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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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華陽者專司派單,尤恣,軍患苦之。
襄敏上疏派定水次,令各衞所就近運糧,江寧各幫派定四郡水次者,不復更易,永著為令,遂免派單之費,尤稱便。
而淮、揚間猶有稱不便者,安淮大河尤甚,蓋二衞率多胥吏之親故,每避本鄉而求善地。
至是,襄敏以淮地糧少船多,而山東船少,歲常僱募民舟,乃公撥二衞餘船協運山東。
又令每歲南北更番,以均勞逸。
二衞以不得遂其私,未免怏怏,而淮、揚縉紳亦有陰和之者,乘襄敏歸,新督亢得時至,將圖變法。
會順治己亥上海之變,亢赴水死,襄敏再起督漕,法乃定。
庚子,禦史馬騰陞按部至松,見松民之困於糧役也,建議請行官收官兌之法,會商於襄敏。
襄敏詢之王勝時,王力言其便,襄敏贊成之。
疏上,報可。
先是,松江漕法,縣令僉典當戶為糧長,收之於民,而兌之於軍,名曰「收兌」。
承斯役者,官吏誅求,運丁勒索,無不破家。
民多棄田以避役,地荒賦逋,勢將不支。
馬下採輿議,聽民輸糧官倉,官兌之於軍,使軍民不復相見,民乃大悅。
運丁以不得行其勒索也,過淮,膚愬於襄敏,斥去之。
馬旋以他事株連坐法,民皆痛之。
蘇漕 明初,虐待吳人,民田每畝,於丁糧之外,別徵冬米,後謂之漕,官書尚稱米,所謂正兌米、改兌米是也。
又有白糧,以供皇帝玉食。
其始,宮府、親藩、大官、閹宦皆食白糧,後漸減省,不令廝養同享精鑿之奉,乃改若幹白糧之額為米。
明初徵米之重,畝徵數鬥,由後觀之,若可駭詫,其實當時米價,每石值銀數錢耳。
《上海縣志》:法華鎮當明季時,以其地產棉不產糧,改徵米折,折銀每石四錢。
其時銀價又每兩不及千文,俗尚以六百文為兩,皆銀賤時之所遺傳。
乾隆時,尚以銀、錢並徵,銀一兩與錢一千文等。
而雍正《硃批諭旨》,載當時始定功令,專摺奏報米價,恆不準米石價逾四錢,則亦四百文購米一石耳。
明初徵米,每畝三鬥,亦不過值錢百文以內,值銀一錢左右而已。
豈料米價、銀價俱漲,如近代厲民之甚哉。
折漕 道光末季,戶部籌庫儲,王大臣議遣使釐積欠,開礦稅,折南漕,期在必行,有異議者以莠言論。
兩江總督李文恭公沅力持不可,再上章開陳利害,於折漕尤剴至,宣宗轉圜納之。
汰除蘇屬漕規 蘇屬漕規,向有官、儒兩戶,類多詭奇,弊竇叢生。
雍正甲辰奉旨,悉數汰之。
楊勤慤理漕 楊勤慤公錫紱,江西人,任漕督二十年,以清介稱,高宗信任之。
時漕運通暢,旗丁富庶,天庾賴之以濟。
謝薌泉禦史巡南巢歸,告禮親王曰:「見公所定條例,每項皆有寬饒餘利,使人樂於從事,故所理井井,久而易行。
」後某議撙節,國課所省無幾,而諸事叢脞,至私貨滿艙,官米遂虧絀遲滯矣。
縣官不願收漕 嘉慶間,張南山維屏官黃梅知縣,素著循聲,值大水,乘小舟勘災,往來不息。
一日,舟被急溜衝去,得樹免於溺。
調廣濟,漕務非折色,規費無所出,張曰:「理不直則氣不壯,吾寧舍官以伸氣。
」引疾去。
汪文端公廷珍語人曰:「縣官不願收漕,世所罕見也。
」 胡文忠怯百年漕弊 益陽胡文忠公林翼撫湖北,當漕政刓弊時,爬梳釐剔,歲為人民省一百四十萬,為帑項增四十餘萬,提存三十餘萬於庫。
文宗謂其袪百積弊,甚屬可嘉。
漕變 皖北州縣差役,每遇詞訟,納錢請票,而數倍取償於民,歷任官吏皆以為肥,由是差役橫行甲於他省。
皖人周某官於楚,以楚無是利,謀加漕價,石至十千外。
崇陽諸生鍾人傑,富而好善,民感戴之,遂奉人傑為首,抗糧不完,聚眾至二萬人,兵械、火器甚盛。
大吏得報,罷周某官,解散黨羽,調兵縱諜,擒首亂數人。
事甫定,而有耒陽之變。
耒陽人楊大鵬者,小有才,亦以漕價太重,集眾數千人作亂,知府高人鑑乘其部署未定,襲斬數十人,平之。
大鵬亦諸生,家小康。
同時江、浙均有抗糧案,幸未起事而平。
海運 全漕之歲,糧艘渡黃者九十餘幫,凡四千五六百船,期以夏初報竣。
乾隆間因挽運漸遲,京倉支放漸絀,英相國和乃通籌漕河全局,請暫僱海船,以分滯運,酌折漕額,以備治河。
胡禦史長庚請預籌積貯,招商買米,接濟通倉。
事下督撫會議,大吏以采買多弊,窒礙難行,乃先將蘇、松等郡冬漕由海道運送天津。
事屬創行,剔奸、防弊與夫水師巡哨備禦洋盜之策,立法甚周。
海船畏淺不畏深,畏礁不
襄敏上疏派定水次,令各衞所就近運糧,江寧各幫派定四郡水次者,不復更易,永著為令,遂免派單之費,尤稱便。
而淮、揚間猶有稱不便者,安淮大河尤甚,蓋二衞率多胥吏之親故,每避本鄉而求善地。
至是,襄敏以淮地糧少船多,而山東船少,歲常僱募民舟,乃公撥二衞餘船協運山東。
又令每歲南北更番,以均勞逸。
二衞以不得遂其私,未免怏怏,而淮、揚縉紳亦有陰和之者,乘襄敏歸,新督亢得時至,將圖變法。
會順治己亥上海之變,亢赴水死,襄敏再起督漕,法乃定。
庚子,禦史馬騰陞按部至松,見松民之困於糧役也,建議請行官收官兌之法,會商於襄敏。
襄敏詢之王勝時,王力言其便,襄敏贊成之。
疏上,報可。
先是,松江漕法,縣令僉典當戶為糧長,收之於民,而兌之於軍,名曰「收兌」。
承斯役者,官吏誅求,運丁勒索,無不破家。
民多棄田以避役,地荒賦逋,勢將不支。
馬下採輿議,聽民輸糧官倉,官兌之於軍,使軍民不復相見,民乃大悅。
運丁以不得行其勒索也,過淮,膚愬於襄敏,斥去之。
馬旋以他事株連坐法,民皆痛之。
蘇漕 明初,虐待吳人,民田每畝,於丁糧之外,別徵冬米,後謂之漕,官書尚稱米,所謂正兌米、改兌米是也。
又有白糧,以供皇帝玉食。
其始,宮府、親藩、大官、閹宦皆食白糧,後漸減省,不令廝養同享精鑿之奉,乃改若幹白糧之額為米。
明初徵米之重,畝徵數鬥,由後觀之,若可駭詫,其實當時米價,每石值銀數錢耳。
《上海縣志》:法華鎮當明季時,以其地產棉不產糧,改徵米折,折銀每石四錢。
其時銀價又每兩不及千文,俗尚以六百文為兩,皆銀賤時之所遺傳。
乾隆時,尚以銀、錢並徵,銀一兩與錢一千文等。
而雍正《硃批諭旨》,載當時始定功令,專摺奏報米價,恆不準米石價逾四錢,則亦四百文購米一石耳。
明初徵米,每畝三鬥,亦不過值錢百文以內,值銀一錢左右而已。
豈料米價、銀價俱漲,如近代厲民之甚哉。
折漕 道光末季,戶部籌庫儲,王大臣議遣使釐積欠,開礦稅,折南漕,期在必行,有異議者以莠言論。
兩江總督李文恭公沅力持不可,再上章開陳利害,於折漕尤剴至,宣宗轉圜納之。
汰除蘇屬漕規 蘇屬漕規,向有官、儒兩戶,類多詭奇,弊竇叢生。
雍正甲辰奉旨,悉數汰之。
楊勤慤理漕 楊勤慤公錫紱,江西人,任漕督二十年,以清介稱,高宗信任之。
時漕運通暢,旗丁富庶,天庾賴之以濟。
謝薌泉禦史巡南巢歸,告禮親王曰:「見公所定條例,每項皆有寬饒餘利,使人樂於從事,故所理井井,久而易行。
」後某議撙節,國課所省無幾,而諸事叢脞,至私貨滿艙,官米遂虧絀遲滯矣。
縣官不願收漕 嘉慶間,張南山維屏官黃梅知縣,素著循聲,值大水,乘小舟勘災,往來不息。
一日,舟被急溜衝去,得樹免於溺。
調廣濟,漕務非折色,規費無所出,張曰:「理不直則氣不壯,吾寧舍官以伸氣。
」引疾去。
汪文端公廷珍語人曰:「縣官不願收漕,世所罕見也。
」 胡文忠怯百年漕弊 益陽胡文忠公林翼撫湖北,當漕政刓弊時,爬梳釐剔,歲為人民省一百四十萬,為帑項增四十餘萬,提存三十餘萬於庫。
文宗謂其袪百積弊,甚屬可嘉。
漕變 皖北州縣差役,每遇詞訟,納錢請票,而數倍取償於民,歷任官吏皆以為肥,由是差役橫行甲於他省。
皖人周某官於楚,以楚無是利,謀加漕價,石至十千外。
崇陽諸生鍾人傑,富而好善,民感戴之,遂奉人傑為首,抗糧不完,聚眾至二萬人,兵械、火器甚盛。
大吏得報,罷周某官,解散黨羽,調兵縱諜,擒首亂數人。
事甫定,而有耒陽之變。
耒陽人楊大鵬者,小有才,亦以漕價太重,集眾數千人作亂,知府高人鑑乘其部署未定,襲斬數十人,平之。
大鵬亦諸生,家小康。
同時江、浙均有抗糧案,幸未起事而平。
海運 全漕之歲,糧艘渡黃者九十餘幫,凡四千五六百船,期以夏初報竣。
乾隆間因挽運漸遲,京倉支放漸絀,英相國和乃通籌漕河全局,請暫僱海船,以分滯運,酌折漕額,以備治河。
胡禦史長庚請預籌積貯,招商買米,接濟通倉。
事下督撫會議,大吏以采買多弊,窒礙難行,乃先將蘇、松等郡冬漕由海道運送天津。
事屬創行,剔奸、防弊與夫水師巡哨備禦洋盜之策,立法甚周。
海船畏淺不畏深,畏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