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9卷 卷十九 範呂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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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呂諸儒學案 (全祖望補本) 範呂諸儒學案表 範鎮      (從子)百祿       (從孫)祖述 (附師龐直溫) (從孫)祖禹(別為《華陽學案》) 呂公著     (子)希哲(別為《滎陽學案》) (子)希績 (子)希純 邢居實(別見《安定學案》) 李常       黃庭堅   王庭秀(別見《龜山學案》 (並涑水同調) 韓維                (元孫)元吉(別見《和靖學案》) (從孫)瓘(別見《元城學案》) (從孫)璜(別見《武夷學案》) 王巖叟 (並明道同調) 呂大防 (父蕡) (橫渠同調) 豐稷        (子)安常(曾孫)誼(別見《象山學案》 (王鄞江樓西湖門人)   陳瓘(別為《陳鄒諸儒學案》 李樸(見下《君行家學》 張庭堅 李潛        (子)樸 (附師劉師正)   (子)格 清敏同調)       呂好問(別見《滎陽學案》) 呂切問(別見《縈陽學案》 龔夬        (弟)大壯 龔節亨 上官均       (子)愔 (曾孫)謐(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從子)恢 (從子)澄 杜純        (弟)紘 (父彭壽)     (子)欽離 晁補之(別見《蘇氏蜀學略》。

     常安民       (子)同 李深        (子)階 (父誥附弟勉)   (子)郁(別見《龜山學案》。

    ) (並元祐之學) 範呂諸儒學案 祖望謹案:慶曆以後,尚有諸魁儒焉,于學統或未豫,而未嘗不于學術有功者,範蜀公、呂申公,韓持國,一輩也;呂汲公、王彥霖,又一輩也;豐相之、李君行,又一輩也。

    尚論者其敢忽諸!述《範呂諸儒學案》。

    (梓材案:是卷謝山所特立,惟李君行、李進祖傳,其稿尚存,餘多以史傳參補。

    ) ◆涑水同調 忠文範景仁先生鎮(附師龐直溫。

    ) 範鎮,字景仁,華陽人。

    舉進士第一,為新安主簿。

    薦試,擢館閣校勘。

    四年當遷,宰相龐籍言鎮有異材,不汲汲于進取,超授直祕閣、判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

    遷起居舍人、知諫院,疏請二府通知兵民大計,與三司同制國用。

    陳執中為相,先生論其無學術,非宰相器。

    及執中嬖妾笞殺婢,禦史劾奏。

    先生言:「今陰陽不和,民困賊熾,執中當任其咎。

    閨門之細,非所以責宰相。

    」識者韙之。

    仁宗在位三十五年,未有繼嗣,中外莫言者,先生獨奮曰:「天下事尚有大于此者乎!」疏十九上,待命百餘日,鬚髮為白。

    罷知諫院,改集賢殿修撰、同修起同居注,遂知制誥。

    先生雖解言職,無歲不申前議。

    至是,入謝曰:「陛下許臣,今復三年矣。

    願早定大計。

    」其後韓魏公卒定策立英宗。

    遷翰林學士,判太常寺,論定濮王典禮。

    改侍讀學士,出知陳州。

    神宗即位,復為翰林學士兼侍讀,知通進銀臺司。

    王荊公為政,變更法令,先生力爭之,不報,即上疏曰:「臣言青苗不見聽,薦蘇軾、孔文仲不見用,宜去。

    」疏五上。

    其後指安石用喜怒為賞罰,疏入,荊公大怒,持其疏至手顫,自草制極詆之,以戶部侍郎緻仕,凡所得恩典悉不與。

    先生表謝,略曰:「願陛下集群議為耳目,以除壅蔽之姦。

    任老成為腹心,以養和平之福。

    」天下聞而壯之。

    荊公雖詆之深切,人更以為榮。

    既退,東坡往賀曰:「公雖退,而名益重矣!」哲宗立,賜以龍茶,存勞甚渥。

    累封蜀郡公。

    卒,年八十一,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忠文。

    先生少時為薛公奎招入幕府,與子弟講學。

    有問奎入蜀何所得,曰:「得一偉人,當以文學名世。

    」與司馬溫公相得甚驩,議論如出一口,且約生則互為傳,死則作銘。

    溫公生為先生傳,服其勇決。

    先生復銘溫公墓。

    平生清白坦夷,遇人必以誠;恭儉慎默,口不言人過。

    臨大節,決大議,色和而語壯。

    篤于行義,奏補先族人而後子孫;鄉人有不克婚葬者,輒為主之。

    兄鎡卒于隴城,無子,聞其有遺腹子在外,徒步求之兩蜀間,二年乃得之。

    少受學于鄉先生龐直溫,直溫子昉卒于京師,先生娶其女為孫婦,養其妻子終身。

    其學本《六經》,口不道佛、老、申、韓之說。

    契丹、高麗皆傳誦其文。

    少時賦《長嘯卻胡騎》,晚使遼,遼人目曰:「此長嘯公也!」(雲濠案:先生著有《文集》、《正言》、《樂書》、《國朝韻對》、《國朝事始》、《東齋記事》,凡百餘卷。

    )猶子百祿,從孫祖禹。

    (參史傳。

    ) (梓材謹案:謝山《學案劄記》言:「北宋宰輔家登《學案》者,範蜀公家六世八人。

    」蜀公及從子資政百祿見是卷;從孫正獻祖禹、從曾孫龍圖沖為《華陽學案》;資政後仲黼及從子子長、子該,又大冶則華陽後人,見《二江學案》。

    共八人,凡六世。

    ) 附錄 司馬溫公《傳家集》曰:客有問今世之勇于迂叟者,叟曰:「有範景仁者,其為勇,人莫之敵。

    」客曰:「景仁長僅五尺,循循如不勝衣,奚其勇﹖」叟曰:「何哉,而所謂勇者﹖而以瞋目裂眥,髮上指冠,力曳九牛,氣陵三軍者為勇乎﹖」是特匹夫之勇耳!勇于外者也。

    若景仁,勇于內者也。

    自唐宣宗以來,不欲聞人言立嗣。

    萬一有言之者,輒切齒疾之,與背畔無異。

    而景仁獨唱言之,十餘章不已,視身與宗族如鴻毛。

    後人見景仁無恙而繼為之者則有矣,然景仁首冒不測之淵,無勇者能之乎﹖人之情,孰不畏天子與執政﹖親愛之至隆者,孰若父子﹖執政欲尊天子之父,而景仁引古義以爭之,無勇者能之乎﹖祿與位,皆人所貪,或老且病,前無可冀,猶戀戀不忍舍去。

    況景仁身已通顯,有聲望,視公相無跬步之遠,以言不行,年六十三即拂衣歸,終身不復起,無勇者能之乎﹖」《邵氏聞見錄》曰:或曰:「司馬溫公、範蜀公同以清德聞天下。

    其初論新法不便,若出于一人之言。

    而晚乃出處不同,何也﹖」伯溫曰:「熙寧初,溫公、蜀公坐言新法,蜀公緻其仕,溫公不拜樞密副使,請宮祠者十五年。

    元豐末,神宗升遐,哲宗、宣仁太後首用溫公為宰相。

    蜀公既緻政于熙寧之初,義不為元祐起也。

    此二公出處之不同,其道則同也。

    」 葉水心《習學記言》曰:司馬、範氏論鍾律,按律止于寸,固不能生尺,度、律異物,其用各殊,尺又安能生律也﹖凡物度數,皆由分寸起,乃自然之數。

    故宮繫于分,分不繫于宮;黃鍾繫于寸,寸不繫于黃鍾也。

    謂度量權衡皆生于黃鍾,而以黍起分,劉歆妄說,古無是也。

    古之制律,自分而九之以為宮,自寸而九之以為黃鍾。

    樂或未和,則反之數術以求其分寸,必得其和而後止。

    今用千二百黍實之管,因其所至,遂以為律,斷取其三以為空徑,其說易至是乎!「氏為量,量之以為,深尺,內方尺而圜其外,其實一,其臀一寸,其實一豆,其耳三寸,其實一升,重一鈞,聲中黃鍾之宮,」《考工》雖非《周官》,然歆以前書也。

    王莽之量,左耳為升,右為合龠,而重二鈞,其說曰「起于黃鍾之龠」,而又謂「千二百黍重十二銖,亦起于黃鍾之龠」,歆之妄說也。

    其他象類諸說,怪妄尤甚。

    司馬、範氏不惟古義是求,而諓諓焉相與論莽、歆之制作,終身不已,何哉! 正獻呂晦叔先生公著 呂公著,字晦叔,東萊人。

    幼嗜學,至忘寢食。

    父文靖公夷簡異之曰:「此子公輔器也!」恩補奉禮郎,以進士通判潁州,郡守歐陽文忠公與為講學之友。

    後文忠使契丹,契丹主問中國學行之士,首以先生對。

    判吏部南曹,仁宗獎其恬退,賜五品服。

    除崇文院檢討、同判太常寺。

    壽星觀營真宗神禦殿,先生言:「先帝已有三神禦,而建立不已,殆非祀無豐昵之義。

    」進知制誥,不拜,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讀。

    英宗親政,輥龍圖閣直學士。

    方議追崇濮王,言者多罷,先生言:「陛下即位以來,納諫之風未彰,而屢絀言者,何以風示天下﹖」不聽,遂乞補外,出知蔡州。

    神宗立,召為翰林學士、知通進銀臺司。

    司馬溫公以論事罷中丞,還經幄,先生封還其命曰:「光以舉職賜罷,是為有言責者不得盡其言也。

    」詔以告直付閣門,先生又言:「制命不由門下,則封駮之職因臣而廢,願理臣之罪以正紀綱。

    」帝諭之曰:「所以徙光者,賴其勸學耳,非以言事故也。

    」先生竟解銀臺司。

    熙寧初,知開封府。

    二年,為禦史中丞。

    時王荊公方行青苗法,先生極詆其非。

    荊公怒,舉呂惠卿為禦史。

    先生曰:「惠卿固有才,然姦邪不可用。

    」帝以語荊公,荊公益怒,誣以惡語,出知潁州。

    八年,慧星見,詔求直言,起先生知河陽。

    召還,累遷端明殿學士、知審官院。

    帝從容與論治道,遂及釋、老,先生問曰:「堯、舜知此道乎﹖」帝曰:「堯、舜豈不知﹖」先生曰:「堯、舜惟以知人安民為難,所以為堯、舜也。

    」帝又言唐太宗能以權智禦臣下,對曰:「太宗之德,以能屈己從諫爾!」帝善其言。

    未幾,同知樞密院事,奏止肉刑。

    元豐五年,以疾丐去,除資政殿學士、定州安撫使。

    俄永樂城陷,帝臨朝嘆曰:「邊民疲弊如此,獨呂公著為朕言之耳!」徙揚州,加大學士。

    將立太子,帝謂輔臣,當以呂公著、司馬光為師傅。

    哲宗即位,以侍讀還朝,至則上言曰:「人君初即位,當修德以安百姓。

    修德之要,莫先于學。

    學有緝熙于光明,則日新以底至治者,學之力也。

    」陳十事,曰畏天、愛民、修身、講學、任賢、納諫、薄斂、省刑、去奢、無逸。

    拜尚書左丞、門下侍郎。

    元祐初,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與司馬溫公同心輔政,民讙呼鼓舞,鹹以為便。

    溫公卒,獨當國,除吏皆一時之選。

    時科舉罷詞賦,專用王氏《經義》,且雜以釋氏之說,學者至不誦正經,唯竊《新經義》以幹進,精熟者轉上第,故科舉益弊。

    先生始令禁主司毋以老、莊書出題,舉子不得以申、韓、佛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