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補遺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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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名、各名幫貼餘丁不等、有一二丁者、有三四丁者、有全無丁者、遵化衛三十二名、每名幫貼餘丁四名、俱照本部題準減免四分則例、見在本廠上工炒煉鉄料、因思前項軍人與前遵化等衛軍人事體、發各衙門上工鉄廠輪班人匠、亦與各處相同、辦納料價、較比加倍、合無今後前項人匠、行令各該州縣、照依各處事例聽其自便、願納價者每季納銀一兩八錢、就於本州縣收貯、差人連本匠勘合、通行解廠批工銷照、其價聽本廠買辦、前料炒煉、季終將解過匠價、并買過物料數目呈部查考、願上工者聽其上工、
一本廠書辦庫秤門子催工巡山管匠總甲各衛造冊寫字并大小爐作頭、共有三十五名、俱在本廠軍民匠內摘充、但各人既関行月糧米冬衣布花幫貼餘丁、較之辦料做工、未免彼勞此逸、合無今後做辦工料軍人止定七名、各衛寫字儹造食糧文冊、止定三名、作頭止定二名通該一十三名、仍俱逓年更換其餘各項盡數??日夕?出、照依各軍辦料做工、不許營充前役、意圖輕省久占作弊、出入衙門、發其本廠書辦照依易州廠事例行移吏部選撥本部、令史一名、役滿更換、門子遵化縣與相應人戶僉撥二名、庫秤僉撥四名、一年更換、則軍民人匠、輸力惟均、而本廠役用、亦不乏矣、
一盤過本廠收積生鉄、除碎鉄不筭外、見在生闆鉄二百三十二萬四千二百斤、熟鉄七十五萬六百六十斤、銅鉄二十二萬六千五百斤、鬆鉄二十一萬一千七百一十六斤、每年本部額運生熟銅鉄五十七萬九千七百斤、大約見彀三年支用、若不從宜節省仍舊原額炒煉、則柴炭價高、軍力勞竭、月增歲益、必難支持、合無除弘治十七等三年減免四分外、自正德二年以後、不拘常額量設爐座、每年止儘軍民夫匠辦納柴炭多寡計筭炒煉鉄料、不許將柴炭浪費以緻軍民加倍、違者許令本廠郎中參究治罪、仍將收買柴炭若幹、炒煉出鉄料若幹、按月開報本部、以憑查攷、以後鉄料缺少、另行議處、如此則鉄料不緻缺乏、而軍亦得聊生矣
一遵化鉄廠。
訪係永樂年間。
在于地方砂坡谷開設。
後遷地方松柵谷。
正統年間遷今地方白冶莊。
彼時林木茂盛柴炭易辦。
經今建置一百餘年。
山塲樹木斫。
伐盡絕以緻今柴炭價貴。
若不設法禁約。
十餘年後。
價增數倍。
軍民愈困。
鉄課愈虧。
合無行令本廠郎中。
出給榜文。
嚴加禁約。
著落各該衛所州縣巡捕官員。
曉諭地方軍民人等。
不許在于應禁山塲擅自樵採開墾耕種燒窯燒炭違者許本廠郎中捉拏照例問發。
每月各該巡捕官員。
仍具不緻扶同容隱狀申繳本廠郎中知會。
則人知警懼。
木漸滋生。
而日後之用可供矣。
一每年解運鉄料、本部差委武功等三衛千百戶等官領運、自鉄冶起直抵京城。
止是沿途軍衛有司起車二百八十餘輛。
每輛用車腳價銀三兩五錢。
共銀九百餘兩。
訪得各衛委官多方作弊。
將鉄関領出廠或就併車裝運。
或將低鉄抵換。
遺棄路道者有之。
經年累歲。
運送不完。
腳價任其侵欺。
歲月任其延捱。
部中廠中。
兩無稽考。
合無今後運鉄前項軍職不必委差、就于本部合屬官內、選差一員、管廠郎中行取車輛出給批文、定限解部收、取批廻、庶使解運不緻遲延、而鉄料亦無疏虞矣 一卷查本廠遵化縣襍造局鉄匠、永樂年間原額七十二名、除戶絕等項外、見在止有三十七名、俱在本廠看守、炒鉄囚犯、應合照舊、 一法司問結囚犯解到本廠炒鉄、是遵化縣雜造局官吏監督炒煉、先年題準每名日支粟米一升食用每月俱在薊州各倉造冊関支、又于附近州縣撥緻醫生三名、遇有囚犯疾病合藥調治、良法美意、最為切當、其糧米應合照舊、但所用藥餌因無官錢莫由措辦、虛應故事、有負 朝廷矜恤之意、合無今後每年、將本廠輪班匠價量支買辦藥餌收貯、如遇囚犯□病、該局官吏、即令毉療、毋緻失所、仍行沿途逓運所衙門、如遇囚犯發到、不拘多寡、即時起解、毋得稽留、及禁約防夫人等、不許輒加捶楚、奪取衣糧、違者許本廠郎中挨究重治、 一本部管廠郎中、雖奉有敕在彼提督、但于各該軍衛有司官吏賢否、無考察之權、軍民詞訟、無受理之例、以緻人多怠玩、事不奉行、合無今後各軍衛有司、但遇事関本廠、聽從郎中處治敢有輕視違抗者、許本廠郎中、照依欽奉敕諭事理、應拏問者拿問、應參奉者參奏、如此則人知遵守、而事體止?帚一矣、 皇明經世文編補遺卷二終
訪係永樂年間。
在于地方砂坡谷開設。
後遷地方松柵谷。
正統年間遷今地方白冶莊。
彼時林木茂盛柴炭易辦。
經今建置一百餘年。
山塲樹木斫。
伐盡絕以緻今柴炭價貴。
若不設法禁約。
十餘年後。
價增數倍。
軍民愈困。
鉄課愈虧。
合無行令本廠郎中。
出給榜文。
嚴加禁約。
著落各該衛所州縣巡捕官員。
曉諭地方軍民人等。
不許在于應禁山塲擅自樵採開墾耕種燒窯燒炭違者許本廠郎中捉拏照例問發。
每月各該巡捕官員。
仍具不緻扶同容隱狀申繳本廠郎中知會。
則人知警懼。
木漸滋生。
而日後之用可供矣。
一每年解運鉄料、本部差委武功等三衛千百戶等官領運、自鉄冶起直抵京城。
止是沿途軍衛有司起車二百八十餘輛。
每輛用車腳價銀三兩五錢。
共銀九百餘兩。
訪得各衛委官多方作弊。
將鉄関領出廠或就併車裝運。
或將低鉄抵換。
遺棄路道者有之。
經年累歲。
運送不完。
腳價任其侵欺。
歲月任其延捱。
部中廠中。
兩無稽考。
合無今後運鉄前項軍職不必委差、就于本部合屬官內、選差一員、管廠郎中行取車輛出給批文、定限解部收、取批廻、庶使解運不緻遲延、而鉄料亦無疏虞矣 一卷查本廠遵化縣襍造局鉄匠、永樂年間原額七十二名、除戶絕等項外、見在止有三十七名、俱在本廠看守、炒鉄囚犯、應合照舊、 一法司問結囚犯解到本廠炒鉄、是遵化縣雜造局官吏監督炒煉、先年題準每名日支粟米一升食用每月俱在薊州各倉造冊関支、又于附近州縣撥緻醫生三名、遇有囚犯疾病合藥調治、良法美意、最為切當、其糧米應合照舊、但所用藥餌因無官錢莫由措辦、虛應故事、有負 朝廷矜恤之意、合無今後每年、將本廠輪班匠價量支買辦藥餌收貯、如遇囚犯□病、該局官吏、即令毉療、毋緻失所、仍行沿途逓運所衙門、如遇囚犯發到、不拘多寡、即時起解、毋得稽留、及禁約防夫人等、不許輒加捶楚、奪取衣糧、違者許本廠郎中挨究重治、 一本部管廠郎中、雖奉有敕在彼提督、但于各該軍衛有司官吏賢否、無考察之權、軍民詞訟、無受理之例、以緻人多怠玩、事不奉行、合無今後各軍衛有司、但遇事関本廠、聽從郎中處治敢有輕視違抗者、許本廠郎中、照依欽奉敕諭事理、應拏問者拿問、應參奉者參奏、如此則人知遵守、而事體止?帚一矣、 皇明經世文編補遺卷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