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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論濕病大概
溫邪上受,首先犯肺。
風從寒化,屬陰,故先受於足經;風從熱化,屬陽,故先受於經。
逆傳心包。
心肺最近,邪盛傷營,即傳心包。
肺主氣,屬衛;心主血,屬營。
辨營衛氣血雖與傷寒同,若論治法,則與傷寒大異。
傷寒由太陽而傳入他經,當先辛溫發汗;溫邪由肺入胃,當先辛平解表。
蓋傷寒之邪,留戀在表,然後化熱入裡;溫邪則化熱最速。
未傳心包,邪尚在肺,肺合皮毛而主氣,故在表初用辛涼散解。
挾風,加薄荷、牛蒡之屬;挾濕,加蘆根、滑石之流。
或透風於熱外,或滲濕於熱下,不與熱相摶,勢必孤矣。
不爾,初當辛平解散,若過涼遏邪,邪反內走,用溫發汗,劫津化火。
風挾溫熱而燥生,清竅必幹,謂水主之氣不能上榮,兩陽(風與熱也)相劫也。
有陽虛氣不化液而燥,治宜甘濕;有積飲液不上升而燥,治宜甘辛;有陰液枯涸而乾燥,治宜酸甘。
此風熱劫爍其津液,治宜甘寒。
濕與溫合,蒸鬱而蒙痹於上,清竅為之壅塞,濁邪害清也,滲濕透熱,佐以芳香。
其病有類傷寒,驗之之法,傷寒多有變症,濕病雖久,總在一經為辨。
第二論化熱入營 前言辛涼散內,甘淡驅濕,若病仍不解,是漸欲入營也。
由氣入營,營分受熱,則血液受劫,心神不安,夜甚無寐,或斑點隱隱,即撤去氣藥。
如從風熱陷入者,用犀角、竹葉之屬;如從濕熱陷入者,用犀角、花露之品,參入涼血清熱方中。
若加煩燥,大便不通,金汁亦或加入,老年及平素有寒者,以人中黃代之,急速透斑為要。
若斑出縶不解者,胃津亡也,主以甘寒,重則玉女煎,輕則梨皮、蔗漿之類。
或其人腎水素虛,病雖未及下焦,每多先自彷徨(驚疑恐懼之貌,蓋腎水虛則生恐也),此必驗之於舌,如甘寒之中加入鹹寒滋養,如生地、元參、龜版、阿膠之類。
質絳而中心乾厚焦燥者,生地、阿膠、龜版,加元明粉、大黃以上之。
務在先安未受邪之地,恐其陷入耳。
若其邪始終在氣分流連者,可冀其轉汗透邪,治宜益胃。
此法極難詳,蓋汗由胃中水穀所化,氣旺邪與汗相併而出,如仲景服桂枝湯後啜稀粥者是也。
若胃虛發戰,邪不能出,反從內入,要在辨邪之淺深。
若邪已內入,欲行此法,反見助邪為害矣。
如風寒溫熱之邪,初在表者可行;若暑疫等邪,受即在膜原而當胃口,斷無益胃助邪,雖虛人必先開達,誤用即為害不淺也。
今邪與汗並,熱達腠開,邪從汗出,解後胃氣空虛,當盧冷一書夜,待氣還自溫暖如常矣。
蓋戰汗而解,邪退正虛,陽從汗洩,故漸盧冷,未必即成脫症。
此時宜安舒靜臥,以養陽氣來復,旁人切勿驚惶,頻頻呼喚,擾其元氣。
但診其脈,若虛軟和緩,雖倦臥不語,汗出盧冷,卻非脫症;若脈急疾,躁擾不臥,盧冷汗出,便為氣脫之症矣。
此正不勝邪,《內經》言“險陽交,交者死也”。
更有邪盛正虛,不能一戰而解,停一二日再戰汗而解者,不可不知。
第三論邪留三焦 氣病有不傳血分者,邪留三焦,猶之傷寒中少陽病也。
彼則和解表裡之半,此則分消上下之勢,隨症變法,如近時杏、樸、芩等類,或如溫膽湯之走洩。
因其仍在氣分,猶有戰汗之門戶,轉瘧之機括也。
不入營而傳心包,即傳於三焦。
蓋三焦主升降出入表裡之氣,全賴三焦以出入,法當轉其氣機,雖溫邪不可用涼藥遏之,故隻宜辛平甘苦,順其升降,轉其氣機,開透汗化瘧之門戶。
大凡看法,衛之後方言氣(衛行脈外),營之後方言血(營行脈中)。
在衛(必惡寒),汗之可也(宜辛平表散);到氣(不惡寒而惡熱,小便色黃),才宜清氣,方可辛涼,亦不可太涼,反使邪不外達而內閉。
乍入營分(脈數舌絳),猶或透熱仍轉氣分而解,開達即所以轉氣分,如犀角、元參、羚羊等物是也。
至入於血(舌深絳,煩擾不寐,或夜有囈語),則恐耗血動血,直須涼血散血,如生地、丹皮、阿膠、赤芍等物是也。
若不循緩急之法,盧則動手便錯,反緻慌張矣。
且吾吳濕邪害人最多,如面色白者,須要顧其陽氣,濕勝則陽微也。
如法應清涼,用到十分之六七,即不可過涼,蓋恐濕熱一去,陽亦衰微也。
(陽虛者本多痰濕,受寒濕,非姜附術芩不能去;受濕熱,亦必黏滯難解,須通陽明化濕,過涼則濕閉而陽更困矣。
)面色蒼者,須要顧其津液,清涼到十分之六七,往往有熱減身寒者,不可便雲虛寒而投補劑。
(陰虛者內火易動,濕從火化,易傷陰液,陰傷則陽少依附,但當和胃,不可偏陰偏陽,恐爐煙雖熄,爐火猶存,須細察精詳,主可少少與之,慎不可漫然而進也。
)又有酒
風從寒化,屬陰,故先受於足經;風從熱化,屬陽,故先受於經。
逆傳心包。
心肺最近,邪盛傷營,即傳心包。
肺主氣,屬衛;心主血,屬營。
辨營衛氣血雖與傷寒同,若論治法,則與傷寒大異。
傷寒由太陽而傳入他經,當先辛溫發汗;溫邪由肺入胃,當先辛平解表。
蓋傷寒之邪,留戀在表,然後化熱入裡;溫邪則化熱最速。
未傳心包,邪尚在肺,肺合皮毛而主氣,故在表初用辛涼散解。
挾風,加薄荷、牛蒡之屬;挾濕,加蘆根、滑石之流。
或透風於熱外,或滲濕於熱下,不與熱相摶,勢必孤矣。
不爾,初當辛平解散,若過涼遏邪,邪反內走,用溫發汗,劫津化火。
風挾溫熱而燥生,清竅必幹,謂水主之氣不能上榮,兩陽(風與熱也)相劫也。
有陽虛氣不化液而燥,治宜甘濕;有積飲液不上升而燥,治宜甘辛;有陰液枯涸而乾燥,治宜酸甘。
此風熱劫爍其津液,治宜甘寒。
濕與溫合,蒸鬱而蒙痹於上,清竅為之壅塞,濁邪害清也,滲濕透熱,佐以芳香。
其病有類傷寒,驗之之法,傷寒多有變症,濕病雖久,總在一經為辨。
第二論化熱入營 前言辛涼散內,甘淡驅濕,若病仍不解,是漸欲入營也。
由氣入營,營分受熱,則血液受劫,心神不安,夜甚無寐,或斑點隱隱,即撤去氣藥。
如從風熱陷入者,用犀角、竹葉之屬;如從濕熱陷入者,用犀角、花露之品,參入涼血清熱方中。
若加煩燥,大便不通,金汁亦或加入,老年及平素有寒者,以人中黃代之,急速透斑為要。
若斑出縶不解者,胃津亡也,主以甘寒,重則玉女煎,輕則梨皮、蔗漿之類。
或其人腎水素虛,病雖未及下焦,每多先自彷徨(驚疑恐懼之貌,蓋腎水虛則生恐也),此必驗之於舌,如甘寒之中加入鹹寒滋養,如生地、元參、龜版、阿膠之類。
質絳而中心乾厚焦燥者,生地、阿膠、龜版,加元明粉、大黃以上之。
務在先安未受邪之地,恐其陷入耳。
若其邪始終在氣分流連者,可冀其轉汗透邪,治宜益胃。
此法極難詳,蓋汗由胃中水穀所化,氣旺邪與汗相併而出,如仲景服桂枝湯後啜稀粥者是也。
若胃虛發戰,邪不能出,反從內入,要在辨邪之淺深。
若邪已內入,欲行此法,反見助邪為害矣。
如風寒溫熱之邪,初在表者可行;若暑疫等邪,受即在膜原而當胃口,斷無益胃助邪,雖虛人必先開達,誤用即為害不淺也。
今邪與汗並,熱達腠開,邪從汗出,解後胃氣空虛,當盧冷一書夜,待氣還自溫暖如常矣。
蓋戰汗而解,邪退正虛,陽從汗洩,故漸盧冷,未必即成脫症。
此時宜安舒靜臥,以養陽氣來復,旁人切勿驚惶,頻頻呼喚,擾其元氣。
但診其脈,若虛軟和緩,雖倦臥不語,汗出盧冷,卻非脫症;若脈急疾,躁擾不臥,盧冷汗出,便為氣脫之症矣。
此正不勝邪,《內經》言“險陽交,交者死也”。
更有邪盛正虛,不能一戰而解,停一二日再戰汗而解者,不可不知。
第三論邪留三焦 氣病有不傳血分者,邪留三焦,猶之傷寒中少陽病也。
彼則和解表裡之半,此則分消上下之勢,隨症變法,如近時杏、樸、芩等類,或如溫膽湯之走洩。
因其仍在氣分,猶有戰汗之門戶,轉瘧之機括也。
不入營而傳心包,即傳於三焦。
蓋三焦主升降出入表裡之氣,全賴三焦以出入,法當轉其氣機,雖溫邪不可用涼藥遏之,故隻宜辛平甘苦,順其升降,轉其氣機,開透汗化瘧之門戶。
大凡看法,衛之後方言氣(衛行脈外),營之後方言血(營行脈中)。
在衛(必惡寒),汗之可也(宜辛平表散);到氣(不惡寒而惡熱,小便色黃),才宜清氣,方可辛涼,亦不可太涼,反使邪不外達而內閉。
乍入營分(脈數舌絳),猶或透熱仍轉氣分而解,開達即所以轉氣分,如犀角、元參、羚羊等物是也。
至入於血(舌深絳,煩擾不寐,或夜有囈語),則恐耗血動血,直須涼血散血,如生地、丹皮、阿膠、赤芍等物是也。
若不循緩急之法,盧則動手便錯,反緻慌張矣。
且吾吳濕邪害人最多,如面色白者,須要顧其陽氣,濕勝則陽微也。
如法應清涼,用到十分之六七,即不可過涼,蓋恐濕熱一去,陽亦衰微也。
(陽虛者本多痰濕,受寒濕,非姜附術芩不能去;受濕熱,亦必黏滯難解,須通陽明化濕,過涼則濕閉而陽更困矣。
)面色蒼者,須要顧其津液,清涼到十分之六七,往往有熱減身寒者,不可便雲虛寒而投補劑。
(陰虛者內火易動,濕從火化,易傷陰液,陰傷則陽少依附,但當和胃,不可偏陰偏陽,恐爐煙雖熄,爐火猶存,須細察精詳,主可少少與之,慎不可漫然而進也。
)又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