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醫話(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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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醫話(癸亥夏季) 內經注重穀氣 《內經》全部結晶,即在穀氣,反復申論,總不離戊已部(戊已部屬土,土屬脾胃,病皆由土而生,土不生金,金不剋木,故治病當先以清胃、養陰、和肝為主宰)。

     學醫首要在讀本、內二經 古方有不適於今世者,緣古今天之氣候不同,人之嗜欲亦異。

    古方由伊時經驗而得,故宜於古,不宜於今,亦猶今醫本其心得,著書、立方,於今固宜,過千百年後,因氣候嗜欲之轉移,亦不適用矣。

    故曰:盡信書不如無書。

    吾以為學醫初步,當先肆力於內經、神農書二種,既明人身形臟變化之功能,藥性生克之效力,然後博採群書,捨短取長以作參考,庶不為書所欺,蹈泥古鮮通之弊。

     立方忌泥 治病當盡力而為,症變與否,視彼命耳。

    然用方不可過泥,吾以書為成法,故翻而新之。

    諸子當以吾言為成法,再翻而新之,則更上一層矣。

     今病多宜涼劑 今日用涼藥,每見奇功,溫散一投,立現敗象。

    古方則用溫散法者居多,論者鹹懷疑焉。

    蓋仲聖論醫,乃言秋令傷寒宜用辛溫以扶陽,與今之用涼藥以養陰清胃者,其症不同,其法亦異,並非背道而馳。

    且創始難,改造易,凡事愈進愈精,不可泥古而廢今,不可是今而非古,奚懷疑為,回憶二十年前曾用重涼劑(例如石膏八兩、生軍八錢),尚難見效,今則更宜加重。

    緣近日燈燃煤油,其光炫耀,奪人元神;其氣邪惡,入人空竅,耗散天真,傷陰最甚。

    故陰虧之人較昔尤多,更加以不時禦神,故用柴、桂,必見敗象。

    若大涼劑,呈施之弱人,無傷也。

     兒病視指筋定之 小孩視食指之筋,則知病所由來者,因商陽穴(食指之端)乃大腸之本穴,下通隱白(脾),旁連少商(肺),及於湧泉(腎),故筋至商陽則胃敗,良醫弗為。

    其筋不現而病重者,寒熱至極而閉也。

    其筋現而病不重者,偶感暴寒、暴熱也。

    寒熱內侵,肺胃首當其衝,故陽明筋現,重長輕短,乃寒熱侵感其筋所緻也。

     治痧疹之法 凡人飲食之輸送,以脾為君;口鼻之呼吸,以肺為君。

    各病發源,不由飲食之停滯,則由口鼻之吸穢。

    治病之本,必先養陰而清胃。

    然服藥胃當其衝,故清胃尤重。

    今人多謂痧疹宜散不宜降,害人不可計數。

    此症統發於胃肺二經。

    輕者散之,可以獲愈。

    重者若一用散,則以風生火而熱內陷矣。

    吾對斯症,以石膏清胃,生軍降滯而為君,故必重用。

    臣以木通去小腸熱,知母固其先天,佐以鮮蘆根、鮮生地,以清肺,以二花、連翹去毒而為使,再以生草和之,視病之輕重而後用引。

     治痧疹之用藥 治痧疹之藥,大黃可重用,樸硝不可用者,緣樸硝能瀉真陰,大黃則有消瘀生新之功,並能透表也。

     論膈症 膈症凡四種:一由胃寒而得,必畏酸心糟,宜丁香為君;二痰熱結於胃,宜毛紅、生軍大消之;三血瘀胃間,宜桃仁、當門子破而散之;四即消症,宜活鹿尾血大補之,此種最難治,十可活六。

     痰帶血治法 痰中帶血,治法以清肺、涼肝為主,佐以茅根,重用藕汁為引。

    他如杷葉、鮮生地、鮮石斛,均可過兩用。

    若花蕊石,則性滯不宜多用。

     溫病治法 溫病燥糞既下,正汗可出,藥不能離蘆根、薄荷、大黃、石膏,引不能離紫雪、牛黃散。

     勞症治法 勞病之午後發燒者,因形神妄用,虛極成勞,午後陰正用事,陰陽相爭,上下不並,陰與陽爭而外洩,陽為陰格而內擾,真陰不固,故午後作燒。

    治法應以大養陰品為君,佐以真牛黃清心丸,可冀萬一。

     子後作燒,天明盜汗、作喘之勞症,乃陽氣不足也。

    子後陰將衰,陽將盛,陽氣外洩,陰為所克,故子後作燒,天明盜汗作喘。

    治法宜參宜耆,或可萬一。

    稍一不慎,陰陽倒置,死於藥矣。

    今死於藥者,十居八九,傷哉。

     肝症治法 肝氣為熱症,發源於心之不遂。

    蓋木鬱則生火,火生則土敗,土敗之由,因木盛有以克之。

    治法在瀉肝以治本,養陰以治標。

    金木一平,脾土自固。

    若因土敗,遂投養脾之品,使之反助木火,奚啻以油救火?故參及首烏均不可用,即耆亦不可重用也。

     怪病治法 人必先自迷,而後鬼能迷之,故吾醫怪病,用藥而不用術。

    凡遇鬼神之病,在初起時,用通關散開其竅,用安宮牛黃丸清其內,若附會鬼神而不醫以藥,則瘋癲之症成矣。

     肝瘋治法 某婦症系肝瘋,菌由臟內生,手術難達,毒藥難攻,故為痼疾。

    精神學吾素茫然,然以理測之,當與道家法相近。

    道家治病有二法,一、因病家信仰,心堅即利用之,使其心專而蔽欲,欲寡則神自易養,而病可得愈。

    二、我自有純功,五臟皆有餘氣,運我身氣之有餘,以補病者氣之不足是也。

    故道家功夫,皆本於《易經》,法於《內經》,用心性自養之法而成,與精神學大概相通。

    此疾吾有一法,未蔔效否。

    使其打坐,用玄牝法以左手握右手大指,再用右手握左手,先盤右膝,次盤左膝,心想兩目間之祖竅,目微睜,不可用,不可睡,以身上舒暢後,將疲未疲而止。

    地須靜室,不拘何時及時之長短,但須先緩腰帶、腿帶,使血流通,心要專一,悲喜胥忘,一意注於祖竅,暴風疾雨時不可入坐,如識字者,可誑讀經卷或格言,每日若幹遍,謂長生之術。

    在是,令其心專神固,聲發氣宣,亦或收效於萬一也。

    若服藥則不過涼肝化痰之品。

     大黃木香適用何病 大黃、木香皆足傷氣,然二者比較,性各不同。

    寒凝氣滯者宜用木香,絕無傷氣之弊,於氣虛者用之則破氣矣。

    大黃有消瘀生新之功,不過重用傷血耳。

     脾濕啜粥法 薏仁米(半斤) 真建蓮(四兩) 芡實米(四兩) 合而熬成極爛之粥,飢則用白糖調食,不可鹹食,一次熬出,可用二、三日。

     慈濟醫話(癸亥夏季) 六脈之部位 左寸:手少陰心(與手太陽小腸相表裡)。

    關:足厥陰肝(與足少陽膽相表裡)。

    尺:足少陰腎(與足太陽膀胱相表裡)。

     右寸:手太陰肺(與手陽明大腸相表裡)。

    關:足太陰脾(與足陽明胃相表裡)。

    尺:手厥陰心包(與手少陽三焦相表裡)。

     左為脈之起處,右為脈之會處,尺為脈之根,寸為脈之止。

    左脈根於足少陰,止於手少陰,肝木居中樞。

    故脈之起處根於足,而止於手也。

    右脈根於手厥陰(心包通腎居下),止於手太陰,脾土居中樞,故脈之會處根於手,亦止於手也。

    就五行言之,左為脈之起處,腎部居下,又為天一生水,故居左尺。

    水生木為肝,故居左關。

    木生火為心,故居左寸。

    火生相火為心包,故居右尺。

    相火生土為脾,故居右關。

    土生金為肺,故居右寸,此五行相生之序也。

    再就氣血言之,腎主藏,為陰中之至陰;心主火,火為陰中之陽;心包生於心,為陽少而陰多;肺主氣,為陰中之至陽,此二氣相摩之理也。

     左心、小腸、肝、膽、腎,心與小腸是手少陰及手太陽,肝與膽是足厥陰及足少陽,腎是足少陰。

    右肺、大腸、脾、胃、命,肺與大腸是手太陰及手陽明,脾與胃是足太陰及足陽明,命是命門。

    陰陽離合論之太陽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命門是兩目,因心包之脈(上通於肝,下達於腎,輸肝腎之精上注於目而放光明,故孟子以眸子瞪睬,證胸中正否也。

    惟依上所述,左右皆有臟腑,尚少膀胱、三焦、心包三腑,三者究居何處乎?夫既一臟一腑相為表裡,當然無二臟或二腑相為表裡之理,此定例也。

    關於手少陰與手太陽之相表裡,可知足少陰與足太陽之相表裡,足少陰腎居左尺,則是太陽膀胱亦居左尺無疑也,況腎與膀胱恰一臟一腑之相表裡也。

    關於足厥陰與足少陽之相表裡,可知手厥陰與手少陽之相表裡,手厥陰心包既上通於目,下達於腎,因其通腎,定居右尺,則手少陽三焦亦居右尺無疑也。

    況心包(是別臟)與三焦恰一臟一腑之相表裡也。

     以肺為蓋以胃為釜以腎中相火為炊故能化穀氣而養形臟駁論 為此說者,就形跡言,似亦近理,不知實大謬也。

    欲駁此論,當先考人之五臟,何臟有火,火是何物,各臟之火,是何名詞,果一一瞭解於心,則肺蓋、胃釜、腎炊之說,不攻自破。

    蓋人賴天氣以溫氣血,壯火乃六腑有餘之氣,承天氣以成之者。

    少火乃五臟所藏之血,得天氣以溫之者。

    壯火以小腸為主,以三焦為散布於各臟之機關,心得壯火而溫血,名曰君火;經過心包名曰相火;由心包分布於四臟,皆曰少火。

    心與小腸相表裡,小腸首先受胃之穀氣,故小腸為腑之君火;又以三焦首先受氣於膀胱,其功用能升清降濁,化水精而行於各臟,故三焦為腑之相火。

    壯火在胃能化五穀,若謂胃為釜、腎為炊,則是臟腑不相連,何能腎為胃之炊,肺為胃之蓋?即使相連,謂胃無火,賴相火為炊,不識胃為肉質,抑為鐵質。

    如為肉質,何堪火煉?如為鐵質,豈相火所能奏效,若謂胃獨有火,則上蒸肺,下攻大腸,恐緻病久矣。

    蓋火也者,不過以天之生氣溫人之氣血,而假定之名詞耳。

    火恃長蟲、短蟲為輸送,長蟲居腑,短蟲居臟,所謂蛔蟲是也。

    病時則為蟲、為癆、為痞等疾,亦皆蟲所輸送。

    要之同歸一理,皆陰陽之作用而已。

     說蟲 五臟六腑,各有水火氣血,各有官守職司,傳而不回(有順進,無逆行)。

    然能使水火氣血流通不滯者,惟長、短蟲之力而已。

    長、短蟲秉天地之氣,承氣血所生,其質熱,其性動,故有傳播氣血水火之能力,俾收水火相濟之功。

    至蟲之類別,不一其種。

    凡紅、白、血輪等蟲,皆屬短蟲。

    蛔蟲、寸白等,皆屬長蟲。

    人罹病時,則有輸送病氣之能力。

    傳染病蟲為短蟲,短蟲多秉臟中陽氣而生,故涼藥能殺之,間亦有用熱藥者。

    長蟲多秉腑中陰氣而生,故熱藥能殺之,間亦有用涼藥者。

    要之,蟲為氣血所生,當然能為氣血所化。

    居人體中,質皆屬熱,但須究其所生,屬陰屬陽,然後對症施藥,庶幾近之。

     醫者用藥之難 今人動謂醫理難,用藥易。

    不知用藥之難,更難於醫理。

    不明醫理固不可用藥,醫理明矣,而不善用藥,仍未必收效也。

    病如猛虎,醫如獵戶。

    藥如弓矢,持滿而發,射之必中,中之必痊,可以為醫矣。

    若見病之時,理亦明,弓矢亦備,乃膽小而力卻,或膽大而力猛,則縱虎歸山,緻遺後患。

    過與不及均失也。

    況醫理未諳,亂用虎狼之藥品,以輕於嘗試,反曰用藥易、醫理難,籲!病毒未減,藥毒又增,方寸幾何,詎堪內外寇之交鬨?不死於病,將死於藥,人之性命保存者幸也。

     立方時宜慎之點 立方先須認症,知邪氣之所倚伏,正氣之為盛衰,方可著手。

    病重者正氣必敗,邪氣不甚盛,宜輕劑,用重劑必敗。

    初病者邪氣甚盛,正氣未大傷,宜重劑,用輕劑必敗。

    內本寒外感熱,宜先清涼而後溫散。

    內本熱,外感寒,反前法可也。

    用藥宜開竅,使病從汗走,或從涕出,或從二陰下,可相機為之。

    若服牛黃而腹鼓如盆,服乾薑而囊縮無形,皆未開所行之路也。

    附、桂、樸為熱藥,宣行之上品。

    川軍、杷葉、薄荷為涼藥,宣行之上品。

    至巴豆、皮硝,厥性暴烈,非奇方不可輕用,此大較也。

     涕之關係輕重不同 傷風乃肺為寒蕩而不甚,故涕,邪有出路,不治可痊也。

    若夫肺將絕而涕,魄不藏而汗,脾寒而作洩,腎虛而遺溺,皆為病所緻。

    是在觀其情狀,而或宣或澀以療之。

     病之宜宣宜澀 邪在宜宣(宣者行也,在表汗之,在裡下之)。

    若邪未去而正已衰,法宜宣澀兼施,以扶正而抑邪。

     症之寒熱 寒症溫之,熱症清之,此定法也。

    惟寒極似熱者,不問其熱,但治其寒也可。

    熱極似寒者,不問其寒,但治其熱也可。

     溫病痧疹夜發燒而晝不發燒之故 研究此理,須知痧疹系何物所變,方知發燒與不發燒之所以然。

    蓋痧系毒入氣分所變,疹系毒入血分所變。

    二者無汗均不能出,故汗為痧疹所需要也。

    汗系水穀所化,汗出則血液傷。

    血屬陰,血液傷於供痧疹需要之時,則陰傷矣。

    陰傷則陰虛,夜間屬陰,於陰盛陽衰之時,而陽乘陰虛以用事,故熱。

    白晝屬陽,於陰衰陽盛之時,而陽用事,正其令也,故平。

    此發燒與不發燒之理由也。

     發燒有陰陽虛實之不同 勞病午後發燒,為陰虛陽盛。

    午前發燒,為陽虛陰盛。

    同一發燒,何以有陰陽虛實之不同?蓋病者身寒為有餘,身熱為不足,此無早晚、無春秋之通例也。

    但午後為陰,故陰盛陽衰則平。

    若陰不能代陽而陽自為用,則午後發燒。

    午前為陽,故陽稍盛陰稍衰則平。

    若陽不能代陰而陽外走,則午前發燒。

     論痧疹 痧疹病以汗為順,表之似為正法。

    何以今日表之則陷裡?下之或飲冰水則汗出也?蓋表之而溫散以發汗,則邪火內熾,津液以傷,汗源既竭,五內如焚,所以陷裡而變症蜂起也。

    若下之則熱由便洩,陰液自復,裡氣通,而表氣和也。

    或飲以冰水,濟其焚而救其陰,則熱去陰復,汗源乃充,故汗自易出也。

     舌脫殼痧出而人反死 舌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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