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林佚文輯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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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前日所留詩本音稿,係未改定之書。

    其中有舛誤者,姑寫二條附上,閱過粘卷内付還。

    它日當攜全書奉觀,更求指誨耳。

    率爾未盡。

    弟名正具。

     ○與顔修來手劄四 又 捧讀大章,清新婉逸,逼似唐人。

    所謂「不意永嘉之末,複聞正始之音」者矣。

    羨服羨服。

    舊刻二冊乃五六年前作,中有誤韻,幸為藏之。

    河北、關中書共六封馳上,姓氏居址别開一紙,煩照單分緻。

     ○與顔修來手劄五 又 昨枉顧,以主人不在,率爾慢去,殊深不安。

    統俟文旌東返面頌,并求惠示西征大作耳。

    長路關山,濁泾清渭,千維珍重。

    旦起作書數千字,恐使人來取,匆匆遂不能詳。

    炎武頓首。

     ○與顔修來手劄六 又 魯公書家廟碑、多寶塔碑、争坐位帖俱在西安府學,俗所謂碑洞者。

    其所書郭敬之家廟碑在布政司,奉使蔡州題字并石刻像在同州,臧懷恪碑在三原縣。

    碑洞中石經及漢唐字但有錢即可買,不必用官府。

    惟各州縣古碑非官府不能緻,然多是唐碑。

    惟郃陽漢曹全碑極佳,其他若麟遊之九成宮碑,長武之虞恭公碑俱佳。

    若多印得曹虞二碑各一幅見惠最感! ○與顔修來手劄七 又 弟以今六月至雁門,時李君天生自關中來,言修來社翁在方伯署中,不多會客。

    初秋入都,而敝鄉沉繹老亦自關中來,交相推許。

    計太華、終南之勝,二崤、函谷之阻,周、秦、漢、唐之蹟,并已收而載之行笈矣。

    山史兄及楊、王兩敝門人并得一見否?石珍社翁想閉戶著書,卧遊五嶽,胸中當别具一邱壑。

    而鴻文大製日新富有,則兩君固并驅中原矣。

    弟頃至岱下,俟主人之歸,即過兖郡。

    先此奉候,并問秦中諸子消息。

    所留詩本音乞付下,已大加删改,将以新本就正也。

    諸容面悉,不既百一。

    弟名正具。

     ○與顔修來手劄八 又 大作清勁,無一俗筆。

    太華、伊阙諸作為集中第一,思悲翁、戰城南亦有白傅諷谕之遺意,大雅之音,将複起于今日矣。

    敬服敬服。

    元稿返上,略商數字,識以浮票,未知有當否?諸容晤悉。

    弟炎武頓首。

     ○與顔修來手劄九 又 仙舟一晤,良豁積懷。

    王程靡及,不獲攀留信宿,以罄願言,猶為耿耿耳。

    所寄書版乞付去伻。

    家訓如命勘正,容于秋仲入都面奉。

    率此附候,不悉。

    弟名正具。

     ○與顔修來手劄十 又 昨出抵暮始歸,承駕左顧,失迓為罪。

    家訓勘畢送上,并用硃筆,一覽即得。

    幸為另鈔一本,仍乞原本見賜,感感!弟炎武頓首。

     ○與顔修來手劄十一 又 弟纔至城中,尚未拜客。

    老社翁須兩三日後以未申二時過我,則得晤矣。

    大才何藉弟筆?想未見刻啟耳。

    附上一紙,不盡。

    弟炎武頓首。

     ○與顔修來手劄十二 又 弟向日錄有古今集論五十卷,頃兖李、劉年翁延弟至署,删取其切于經學治術之要者,付諸梓人,名曰近儒名論甲集。

    因此淹留,尚有旬月。

    如貴地友人家有邺架之藏,欲一就觀,且得以晤言講習,尤幸事也。

    日下欲借唐荊川稗編第一套鈔錄幾首,未知可轉覓否?大小阮才名已達之當事,如便中至郡可投一刺,極相企慕也。

    新詩并乞惠示,以便奉揚休譽。

    燭下艸此,附啟不盡。

    吉人、超宗兩社翁併乞叱緻。

    弟名正具。

     ○與顔修來手劄十三 又 夏初匆匆出都,歉然之懷,難以筆道。

    想道履彌勝,大業日增。

    令叔先生今在都門,亦當聽鵲起之音,奏鹿鳴之什矣。

    弟久滞安德,仰藉鴻芘,章丘一案已得小結。

    雖陷害之情未明,而霸占之律已正。

    轉蓬思息,倦羽思還,九仞之功非仗婁侯不能終此一篑,敢乞鼎緻其詳,在劄中未緘。

    以舟老正值文場,不敢渎劄,并乞于試異日道意。

    小價王登往莊,故遣潘一廉,其人謹願,望賜回谕。

    詳文于二十日後到廳,更懇家報中速聞之,至禱至禱!弟名正具。

     ○與顔修來手劄十四 又 老年台既晉秩寅清,而令兄複駿蜚東國,凡在知己,莫不欣忭。

    弟以訟事未了,尚缺叩賀,茲有德州方山謝年兄入都,附此申候。

    方山為内院清義公之冢嗣,翩翩文雅,更能熟于古今,少年中鮮其俦匹。

    屬以蔭職赴部,一切仰祈照拂。

    緣弟夏秋主于其家,昕夕對譚,心所歸依惟在門下。

    至于居官涉世之道,亦望時時提命。

    貴鄉才俊,可為後勁,不俟弟言之畢也。

    冬杪圖晤,不悉中懷。

    弟名正具。

     ○與顔修來手劄十五 又 弟今年寓迹半在曆下,半在章丘。

    而修志之局,郡邑之書頗備,弟得藉以自成其山東肇域記。

    若貴省之志,山川古迹稍為刊改,其馀概未經目,雖抱素餐之譏,幸無芸人之病。

    然以視令叔先生,則真魯之兩生不敢望後塵矣。

    汶陽歸我,治之四年,始得皆為良田。

    今将覓主售之,然後束書西行,為入山讀書之計。

    所刻座右語一通并音學五書面葉呈教。

    近日又成日知錄八卷,韋布之士,僅能立言,惟達而在上者為之推廣其教,于人心世道,不無小補也。

    率此附候,不宣。

    弟名正具。

     ○與人劄一 弟為一二相知所留,似須秋杪方可行。

    昨谕鈔書者能為弟覓二人否?弟炎武頓首。

     ○與人劄二 又 弟以校雠之忙,不及親叩,專伻走送。

    别有一函,便中求投入理署。

    令叔先生并希叱緻。

    知己之言不敢忘,惟努力讀書,以庶幾無負相期之意也。

    弟炎武頓首。

     ○與人書一 康熙七年二月十五日,在京師慈仁寺寓中,忽聞山東有案株連。

    即出都門,于三月二日抵濟南,始知為不識面之人姜元衡所誣。

    姜元衡者,萊州即墨縣故兵部尚書黃公家僕黃寬之孫,黃瓒之子,本名黃元衡。

    中進士,官翰林。

    以養親回籍,揭告其主原任錦衣衛都指揮使黃培,見任浦江知縣黃坦,見任鳳陽府推官黃貞麟等一十四人逆詩一案。

    于五年六月,奉旨發督撫親審。

    事曆三載,初無幹涉。

    忽于今正月三十日撫院審時禀稱:有忠節錄即啟祯集一書,【元衡口供:啟祯集二本皮面上有舊墨筆寫忠節錄字樣。

    】陳濟生所作,係崑山顧甯人到黃家搜輯發刻者。

    咨行原籍逮證。

    據其所告,此書中有黃禦史【宗昌,即坦之父。

    】傳一篇,有雲:「家居二年握髮以終。

    」以為坦父不曾剃頭之證。

    有顧推官【鹹正】傳一篇,有雲:「晚與甯人遊。

    」有雲:「有甯人所為狀在。

    」以為甯人搜輯此書之證。

    不知此傳何人授稿?何人親見?刻闆見在何處?此書得之何方?而就此「握髮」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