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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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寒熱交作也。
) 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亦尋敗。
(樂則喜,喜則氣緩;苦則悲,悲則氣消。
故苦樂失常,皆失精氣,甚至竭絕而形體毀沮矣。
)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怒傷肝,肝藏血,故傷陰;喜傷心,心藏神,故傷陽。
)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厥氣,逆氣也。
凡喜怒過度而傷其精氣者,皆能令人氣厥逆而上行,氣逆於脈,故滿脈;精脫於中,故去形。
)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以灸刺。
(形樂者,身無勞;志苦者,心多慮。
心主脈,深思過慮,則脈病矣。
脈病者,當治經絡,故當隨其宜而灸刺之也。
)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以針石。
(形樂者逸,志樂者閒。
飽食終日,無所運動,多傷於脾,脾主肌肉,故病生焉。
肉病者,或為衛氣留,或為膿血聚,故當用針石取之。
)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以熨引。
(形苦者,身多勞;志樂者,心無慮。
勞則傷筋,故病生於筋,熨以藥熨,引謂導引。
) 形苦志苦,病生咽嗌,調以甘藥。
(形苦志苦,必多憂思。
憂則傷肺,思則傷脾,脾肺氣傷,則虛而不行,氣必滯矣。
脾肺之脈,上循咽嗌,故病生焉。
如人之悲憂過度,則喉嚨咽哽,食飲難進。
思慮過度,則上焦否隔,咽中核塞,即其徵也。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有調以甘藥,《終始》篇曰: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
若《素問·血氣形志篇》則曰:治之以百藥者,誤也。
)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不仁,按摩醪藥。
(形體勞苦,數受驚恐,則亦不樂。
其經絡不通,而不生之病生,如病重不知寒熱痛癢也,當治以按摩及飲之酒藥,使血氣宣暢。
) 起居何似?(起居,凡一切房室之燥濕,坐臥之動靜,所包者廣。
如肺病好曲,脾病好歌,腎病好吟,肝病好叫,心病好妄言之類,當一一審之。
) 曾問損傷?(或飲食不當,或勞役不時,或為庸醫攻補失宜。
) 便利何如?(熱則小便黃赤,大便硬塞;寒則小便澄白,下利清穀之類。
) 曾服何藥?(如服寒不驗,服熱不靈,察證與脈,思當變計。
) 有無脹悶?(胸腹脹悶,或氣、或血、或食、或寒、或虛,皆當以脈合之。
) 性情常變,一一詳明。
(病者大都喜怒改常。
) 病證 問病不答,必系耳聾,即當詢之,是素聾否?不則病久,或經汗下,過傷元氣。
問而懶答,唯點頭者,是中氣虛。
昏憒不知,問是暴厥,抑是久病?婦人僵厥,多是中氣,須問怒否?婦人凡病,當問月水或前或後,師尼寡婦氣血凝滯,兩尺多滑,不可言胎,室女亦同。
心腹脹痛,須問舊新?產後須問坐草難易?惡露多少?飲食遲早?生子存亡?飲食失節,若問病處,按之而痛止者為虛,按之而痛甚者為實,痛而不易知為死血,痛無定者知其為氣。
凡問百病,晝則增劇,夜則安靜,氣病血否;夜則增劇,晝則安靜,血病氣否;晝熱夜靜,陽氣獨旺,入於陽分;晝靜夜熱,陽氣下陷,入於陰中。
晝夜俱熱,重陽無陰,亟瀉其陽而補其陰;晝夜俱寒,重陰無陽,亟瀉其陰而補其陽。
四肢作痛,天陰轉甚,必問以前患黴瘡否? 附:辨舌苔 張三錫曰:《金鏡錄》載三十六舌辨傷寒之深淺、吉兇,可稱詳備。
然細討究,不過陰陽、表裡、寒熱、虛實而已。
陶節庵曰:傷寒邪在表,則舌無苔;熱邪在表,則苔漸生,自白而黃、黃而黑,甚則黑裂矣。
黑苔多兇,若根黑、或中黑、或尖黑、或屬裡熱全黑,則熱極而難治。
常見白苔燥,虛而微熱,或不得汗,或胃中少有飲而不行,宜溫解。
白苔滑,虛寒、冒寒,陽氣不振,宜溫。
白苔起芒刺,津液不足,胃中有物,宜運動。
黃苔,微熱,熱漸入裡,或燥渴之象,宜清解。
灰色苔,胃中有物,中氣虛,熱渴而不能消飲者,宜溫解。
黑色苔,熱入裡實,燥厚者宜下,滑潤者,水困火宜溫,雖黑而潤,所謂水極似火也,不燥為異。
凡傷寒辨舌者,以舌屬心而主火,寒為水也,水寒淩。
外感挾內傷,宿食重而結於心下者,五六日舌漸黃,或中幹而邊潤,名中焙舌,此則裡熱尚淺。
若全乾,無論黃黑,皆屬裡證,分輕重下之。
若曾經下,或屢下不減,乃宿滯結於中宮也。
詢其脈之虛實,及中氣何如?實者,潤而下之;虛人神氣不足,當生津固中氣。
有用生脈散對解毒湯而愈者,有用附子理中湯冷服而愈者,一則陰極似陽,一則陽極似陰,不可不辨。
白胎屬寒,外證煩躁,欲坐臥於泥水中,乃陰寒逼其無根失守之火而然,脈大不鼓,當從陰證治;若不大,躁嘔吐者,從食治之。
火,舌受其困。
產後辨舌者,以心主血也。
《經》雲:少陰氣絕,則血不行。
故舌紫黑者,為血先死。
凡見黑舌,要問曾食酸、甜、鹹物否能染成黑色。
凡視舌色雖有成見,亦必細審兼證及脈之虛實。
不爾,恐有毫釐千裡之謬。
面部圖 《五色篇》曰:明堂者,鼻也。
闕者,眉間也。
庭者,顏也。
蕃者,頰側也。
蔽者,耳門也。
其間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
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五臟安於胸中,真色以緻,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五官惡得無辨乎? 臟腑色見面部圖 庭者,首面也。
闕上者,咽喉也。
闕中者,肺也。
下極者,心也。
直下者,肝也。
肝左者,膽也。
下者,脾也。
方上者,胃也。
中央者,大腸也。
挾大腸者,腎也。
當腎者,臍也。
面王以上者,小腸也。
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
男子色在於面王為痛,下為卵痛,其圓莖痛。
在女子為膀胱子處病,散為痛,摶為聚也。
肢節色見面部圖 顴者,肩也。
顴後者,臂也。
臂下者,手也。
目內眥上者,膺乳也。
挾繩而上者,背也。
循牙車以下者,股也。
中央者,膝也。
膝以下者,脛也。
當脛以下者,足也。
巨分者,股裡也。
巨屈者,膝臏也。
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
) 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亦尋敗。
(樂則喜,喜則氣緩;苦則悲,悲則氣消。
故苦樂失常,皆失精氣,甚至竭絕而形體毀沮矣。
)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怒傷肝,肝藏血,故傷陰;喜傷心,心藏神,故傷陽。
)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厥氣,逆氣也。
凡喜怒過度而傷其精氣者,皆能令人氣厥逆而上行,氣逆於脈,故滿脈;精脫於中,故去形。
)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以灸刺。
(形樂者,身無勞;志苦者,心多慮。
心主脈,深思過慮,則脈病矣。
脈病者,當治經絡,故當隨其宜而灸刺之也。
)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以針石。
(形樂者逸,志樂者閒。
飽食終日,無所運動,多傷於脾,脾主肌肉,故病生焉。
肉病者,或為衛氣留,或為膿血聚,故當用針石取之。
)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以熨引。
(形苦者,身多勞;志樂者,心無慮。
勞則傷筋,故病生於筋,熨以藥熨,引謂導引。
) 形苦志苦,病生咽嗌,調以甘藥。
(形苦志苦,必多憂思。
憂則傷肺,思則傷脾,脾肺氣傷,則虛而不行,氣必滯矣。
脾肺之脈,上循咽嗌,故病生焉。
如人之悲憂過度,則喉嚨咽哽,食飲難進。
思慮過度,則上焦否隔,咽中核塞,即其徵也。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有調以甘藥,《終始》篇曰: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
若《素問·血氣形志篇》則曰:治之以百藥者,誤也。
)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不仁,按摩醪藥。
(形體勞苦,數受驚恐,則亦不樂。
其經絡不通,而不生之病生,如病重不知寒熱痛癢也,當治以按摩及飲之酒藥,使血氣宣暢。
) 起居何似?(起居,凡一切房室之燥濕,坐臥之動靜,所包者廣。
如肺病好曲,脾病好歌,腎病好吟,肝病好叫,心病好妄言之類,當一一審之。
) 曾問損傷?(或飲食不當,或勞役不時,或為庸醫攻補失宜。
) 便利何如?(熱則小便黃赤,大便硬塞;寒則小便澄白,下利清穀之類。
) 曾服何藥?(如服寒不驗,服熱不靈,察證與脈,思當變計。
) 有無脹悶?(胸腹脹悶,或氣、或血、或食、或寒、或虛,皆當以脈合之。
) 性情常變,一一詳明。
(病者大都喜怒改常。
) 病證 問病不答,必系耳聾,即當詢之,是素聾否?不則病久,或經汗下,過傷元氣。
問而懶答,唯點頭者,是中氣虛。
昏憒不知,問是暴厥,抑是久病?婦人僵厥,多是中氣,須問怒否?婦人凡病,當問月水或前或後,師尼寡婦氣血凝滯,兩尺多滑,不可言胎,室女亦同。
心腹脹痛,須問舊新?產後須問坐草難易?惡露多少?飲食遲早?生子存亡?飲食失節,若問病處,按之而痛止者為虛,按之而痛甚者為實,痛而不易知為死血,痛無定者知其為氣。
凡問百病,晝則增劇,夜則安靜,氣病血否;夜則增劇,晝則安靜,血病氣否;晝熱夜靜,陽氣獨旺,入於陽分;晝靜夜熱,陽氣下陷,入於陰中。
晝夜俱熱,重陽無陰,亟瀉其陽而補其陰;晝夜俱寒,重陰無陽,亟瀉其陰而補其陽。
四肢作痛,天陰轉甚,必問以前患黴瘡否? 附:辨舌苔 張三錫曰:《金鏡錄》載三十六舌辨傷寒之深淺、吉兇,可稱詳備。
然細討究,不過陰陽、表裡、寒熱、虛實而已。
陶節庵曰:傷寒邪在表,則舌無苔;熱邪在表,則苔漸生,自白而黃、黃而黑,甚則黑裂矣。
黑苔多兇,若根黑、或中黑、或尖黑、或屬裡熱全黑,則熱極而難治。
常見白苔燥,虛而微熱,或不得汗,或胃中少有飲而不行,宜溫解。
白苔滑,虛寒、冒寒,陽氣不振,宜溫。
白苔起芒刺,津液不足,胃中有物,宜運動。
黃苔,微熱,熱漸入裡,或燥渴之象,宜清解。
灰色苔,胃中有物,中氣虛,熱渴而不能消飲者,宜溫解。
黑色苔,熱入裡實,燥厚者宜下,滑潤者,水困火宜溫,雖黑而潤,所謂水極似火也,不燥為異。
凡傷寒辨舌者,以舌屬心而主火,寒為水也,水寒淩。
外感挾內傷,宿食重而結於心下者,五六日舌漸黃,或中幹而邊潤,名中焙舌,此則裡熱尚淺。
若全乾,無論黃黑,皆屬裡證,分輕重下之。
若曾經下,或屢下不減,乃宿滯結於中宮也。
詢其脈之虛實,及中氣何如?實者,潤而下之;虛人神氣不足,當生津固中氣。
有用生脈散對解毒湯而愈者,有用附子理中湯冷服而愈者,一則陰極似陽,一則陽極似陰,不可不辨。
白胎屬寒,外證煩躁,欲坐臥於泥水中,乃陰寒逼其無根失守之火而然,脈大不鼓,當從陰證治;若不大,躁嘔吐者,從食治之。
火,舌受其困。
產後辨舌者,以心主血也。
《經》雲:少陰氣絕,則血不行。
故舌紫黑者,為血先死。
凡見黑舌,要問曾食酸、甜、鹹物否能染成黑色。
凡視舌色雖有成見,亦必細審兼證及脈之虛實。
不爾,恐有毫釐千裡之謬。
面部圖 《五色篇》曰:明堂者,鼻也。
闕者,眉間也。
庭者,顏也。
蕃者,頰側也。
蔽者,耳門也。
其間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
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五臟安於胸中,真色以緻,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五官惡得無辨乎? 臟腑色見面部圖 庭者,首面也。
闕上者,咽喉也。
闕中者,肺也。
下極者,心也。
直下者,肝也。
肝左者,膽也。
下者,脾也。
方上者,胃也。
中央者,大腸也。
挾大腸者,腎也。
當腎者,臍也。
面王以上者,小腸也。
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
男子色在於面王為痛,下為卵痛,其圓莖痛。
在女子為膀胱子處病,散為痛,摶為聚也。
肢節色見面部圖 顴者,肩也。
顴後者,臂也。
臂下者,手也。
目內眥上者,膺乳也。
挾繩而上者,背也。
循牙車以下者,股也。
中央者,膝也。
膝以下者,脛也。
當脛以下者,足也。
巨分者,股裡也。
巨屈者,膝臏也。
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