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宅真訣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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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者也。

    在山家宅元則以對待而成匹偶,在遷移則以節氣而分沖克也。

    是沖克又不可以對待論也。

     修造年月曰時定訣 如修造悅宅艮門,必須擇庚辛、西醜寅、未,由戊巳年月曰時為吉。

    乾坤艮宅門同。

    如修作離宅坎門,必擇壬癸子、甲乙卯辰、已丙丁午年月日時為吉。

    坎震巽宅門同,為其補山益向,以助主氣之旺也。

    如不得年而得月日時,亦為至吉。

     論年月日時 年乃月日時之統豁,但得山頭生旺,向氣湊合,更太陽祿貴,有一吉臨山到向,及造主命,便為全吉也。

    月為年之提綱輔相。

    年家神煞,隻論坐山,可以制化。

    月家神煞,有坐有飛,最要化合。

    而山方神煞,全在月之衰旺飛遁取得失,故月之為用,甚重于年也。

     日之吉,乃因本山本命人而為之者,非衆山衆家之日也,得與山運主命生命相關有用,相生有氣,便成造化也。

     時之為用,乃收成結果之關,最系黴要,所謂一時能成萬事者也。

    為年月日之佐使,為主命山命之胎元,其重尢逾于月、日也。

    凡克擇山頭,命主既合,則考周天之度數,而推日月五星之躔伏,其次舍遲速順逆,曉然不爽,以施于揀選,自上不違天,下不失時,是即楊曾羲和華山所謂之年時也。

    至于諸家雜說,昔太和周作陰陽定論,辟通書年月之謬,論辨甚詳,餘不及贅。

    附錄。

     考定楊曾修造逐月吉日用局 正月 癸酉、已酉、戊申、庚申、丁醜、庚寅、戊寅、乙西、丁酉、壬申、丙午、癸□、癸卯、甲寅、壬寅、巳卯、丁卯。

     二月 乙醜、已醜、癸醜、壬寅、甲寅、巳亥、丁亥、巳未、乙未、壬申、丁醜、辛醜、戊寅,庚寅,丙寅。

    辛亥、癸亥。

    辛未,戊申。

     三月 庚子、戊子、丙子、丙申、已酉、丁酉、癸巳、壬子、甲子、甲申、癸酉、已巳、乙巳。

     四月 乙卯、巳卯、丙申、庚午、丁醜、戊子、庚申、丁卯、癸卯、癸醜、戊申、丙申、甲子、戊戌、壬戌、辛卯、壬申、庚申、巳醜、庚子、丙辰、戊辰。

     五月 壬戌、庚戌、壬辰、辛未、乙未、癸未、巳亥、辛巳、巳卯、甲寅、甲戌、戊寅、甲辰、癸未、乙未、丁亥、丁巳、癸巳、癸卯、丙寅、丙辰、戊戌、庚辰、丁未、辛亥、乙亥、乙巳、巳巳、戊寅。

     六月 乙亥、辛亥、庚申、庚寅、丙寅、甲寅、丙辰、巳未、乙未、丁亥、甲申、丙申、戊寅、壬寅、庚辰、壬申、癸未、丁卯。

     七月 庚中、庚子、壬子、乙未、庚辰、巳卯、乙巳、癸巳、戊申、戊子、辛未、甲辰、丙辰、辛卯、丁巳、巳巳、甲申、壬申、丙申、丙子、丁未、戊辰、癸卯、辛巳。

     八月 巳巳、癸巳、丁巳、丁醜、癸醜、壬寅、丙寅、甲辰、庚辰、戊辰、辛巳、乙已、巳醜、辛醜、乙醜、甲寅、丙辰、壬辰。

     九月 癸亥、乙亥、壬午、辛卯、乙卯、癸亥、庚戌、戊戌、丁亥、丙午、甲午、癸卯、丁未、乙未、壬戌、甲戌、辛亥、戊午、庚午、丁卯、辛未、丙戌。

     十月 庚午、甲午、辛未、壬子、戊辰、癸巳、辛酉、癸酉、壬午、乙未、戌子、丙子、丙辰、丁巳、丁酉、癸未、丙午、丁未、戊午、甲子、乙巳、辛已、乙酉、癸亥。

     十一月 壬申、庚申、壬寅、丙寅、甲辰、丁巳、庚戌、丙戌、癸亥、丙申、甲申、戊寅、丙辰、戊辰、辛巳、壬戌、甲戌、乙亥、戊申、庚寅、甲寅、庚辰、乙巳、癸巳、戊戌、辛亥。

     十二月 壬寅、丙寅、戊子、癸巳、辛醜、乙醜、乙亥、戊寅、庚子、壬子、乙巳、癸醜、巳醜、甲申、丙申、甲寅、丙子、甲子、巳巳、丁醜、辛亥、庚申。

     又考定楊曾安葬逐月吉日,不拘通書大小葬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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