顏皆黑也。
黃帝曰:五脈安出?五色安見?其常色殆者如何?岐伯曰:五官不辨,闕庭不張,小其明堂,蕃蔽不見,又埤其牆,牆下無基,垂角去外,如是者,雖平常殆,況加疾哉!(坤,音神,卑也。
) 此言諸部狹小者必殆也。
五臟之脈安所從出?五臟之色安所從見?其常色見者,而又至於危,皆帝之所疑也。
伯言:人之五官不可明辨,闕庭又不張,明堂狹小,蕃蔽不可見,其牆又卑,牆下無基,垂角在外,如是者,雖無病而平常尚有殆者,況加之以有病哉! 黃帝曰:五色之見於明堂,以觀五臟之氣,左右高下,各有形乎?岐伯曰:臟俯之在中也,各以次舍,左右上下,各如其度也。
此言面部之左右上下,各如腑臟在中之次舍,所以可觀五色於明堂也。
帝問:五色見於明堂者,可以觀五臟之氣,然左右上下各有形可驗,而一如其在中之度乎?伯言:腑臟之在中也,各有次舍,而面部之左右上下,悉如其在中之度耳,故可以觀而知也。
(按:本經(五色篇》曰:庭者,首面也;闕上者,咽喉也;闕中者,肺也。
下極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腸也;挾大腸者,腎也;當腎者,臍也;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顴者,肩也;顴後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內眥上者,膺乳也;挾繩而上者,背也;循牙車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脛也;當脛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裡也;巨屈者,膝臏也。
此五臟六腑之部分也。
此節當與《五色篇》圖形參看。
) 逆順肥瘦第三十八 首節有行之逆順,後分肥、瘦、壯、幼等刺法,故名篇。
黃帝問於岐伯曰:餘聞針道於夫子,眾多畢悉矣。
夫子之道應若失,而據未有堅然者也。
夫子之問學熟乎?將審察於物而心生之乎?岐伯曰:聖人之為道者,上合於天,下合於地,中合於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數,法式檢押,乃後可傳焉。
故匠人不能釋尺寸而意長短,廢繩墨而起平水也,工人不能置規而為圓,去矩而為方。
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順之常也。
黃帝曰:願聞自然奈何?岐伯曰:臨深決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循掘決沖,而經可通也。
此言氣之滑澀,血之清濁,行之逆順也。
此言針道一本於自然之妙也。
帝問:針道畢陳,若有所失,而據守難堅,未知由學問而熟,抑亦由心而生?伯言:聖人之為針道者,合於三才,必有明法以起度數,其法式檢押,乃可傳之後世也。
譬之工匠,必用尺寸繩墨規矩,以為長短平水(萬物之平,莫過於水,故曰平水。
)方圓。
此乃自然之道,其為教易行,其行之逆順有常,能循其法,譬之臨深決水、循掘決沖,而水易竭、經可通也。
何也?正以人之氣有滑澀,血有清濁,行有逆順,皆有自然之妙故耳。
黃帝曰:願聞人之白黑、肥瘦、小長,各有數乎?岐伯曰:年質壯大,血氣充盈,膚革堅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此肥人也。
廣肩腋,項肉薄,厚皮而黑色,唇臨臨然,其血黑以濁,其氣澀以遲,其為人也,貪於取與。
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也。
此言刺肥人之有法也。
各有數者,各有刺針之數也。
深而留之者,深入其針而久留之也。
此乃刺肥人之數。
而下所言貪夫體色氣血,其法宜同,故並及之,且其數又加益也。
黃帝曰:刺瘦人奈何?岐伯曰:皮薄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輕言,其血清氣滑,易脫於血,易損於血。
刺此者,淺而疾之。
(少,去聲。
) 此言刺瘦人之有法也。
廉,薄也。
疾,速也。
言此等瘦人若深而留之,則氣易脫,而血易損,故必淺入其針,而速去之也。
黃帝曰:刺常人奈何?岐伯曰:視其自黑,各為調之。
其端正敦厚者,其血氣和調。
刺此者,無失常數也。
此言刺常人之有法也。
常人者,不肥不瘦之人也。
視其人之白者,當調以瘦人之數;黑者,則用肥人之數。
有等端正敦厚,與上貪於取與者異,其血氣必和調也。
刺之者,固不如肥人之久以留之,亦不如瘦人之淺以疾之,但無失其常數而已。
黃帝曰:刺壯士真骨者奈何?岐伯曰:刺壯士真骨,堅肉緩節,堅堅然。
此人重則氣澀血濁,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勁則氣滑血清,刺此者,淺而疾之。
此言刺壯士真骨之有法也。
有等壯士肉少而骨粗者,其肉堅,其節緩,堅堅然其勢難動。
此人者,其體若重,則氣必澀,而血必濁,刺此者,當深其針而久留之,如肥人之數;其體若輕而勁,則氣必滑,而血必清,刺此者,當淺其針而疾去之,如瘦人之數也。
黃帝曰:刺嬰兒奈何?岐伯曰:嬰兒者,其肉脆,血少氣弱,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髮針,日再可也。
此言刺嬰兒之有法也。
毫針者,《九針論》:七曰毫針,取法於毫毛。
其針宜淺,其髮針宜速。
日再者,寧一日之內復再刺之,不可久留其針也。
黃帝曰;臨深決水奈何?岐伯曰:血清氣濁,疾瀉之,則氣竭焉。
黃帝曰:循掘決沖奈何?岐伯曰:血濁氣澀,疾瀉之,則經可通也。
(氣濁之濁,當作滑。
) 此承首節而言臨深決水,循掘決沖之意也。
所謂臨深決水者,正以此人之血清氣滑者,疾瀉之,而邪氣遂竭,猶之臨深淵以決放其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
所謂循掘決沖者,正以此人之血濁氣澀者,疾瀉之,而經脈可通,猶之循其所掘之處,仍用力以並掘之,而水可通也。
皆指瀉法而言,而自然之妙,寓其中矣。
黃帝曰:脈行之逆順奈何?岐伯曰:手之三陰,從臟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
此承首節而言脈之逆順,以各經之所行者,有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也。
手之三陰,從臟走手者,太陰肺經,從中府而走大指之少商;少陰心經,從極泉而走小指之少衝;厥陰心包絡經,從天池而走中指之中衝也。
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者,陽明大腸經,從次指商陽而走頭之迎香;太陽小腸經從小指少澤而走頭之聽宮;少陽三焦經,從四指之關衝而走頭之絲竹空也。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者太陽膀胱經,從頭睛明而走足小指之至陰;陽明胃經,從頭頭維而走足次指之厲兌;少陽膽經,從頭上關而走足四指之竅陰也。
足之三陰,從足走腹者,太陰脾經,從足大指內側隱白而走腹之大包;少陰腎經,從足心湧泉而走腹之俞府;厥陰肝經,從足大指外側大敦而走腹之期門也。
夫手之陰經,自臟而走手為順,則自手而走臟為逆;手之陽經,自手而走頭為順,則自頭而走手為逆;足之陰經,自足而走腹為順,則自腹而走足為逆;足之陽經,自頭而走足為順,則自足而走頭為逆。
所
黃帝問於岐伯曰:餘聞刺有五官五閱,以觀五氣。
五氣者,五臟之使也,五時之副也。
願聞其五使當安出?岐伯曰:五官者,五臟之閱也。
黃帝曰:願聞其所出,令可為常。
岐伯曰:脈出於氣口,色見於明堂,五色更出,以應五時,各如其常,經氣入臟,必當治裡。
(按:《本紀》雲:帝命俞跗、岐伯、雷公察明堂,究息脈。
) 此言五官為五臟之外閱,而五色尤驗於明堂也。
夫刺法有五官,如下文鼻為肺之官,目為肝之官,口唇為脾之官,舌為心之官,耳為腎之官者是也。
此五官者,可五閱以觀青、黃、赤、白、黑之五氣。
正以五氣者,乃五臟之所使,如肝青、心赤、脾黃、肺白、腎黑是也。
又五時之所別,如春肝、夏心、至陰脾、秋肺、冬腎是也。
但五氣所出,可以常驗五臟者,正以脈雖出於氣口,而五色必見於明堂,其五色疊出,以應五時,各如其常,惟外經邪氣入臟,必當從裡以治之。
蓋由外固可以知內,而病在於裡,不得以治外也。
帝曰:善。
五色獨決於明堂乎?岐伯曰:五官已辨,闕庭必張,乃立明堂。
明堂廣大,蕃蔽見外,方壁高基,引垂居外,五色乃治,平博廣大,壽中百歲。
見此者,刺之必已。
如是之人者,血氣有餘,肌肉堅至,故可苦以針。
此言五色雖決於明堂,而凡諸部博大者,壽必高而病易已也。
(按:本經《五色篇》,雷公曰:五色獨決於明堂乎?黃帝曰:明堂者鼻也;闕者,眉間也;庭者,顏也,即首面也;蕃者,頰側也;蔽者,耳門也。
其問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雷公曰:五官之辨奈何?黃帝曰: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臟次於中央,六腑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五臟安於胸中,真色以緻,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五官安得無辨乎?)帝以五色獨決於明堂為疑,伯言五官在外曉然可辨。
其闕上者,咽喉也;闕中者,肺也,即兩眉之間也;庭者,額中也,即首面也,顏也。
必開而張,乃立明堂以閱之。
明堂者,鼻也。
其明堂廣大而為蕃為蔽者,又見於外。
蓋頰側謂之蕃,耳門謂之蔽耳。
四周之壁既方,地角之基又高,引垂向外,五色又順,平博廣大,壽當中百歲也。
設有病時,見此五色則刺之、而病必已。
蓋如是之人,血氣有餘,肌肉堅緻,故可苦之以針而刺之也。
黃帝曰:願聞五官。
岐伯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腎之官也。
此言五官之所在也。
肺在內,而鼻為之竅,所以司呼吸也,故為肺之官。
肝在內,而目為之竅,所以別五色也,故為肝之官。
脾在內,而口唇為之竅,所以納五穀也,故為脾之官。
心在內,而舌為之竅,所以辨五味也,故為心之官。
腎在內,而耳為之竅,所以聽五聲也,故為腎之官。
黃帝曰:以官何候?岐伯曰:以候五臟。
故肺病者,喘息鼻張;肝病者,眥青;脾病者,唇黃;心病者,舌卷短,顴赤;腎病者,顴與顏黑。
(卷,上聲。
) 此言五官可以候五臟之病也。
鼻為肺之官,故肺病者,當病喘息,其鼻乃張。
目為肝之官,故肝病者,其目眥必青。
唇為脾之官,故脾病者,其唇必黃。
舌為心之官,故心病者,其舌必卷而短,顴亦必赤。
耳為腎之官,故腎病者,顴與顏皆黑也。
黃帝曰:五脈安出?五色安見?其常色殆者如何?岐伯曰:五官不辨,闕庭不張,小其明堂,蕃蔽不見,又埤其牆,牆下無基,垂角去外,如是者,雖平常殆,況加疾哉!(坤,音神,卑也。
) 此言諸部狹小者必殆也。
五臟之脈安所從出?五臟之色安所從見?其常色見者,而又至於危,皆帝之所疑也。
伯言:人之五官不可明辨,闕庭又不張,明堂狹小,蕃蔽不可見,其牆又卑,牆下無基,垂角在外,如是者,雖無病而平常尚有殆者,況加之以有病哉! 黃帝曰:五色之見於明堂,以觀五臟之氣,左右高下,各有形乎?岐伯曰:臟俯之在中也,各以次舍,左右上下,各如其度也。
此言面部之左右上下,各如腑臟在中之次舍,所以可觀五色於明堂也。
帝問:五色見於明堂者,可以觀五臟之氣,然左右上下各有形可驗,而一如其在中之度乎?伯言:腑臟之在中也,各有次舍,而面部之左右上下,悉如其在中之度耳,故可以觀而知也。
(按:本經(五色篇》曰:庭者,首面也;闕上者,咽喉也;闕中者,肺也。
下極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腸也;挾大腸者,腎也;當腎者,臍也;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顴者,肩也;顴後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內眥上者,膺乳也;挾繩而上者,背也;循牙車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脛也;當脛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裡也;巨屈者,膝臏也。
此五臟六腑之部分也。
此節當與《五色篇》圖形參看。
) 逆順肥瘦第三十八 首節有行之逆順,後分肥、瘦、壯、幼等刺法,故名篇。
黃帝問於岐伯曰:餘聞針道於夫子,眾多畢悉矣。
夫子之道應若失,而據未有堅然者也。
夫子之問學熟乎?將審察於物而心生之乎?岐伯曰:聖人之為道者,上合於天,下合於地,中合於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數,法式檢押,乃後可傳焉。
故匠人不能釋尺寸而意長短,廢繩墨而起平水也,工人不能置規而為圓,去矩而為方。
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順之常也。
黃帝曰:願聞自然奈何?岐伯曰:臨深決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循掘決沖,而經可通也。
此言氣之滑澀,血之清濁,行之逆順也。
此言針道一本於自然之妙也。
帝問:針道畢陳,若有所失,而據守難堅,未知由學問而熟,抑亦由心而生?伯言:聖人之為針道者,合於三才,必有明法以起度數,其法式檢押,乃可傳之後世也。
譬之工匠,必用尺寸繩墨規矩,以為長短平水(萬物之平,莫過於水,故曰平水。
)方圓。
此乃自然之道,其為教易行,其行之逆順有常,能循其法,譬之臨深決水、循掘決沖,而水易竭、經可通也。
何也?正以人之氣有滑澀,血有清濁,行有逆順,皆有自然之妙故耳。
黃帝曰:願聞人之白黑、肥瘦、小長,各有數乎?岐伯曰:年質壯大,血氣充盈,膚革堅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此肥人也。
廣肩腋,項肉薄,厚皮而黑色,唇臨臨然,其血黑以濁,其氣澀以遲,其為人也,貪於取與。
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也。
此言刺肥人之有法也。
各有數者,各有刺針之數也。
深而留之者,深入其針而久留之也。
此乃刺肥人之數。
而下所言貪夫體色氣血,其法宜同,故並及之,且其數又加益也。
黃帝曰:刺瘦人奈何?岐伯曰:皮薄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輕言,其血清氣滑,易脫於血,易損於血。
刺此者,淺而疾之。
(少,去聲。
) 此言刺瘦人之有法也。
廉,薄也。
疾,速也。
言此等瘦人若深而留之,則氣易脫,而血易損,故必淺入其針,而速去之也。
黃帝曰:刺常人奈何?岐伯曰:視其自黑,各為調之。
其端正敦厚者,其血氣和調。
刺此者,無失常數也。
此言刺常人之有法也。
常人者,不肥不瘦之人也。
視其人之白者,當調以瘦人之數;黑者,則用肥人之數。
有等端正敦厚,與上貪於取與者異,其血氣必和調也。
刺之者,固不如肥人之久以留之,亦不如瘦人之淺以疾之,但無失其常數而已。
黃帝曰:刺壯士真骨者奈何?岐伯曰:刺壯士真骨,堅肉緩節,堅堅然。
此人重則氣澀血濁,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勁則氣滑血清,刺此者,淺而疾之。
此言刺壯士真骨之有法也。
有等壯士肉少而骨粗者,其肉堅,其節緩,堅堅然其勢難動。
此人者,其體若重,則氣必澀,而血必濁,刺此者,當深其針而久留之,如肥人之數;其體若輕而勁,則氣必滑,而血必清,刺此者,當淺其針而疾去之,如瘦人之數也。
黃帝曰:刺嬰兒奈何?岐伯曰:嬰兒者,其肉脆,血少氣弱,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髮針,日再可也。
此言刺嬰兒之有法也。
毫針者,《九針論》:七曰毫針,取法於毫毛。
其針宜淺,其髮針宜速。
日再者,寧一日之內復再刺之,不可久留其針也。
黃帝曰;臨深決水奈何?岐伯曰:血清氣濁,疾瀉之,則氣竭焉。
黃帝曰:循掘決沖奈何?岐伯曰:血濁氣澀,疾瀉之,則經可通也。
(氣濁之濁,當作滑。
) 此承首節而言臨深決水,循掘決沖之意也。
所謂臨深決水者,正以此人之血清氣滑者,疾瀉之,而邪氣遂竭,猶之臨深淵以決放其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
所謂循掘決沖者,正以此人之血濁氣澀者,疾瀉之,而經脈可通,猶之循其所掘之處,仍用力以並掘之,而水可通也。
皆指瀉法而言,而自然之妙,寓其中矣。
黃帝曰:脈行之逆順奈何?岐伯曰:手之三陰,從臟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
此承首節而言脈之逆順,以各經之所行者,有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也。
手之三陰,從臟走手者,太陰肺經,從中府而走大指之少商;少陰心經,從極泉而走小指之少衝;厥陰心包絡經,從天池而走中指之中衝也。
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者,陽明大腸經,從次指商陽而走頭之迎香;太陽小腸經從小指少澤而走頭之聽宮;少陽三焦經,從四指之關衝而走頭之絲竹空也。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者太陽膀胱經,從頭睛明而走足小指之至陰;陽明胃經,從頭頭維而走足次指之厲兌;少陽膽經,從頭上關而走足四指之竅陰也。
足之三陰,從足走腹者,太陰脾經,從足大指內側隱白而走腹之大包;少陰腎經,從足心湧泉而走腹之俞府;厥陰肝經,從足大指外側大敦而走腹之期門也。
夫手之陰經,自臟而走手為順,則自手而走臟為逆;手之陽經,自手而走頭為順,則自頭而走手為逆;足之陰經,自足而走腹為順,則自腹而走足為逆;足之陽經,自頭而走足為順,則自足而走頭為逆。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