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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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将軍。

    黨□背德,恣為陵逼,肅宗命公以麾下敢死,亟往摧之。

    遷右衛大将軍。

    乾元中,汾陽蕩定鹹洛,追Θ元惡,公奮無前□,勇拔棘而馳。

    自衛抵邺,煞傷滿野,加通義大夫太仆卿,封南陽縣男。

    思明繼逆,再擾東夏,太尉李光弼扼河陽之險,制覃懷之寇。

    公淩堞□□,□擒魁渠,矢貫其眦,血流被臆。

    聖私表異,遷銀青光祿大夫試鴻胪卿。

    李國貞繼掌師律,身戕衆潰,虎旅散掠,居人駭亡。

    公□□寇盜,完安郡邑。

    仆固懷恩之授钺也,亦仗公以心腹。

    公閱視才力,教之引滿,藝成徹劄者,凡二千人,署曰平射營,為師之左右先後。

    

今聖踐極,改試殿中監,進封開國伯。

    自是走朝義,逾九河,枭兇<酋或>逆,日聞凱獲。

    授特進,試太常卿,進封南陽郡公,食以實封,累加開府。

    懷恩之遁,封漢東郡王,增封一百五十戶,充朔方都知兵馬使。

    公以三軍無帥,審于避嫌,ㄞ歸阙下,□食四百五十戶,拜左羽林軍将軍知軍事。

    公固辭爵邑之大,食二百五十戶,前此軍政壞,蠹習以生,常有無其人而私入其食與其衣者,有市井屠沽之伍,避屬所征役而冒戎行者,公悉罷斥。

    歸之尹京,解紫绂而從褐衣者,凡千二百輩。

    其馀慰撫字恤,讨而訓之,皆し才勇悍,一以當百。

    丁憂去職,柴毀過禮,而官曹之事,複曠紊無章。

    大君深惟其人,莫克缵奉,起公于苴之内,俾複舊官,改封文安郡王。

    泣乞終喪,抑而不納。

    于是圖贍軍實,貿遷有無,制良弓勁矢,強弩堅甲,動萬萬計。

    其長戟利劍,戈矛殳铤,亦萬萬計。

    至于經費馀羨,缗錢缯缟、米鹽稻麥之數,莫之能紀,鹹登于内府,實于禁倉。

    其有牛車什器入于中者,亦數十百萬。

    上所獎重,遷奉軍大将軍。

    公以天時地利,明主之所當知也。

    創風□氣候圖,密以上獻。

    複慮國用不足,奉私财佐軍,帝益加歎,因而賜吊。

    公始自将校,驟随節制,幕下之碩畫,公必佐焉;軍中之右職,公秘更焉。

    迨□禁旅,氵存濡渥澤,一人之顧問,公實參焉;九重之謀議,公皆造焉。

    錫以金券,仍畫像于淩煙閣,謂享鲐耆,為邦翰垣。

    不及中身,何剝喪之速,寝瘵之日,禦醫結轍,傾落之後,中貴盈門,衤遂之數,加常一等。

    或吊唁其室,或奠祭于塗,其恩□之厚也如此。

    

公外強毅而内淳至,其奉親也,竭力于養,盡心于疾,養則問其所欲,視其所膳,晨昏莫之違也,疾則悴其色,緻其憂,冠帶莫之解也。

    雖迫以嚴命,竟從于金革,而飲恨終身,永痛于創钜。

    加以義禮接于姻戚,任恤深于子侄,{宀婁}貧飽其惠,孤藐忘其亡,蓋孝悌之極也。

    本乎世系,則随齊州剌史政之曾孫,皇太子家令元濟之孫,豐王府司馬贈靈州大都督履仁之子。

    世尚忠肅,以術學理行聞,蓋靈源之浚也。

    議其祚胤,則益王府長史曼,左監門衛率府錄事參渠杲,太子司議郎晟,崇文生晔,長未及冠,弱才知方,然而因心克孝,率禮不越,蓋積慶之深也。

    公視其母弟有志,切于己焉,家之馀财,身之後事,盡委于志。

    既而喪紀辦護,豐碑篆刻,皆令季之所為也。

    人謂文安友愛,有志弟悌,張氏之業,其不替乎!銘曰:

勳臣之賢,将有文安。

    累康屯艱,為邦垣藩。

    婪婪巨滑,射天吠主。

    帝念汾陽,專征耀武。

    惟公憤發,願從旗鼓。

    肇自朔裔,南馳關輔。

    關輔既清,複東其旅。

    訓激貔膚,戕摧寂虜。

    思明繼逆,再擾三河。

    河陽之師,實制犭贲牙。

    桓桓太尉,将定諸華。

    忿是覃懷,附于兇邪。

    公擒其帥,勳伐居多。

    懷恩授钺,讨除奸羯。

    翳公烈烈,遂掃逋{薜女}。

    汾上之潰,我成其功。

    違難遠嫌,宛□清風。

    訓馭北落,聲華有融。

    如何昊穹,而降斯兇。

    贈以冬官,洪惟飾終。

    青發京邑,坍歸渭。

    精魄何之,英名孰繼。

    空留片石,萬有千歲。

    (石刻)

◎ 韋臯

《全唐文》四百五十三有傳。

    

◇ 破吐蕃奏

雲南蠻王異牟尋領部落兵馬破吐蕃,弁收鐵橋以來城壘一十六,擒吐蕃王五人,歸降百姓一十二萬人,約計三萬馀戶,大小城一十六所。

    (《唐會要》九十九)

◇ 請賜南诏金印奏

南诏前遣清平官尹伊寬獻所授吐蕃印五,二用黃金。

    今賜印請以黃金,從蠻夷所重。

    (同上)

◎ 韋執誼

《全唐文》四百五十五有傳。

    

◇ 請令修撰官各撰日曆奏

伏以皇王大典,實存簡冊,施于千載,傳述不輕。

    竊見自頃己來,史臣所有修撰,皆于私家紀錄,其本不在館中。

    褒貶之間,恐傷獨見,編紀之際,或慮遺文。

    從前己來,有此乖阙。

    自今己後,伏望令修撰官各撰日曆,凡至月終,即于館中都會,詳定是非,使置姓名,同其封钅巢。

    除己成實錄撰進宣下者,其馀見修日曆,并不得私家置本。

    仍請永為常式。

    (《唐會要》六十三)

◎ 李若初

若初,貞元時官鹽鐵使。

    

◇ 請勿禁見錢出界奏

諸道州府多以近日泉貨數少,缯帛價輕,禁止見錢,不令出界。

    緻使課利有缺,商賈不通。

    請指揮見錢,任其往來,勿使禁止。

    (《唐會要》八十九)

◎ 關播

《全唐文》四百五十五有傳。

    

◇ 三省庫官更置一人奏

三省中庫官各一人,或屬假故,即公事廢阙。

    請各更置一人,其吏部行内考功、司封、司勳郎庫中,仍請兩人分掌,臨時事故,即勒通知(奏)。

    (《唐會要》八十二)

◎ 王礎

礎,貞元中黔中經略招讨觀察使。

    (大曆七年進士,曆秘書少監中丞)

◇ 請準東謝蠻朝貢奏

西南蕃大酋長正議大夫檢校蠻州長史繼襲蠻州剌史資陽郡開國公賜紫金魚袋宋鼎、左右大首領朝散大夫前檢校邛州剌史賜紫金魚袋謝汕、左右大首領繼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