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林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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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以食業機之民。
塗無餓殍而人心帖然,則民固已誦公之德矣。
奉旨徵漕,而大水之後,粒米無出,百姓嚣然。
巡撫既去,州縣官并以朝觐赴京。
公行香至城隍廟,萬人群擁而呼。
公問之曰:「爾何為者?」皆跪告曰:「漕米無從得爾。
」公曰:「奈京倉告匮,爾輩亦有曉事者,顧策将安出?」衆曰:「惟明公為民請命!」公曰:「三百畝以上納米,三百畝以下折銀,可乎?」衆稽首曰:「敢不竭力以從。
」公乃親巡屬縣,限以期會,而手自計之,尚虧額萬馀石。
乃括任内贖锾公費及移借帑金,招商給帖入楚買米,兌軍上船陸續至江。
而巡漕禦史受内指,以疏請折漕四分為前撫罪,并欲陷公,駁稱米色不一,勒停江口。
公親往争之曰:「罪在知府,何與軍民?且吳中無米,自楚買之,安得一色?愚不知太倉之米果皆一色乎?」禦史辭屈。
又廉知公清正,無可罪,乃許其過江。
而民既誦公之德,且服公之才略矣。
于是六年春,織造太監李實疏論前撫周公及周宗建、缪昌期、周順昌、高攀龍、李應昇、黃尊素六人,欺君蔑旨,結黨惑衆,阻撓上供。
奉旨差錦衣校尉逮捕。
順昌,吳縣人也,為吏部文選司員外,素清介。
士民皆憤懑不平。
校尉之來,複多橫索。
三月辛酉,撫按等官至校尉所居西察院宣旨,有生員王節等數十人具呈率籲,百姓各執香随之,至萬馀人。
撫按二院不能禁。
校尉稱旨驅之,衆曰:「爾奉魏忠賢之命,焉得稱旨?」直趨上堂擒校尉,群毆之,斃一人。
撫按逃入溷廁。
公挺身入,從容語曰:「今日周吏部赴京,未必便死。
汝等作此舉動,反贻之害。
不如各散歸家,本府與上台計,具疏保救,庶或可全。
」至日晡時,衆始退。
公命醫療其傷者,以兵守之。
而驿丞奔告:有校尉往浙江者,舟至胥門外,索供應,衆共擊之,火其舟。
公亟出城慰谕,校尉匿舵尾下,幸不死,具衣冠送之出境。
然蘇人之圍守校尉及周吏部者,街巷之間,千百為群,屯聚不解。
而撫按亦以兵自衛。
公知撫按素與織監善,說之令求解于忠賢。
疏中委曲其事,而陰具舟于河。
數日天雨,圍者少怠,公親往西察院謂校尉曰:「可去矣!」餽之赆并死者之槥,宵行送之出境。
然後宣旨令周吏部就逮入京,而兵守空署如故。
越一日,衆始知已行,而懼罪仍屯不解。
公密詗得首事者顔佩韋等五人,以他事攝之下獄。
乃榜曰:罪人已得,馀無所問。
于是一麾而散。
二院解嚴,各歸衙視事。
而前疏亦下,責擒首惡而已。
于是同二府推官審,拟斬二人戍三人。
獄上,有旨:五人俱枭示。
撫按命公監刑,五人稽首謝曰:「吾等激于公義,累明公矣!」遂慷慨就戮。
先是忠賢得織監密報,懼激吳民之變,徬徨累日。
及撫按疏上,但謂從役李國柱踏傷偶死。
閣臣亦言國體所係,不可播聞,遂依之。
票旨得不深究,而缇騎自此亦不更出。
然其所以周旋上下之間,化大事為小事者,公一人之力也。
嚮非公平日之恩素結于民心,當此衆怒如水火之時,焉知不激之挺而走險,以成意外之患耶!然宵人皆以公為前撫周公所厚,适旨下勘禦史周宗建贓罪,公坐以曠官溺職,第追奪其俸。
忠賢怒,持之不下,而于他疏批曰:「近日府官扶同,以俸作贓,明是侮朕。
」公自度不免,會丁繼母憂,解官歸。
不數月而忠賢敗,使再遲之期年,公之得罪亦未可測也。
按狀:公諱慎字永修,其先自山西之榆次徙中部,再徙同官。
祖嘉谏,肅府審理。
父遵孟,文縣教谕。
公中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曆刑部浙江司工部營繕司主事員外,遷虞衡司郎中,遷蘇州知府。
丁繼母及父憂,崇祯元年服阕,補廣平知府。
在任三月,遷山西按察司副使,昌平兵備,奉勅監軍。
以前任蘇州工部錢糧未完,降佥事,分巡冀甯,勦賊有功。
敵入山西,陷崞縣,公守甯武拒之甚力,頗有斬獲。
遷山西布政使參議,分守朔州。
以崇祯八年乞休,時年五十有八。
而同官先為賊所殘,公歸,乃蔔居山寨。
又八年,李自成陷長安,被執,幽于秦府。
賊有知公清官,薄其追饷,放歸。
優遊林下,讀書自娛者二十七年。
以四月八日無疾而逝,年九十有三。
配習氏,惟孝克勤,能相夫子,以成厥家,封恭人。
先公十年卒,年八十有二。
子二人:瑞徵、泰徵,孫十二人,曾孫十人,元孫十二人,公及見元孫而沒。
惟公治劇定變,有叔敖、子産之風。
若其七歲喪母,而哀毀如成人。
迎父喪于文縣,冒幹戈而以柩返。
捐金以濟三黨之阨,赈裡人之飢,其善行不能盡述。
而餘嘗至關中,一寓書于公。
時公年垂九十,猶細書手答,至二百馀言,其恭也如是。
銘曰: 廉而勁,才而正。
一方之人知其愛利百姓。
是以當事變之來,片言而定。
宜其壽考且康,而子孫蕃盛。
新蔔斯原,既安既靓。
是公之所以返于真,以複其性者耶? ○文林郎貴州道監察禦史王君墓志銘 天下之變,莫甚乎君臣父子一旦相失而永訣終天,此人生之至痛,而古人臣之所遭未有以比也。
況乎強敵壓境,而将帥内離,國步颠危,在不可知之日者乎?此王君之所為于邑而終也。
按狀:君之始祖彬,國初自襄陽宜城縣占籍廣平之曲周。
傳至君之父諱憲祖,以三科武舉官欽依守備。
君諱國翰,字翼之,自為諸生即有四方之志。
從其姊夫總漕都憲路公振飛至淮上,谒皇陵,閱高牆諸宗人,見唐王,心異之,因命君往來省視。
及王即大位于福州,召路公自太湖赴行在,而君與其仲子涼武相從,間道度嶺至天興,召對,賜銀币,授中書舍人。
君雖處閒職,而時在上前陳中外大計,其詳不得聞,大抵以去橫賦、戢悍卒、固民心為急。
君以諸生得侍密勿,荷主知,論事無所避,上益喜。
頃之,除貴州道監察禦史。
是時大帥芝龍已蓄異志,而舉朝無敢言者。
嘗以科斂民間銀米,君與之力争于上前,不少假。
上目君謂侍臣曰:「此吾之李勉也。
」車駕親征,命兼掌軍政司印。
以子涼武為金吾将軍,掌寶纛。
贈父憲祖金吾将軍貴州道監察禦史,母範氏一品夫人。
駕至汀州,君奏:人情恇迫,傳敵騎已至近郊,上宜速發。
與其子涼武待命行宮前。
俄而追騎奄至門,中人與之相持。
有張緻遠者,自詭為上,被執,上乃決行宮後垣出,去。
方追騎之來,宮前擾亂。
君顧不見其子,獨行至陌。
人言車駕已西幸矣,君棄其僕馬,徒步奔從,及于韶州之仁化縣,則韓王也,而乘輿竟不知所之。
時君之甥路太平奉命徵兵至樂昌,乃往依之。
自念棄家從主四千裡外,卒遭大變,不得為羁绁之臣。
其仲子又生離死别,每寤辟長歎,遂以得疾。
間關逆旅,明年二月丙戌,卒于全州。
妻張氏,封孺人。
子三人。
君卒後二十五年,長子奮武迎榇北歸。
以九月辛卯葬于曲周之先茔,而涼武則死于軍中矣。
季子繩武早亡。
有孫五人。
銘曰:有龍■〈蟲幽〉蟉,飛而複潛。
一蛇從之,枯于嵁岩。
徇國之危,奚怨奚嫌?維天不祐,良臣則殲!銘此幽忠,百世所瞻。
○常熟陳君墓志銘 崇祯十七年,餘在吳門,聞京師之報,人心兇懼。
餘乃奉母避之常熟之語濂泾,依水為固,與陳君鼎和隔垣而居。
陳君視餘年長以倍,于縣中耆舊名德,以及田賦水利一切民生利病無不通曉。
乃未一歲而戎馬馳突,吳中諸縣并起義兵自守,與之抗衡。
而餘以母在,獨屏居水鄉不出。
自六月至于閏月,無夜不與君露坐水邊樹下,仰視月食,遙聞火礮。
從容謂餘曰:「吾年六十有六矣,不幸遭此大變,不能效徐生絕脰之節,将從衆翦髮。
念馀年無幾,當實之于棺,與我俱葬耳。
」徐生者,名怿,君之同學,諸生,全髮自經者也。
無何,城破,餘母不食以終。
餘始出入戎行,猶從君寓居水濱。
五年而君以疾捐館。
二子相繼不祿,貧不克葬。
餘亦流轉外邦。
又二十五年而其孫芳績以書來曰:将以十二月庚申,舉其兩世六喪葬于所居之西雙鳳鄉吳塘裡
塗無餓殍而人心帖然,則民固已誦公之德矣。
奉旨徵漕,而大水之後,粒米無出,百姓嚣然。
巡撫既去,州縣官并以朝觐赴京。
公行香至城隍廟,萬人群擁而呼。
公問之曰:「爾何為者?」皆跪告曰:「漕米無從得爾。
」公曰:「奈京倉告匮,爾輩亦有曉事者,顧策将安出?」衆曰:「惟明公為民請命!」公曰:「三百畝以上納米,三百畝以下折銀,可乎?」衆稽首曰:「敢不竭力以從。
」公乃親巡屬縣,限以期會,而手自計之,尚虧額萬馀石。
乃括任内贖锾公費及移借帑金,招商給帖入楚買米,兌軍上船陸續至江。
而巡漕禦史受内指,以疏請折漕四分為前撫罪,并欲陷公,駁稱米色不一,勒停江口。
公親往争之曰:「罪在知府,何與軍民?且吳中無米,自楚買之,安得一色?愚不知太倉之米果皆一色乎?」禦史辭屈。
又廉知公清正,無可罪,乃許其過江。
而民既誦公之德,且服公之才略矣。
于是六年春,織造太監李實疏論前撫周公及周宗建、缪昌期、周順昌、高攀龍、李應昇、黃尊素六人,欺君蔑旨,結黨惑衆,阻撓上供。
奉旨差錦衣校尉逮捕。
順昌,吳縣人也,為吏部文選司員外,素清介。
士民皆憤懑不平。
校尉之來,複多橫索。
三月辛酉,撫按等官至校尉所居西察院宣旨,有生員王節等數十人具呈率籲,百姓各執香随之,至萬馀人。
撫按二院不能禁。
校尉稱旨驅之,衆曰:「爾奉魏忠賢之命,焉得稱旨?」直趨上堂擒校尉,群毆之,斃一人。
撫按逃入溷廁。
公挺身入,從容語曰:「今日周吏部赴京,未必便死。
汝等作此舉動,反贻之害。
不如各散歸家,本府與上台計,具疏保救,庶或可全。
」至日晡時,衆始退。
公命醫療其傷者,以兵守之。
而驿丞奔告:有校尉往浙江者,舟至胥門外,索供應,衆共擊之,火其舟。
公亟出城慰谕,校尉匿舵尾下,幸不死,具衣冠送之出境。
然蘇人之圍守校尉及周吏部者,街巷之間,千百為群,屯聚不解。
而撫按亦以兵自衛。
公知撫按素與織監善,說之令求解于忠賢。
疏中委曲其事,而陰具舟于河。
數日天雨,圍者少怠,公親往西察院謂校尉曰:「可去矣!」餽之赆并死者之槥,宵行送之出境。
然後宣旨令周吏部就逮入京,而兵守空署如故。
越一日,衆始知已行,而懼罪仍屯不解。
公密詗得首事者顔佩韋等五人,以他事攝之下獄。
乃榜曰:罪人已得,馀無所問。
于是一麾而散。
二院解嚴,各歸衙視事。
而前疏亦下,責擒首惡而已。
于是同二府推官審,拟斬二人戍三人。
獄上,有旨:五人俱枭示。
撫按命公監刑,五人稽首謝曰:「吾等激于公義,累明公矣!」遂慷慨就戮。
先是忠賢得織監密報,懼激吳民之變,徬徨累日。
及撫按疏上,但謂從役李國柱踏傷偶死。
閣臣亦言國體所係,不可播聞,遂依之。
票旨得不深究,而缇騎自此亦不更出。
然其所以周旋上下之間,化大事為小事者,公一人之力也。
嚮非公平日之恩素結于民心,當此衆怒如水火之時,焉知不激之挺而走險,以成意外之患耶!然宵人皆以公為前撫周公所厚,适旨下勘禦史周宗建贓罪,公坐以曠官溺職,第追奪其俸。
忠賢怒,持之不下,而于他疏批曰:「近日府官扶同,以俸作贓,明是侮朕。
」公自度不免,會丁繼母憂,解官歸。
不數月而忠賢敗,使再遲之期年,公之得罪亦未可測也。
按狀:公諱慎字永修,其先自山西之榆次徙中部,再徙同官。
祖嘉谏,肅府審理。
父遵孟,文縣教谕。
公中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曆刑部浙江司工部營繕司主事員外,遷虞衡司郎中,遷蘇州知府。
丁繼母及父憂,崇祯元年服阕,補廣平知府。
在任三月,遷山西按察司副使,昌平兵備,奉勅監軍。
以前任蘇州工部錢糧未完,降佥事,分巡冀甯,勦賊有功。
敵入山西,陷崞縣,公守甯武拒之甚力,頗有斬獲。
遷山西布政使參議,分守朔州。
以崇祯八年乞休,時年五十有八。
而同官先為賊所殘,公歸,乃蔔居山寨。
又八年,李自成陷長安,被執,幽于秦府。
賊有知公清官,薄其追饷,放歸。
優遊林下,讀書自娛者二十七年。
以四月八日無疾而逝,年九十有三。
配習氏,惟孝克勤,能相夫子,以成厥家,封恭人。
先公十年卒,年八十有二。
子二人:瑞徵、泰徵,孫十二人,曾孫十人,元孫十二人,公及見元孫而沒。
惟公治劇定變,有叔敖、子産之風。
若其七歲喪母,而哀毀如成人。
迎父喪于文縣,冒幹戈而以柩返。
捐金以濟三黨之阨,赈裡人之飢,其善行不能盡述。
而餘嘗至關中,一寓書于公。
時公年垂九十,猶細書手答,至二百馀言,其恭也如是。
銘曰: 廉而勁,才而正。
一方之人知其愛利百姓。
是以當事變之來,片言而定。
宜其壽考且康,而子孫蕃盛。
新蔔斯原,既安既靓。
是公之所以返于真,以複其性者耶? ○文林郎貴州道監察禦史王君墓志銘 天下之變,莫甚乎君臣父子一旦相失而永訣終天,此人生之至痛,而古人臣之所遭未有以比也。
況乎強敵壓境,而将帥内離,國步颠危,在不可知之日者乎?此王君之所為于邑而終也。
按狀:君之始祖彬,國初自襄陽宜城縣占籍廣平之曲周。
傳至君之父諱憲祖,以三科武舉官欽依守備。
君諱國翰,字翼之,自為諸生即有四方之志。
從其姊夫總漕都憲路公振飛至淮上,谒皇陵,閱高牆諸宗人,見唐王,心異之,因命君往來省視。
及王即大位于福州,召路公自太湖赴行在,而君與其仲子涼武相從,間道度嶺至天興,召對,賜銀币,授中書舍人。
君雖處閒職,而時在上前陳中外大計,其詳不得聞,大抵以去橫賦、戢悍卒、固民心為急。
君以諸生得侍密勿,荷主知,論事無所避,上益喜。
頃之,除貴州道監察禦史。
是時大帥芝龍已蓄異志,而舉朝無敢言者。
嘗以科斂民間銀米,君與之力争于上前,不少假。
上目君謂侍臣曰:「此吾之李勉也。
」車駕親征,命兼掌軍政司印。
以子涼武為金吾将軍,掌寶纛。
贈父憲祖金吾将軍貴州道監察禦史,母範氏一品夫人。
駕至汀州,君奏:人情恇迫,傳敵騎已至近郊,上宜速發。
與其子涼武待命行宮前。
俄而追騎奄至門,中人與之相持。
有張緻遠者,自詭為上,被執,上乃決行宮後垣出,去。
方追騎之來,宮前擾亂。
君顧不見其子,獨行至陌。
人言車駕已西幸矣,君棄其僕馬,徒步奔從,及于韶州之仁化縣,則韓王也,而乘輿竟不知所之。
時君之甥路太平奉命徵兵至樂昌,乃往依之。
自念棄家從主四千裡外,卒遭大變,不得為羁绁之臣。
其仲子又生離死别,每寤辟長歎,遂以得疾。
間關逆旅,明年二月丙戌,卒于全州。
妻張氏,封孺人。
子三人。
君卒後二十五年,長子奮武迎榇北歸。
以九月辛卯葬于曲周之先茔,而涼武則死于軍中矣。
季子繩武早亡。
有孫五人。
銘曰:有龍■〈蟲幽〉蟉,飛而複潛。
一蛇從之,枯于嵁岩。
徇國之危,奚怨奚嫌?維天不祐,良臣則殲!銘此幽忠,百世所瞻。
○常熟陳君墓志銘 崇祯十七年,餘在吳門,聞京師之報,人心兇懼。
餘乃奉母避之常熟之語濂泾,依水為固,與陳君鼎和隔垣而居。
陳君視餘年長以倍,于縣中耆舊名德,以及田賦水利一切民生利病無不通曉。
乃未一歲而戎馬馳突,吳中諸縣并起義兵自守,與之抗衡。
而餘以母在,獨屏居水鄉不出。
自六月至于閏月,無夜不與君露坐水邊樹下,仰視月食,遙聞火礮。
從容謂餘曰:「吾年六十有六矣,不幸遭此大變,不能效徐生絕脰之節,将從衆翦髮。
念馀年無幾,當實之于棺,與我俱葬耳。
」徐生者,名怿,君之同學,諸生,全髮自經者也。
無何,城破,餘母不食以終。
餘始出入戎行,猶從君寓居水濱。
五年而君以疾捐館。
二子相繼不祿,貧不克葬。
餘亦流轉外邦。
又二十五年而其孫芳績以書來曰:将以十二月庚申,舉其兩世六喪葬于所居之西雙鳳鄉吳塘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