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先公事迹〈歐陽發等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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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為人天性剛勁,而氣度恢廓宏大,中心坦然,未嘗有所屑屑于事。
事不輕發,而義有可為,則雖禍患在前,直往不顧。
以此或至困逐,及複振起,終莫能掩。
而公亦正身特立,不少屈奪。
四五十年之間,氣象偉然蓋天下,而以文章道德為一世學者宗師。
故曆事三聖,嘗被眷倚,遂托以天下安危之計。
而公亦以身許國,進退出處,士人以為輕重。
至于接人待物,樂易明白,無有機慮與所疑忌。
與人言,抗聲極談,徑直明辨,人人以為開口可見心腑。
至于貴顯,終始如一,不見大官貴人事位貌之體,一切出于誠心直道,無所矜飾,見者莫不愛服。
而天資勁正高遠,無纖毫世俗之氣,常人亦自不能與之合也。
平生學之所得,以至文章事業,皆明識所及,性所自得,不勞而至,無所勉強。
而衆人學之者,終莫能及。
其于經術,務明其大本而本于性情,其所發明簡易明白。
其論《詩》曰:“察其美刺,知其善惡,以為勸戒,所謂聖人之志者,本也。
因其失傳而妄自為之說者,經師之末也。
今夫學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盡善矣。
得其本而不通其末,阙其所疑,可也。
”又雲:“今夫學者知前事之善惡,知詩人之美刺,知聖人之勸戒,是謂知學之本而得其要,其學足矣,又何求焉?”公于經術,去取如此,以至先儒注疏有所不通,務在勇斷不惑。
平生所辨明十數事,皆前世人不以為非,未有說者。
如五帝不必皆出于黃帝,春秋趙盾弑君非趙穿,許世子非不嘗藥,武王之十有一年非受命之年數,及力破漢儒災異五行之說。
《正統論》破以秦為僞閏,或以功德,或以國地不相臣屬,則必推一姓以為主之說。
以為正者正天下之不正,統者統一天下之不一。
至于各據地而稱帝,正朔不相加,則為絕統,惟合天下于一者為正統。
統或絕、或續,而正統之說遂定焉。
然亦不苟務立異于諸儒,嘗曰:“先儒于經不能無失,而所得已多矣。
正其失可也,力诋之不可也。
盡其說而理有不通,然後得以論正。
予非好為異論也。
”其于《詩》、《易》,多所發明。
為《詩本義》,所改正百餘篇,其餘則曰:“毛、鄭之說是矣,複何雲乎。
”其公心通論如此。
先公四歲而孤,家貧無資,太夫人以荻畫地,教以書字,多誦古人篇章,使學為詩。
及其稍長,而家無書讀,就闾裡士人家借而讀之,或因而抄錄,抄錄未畢,而已能誦其書。
以至晝夜忘寝食,惟讀書是務。
自幼所作詩賦文字,下筆已如成人。
兵部府君閱之,謂韓國太夫人曰:“嫂無以家貧子幼為念,此奇兒也,不惟起家以大吾門,他日必名重當世。
”及舉進士時,學者方為四六,号時文,公已獨步其間。
天聖七年,補國子監生。
是秋取解,明年南省試,皆為第一人,由是名重當世。
及景祐中,在西京,與尹公洙偕為古文。
已而有诏,戒天下學者盡為古文。
獨公古文既行,遂擅天下。
四十年間,天下以為模範,一言之出,學者競相傳道,不日之間,流布遠近,外至夷狄,莫不仰服。
後進之士,争為門生,求受教誨。
當世皆以為自兩漢後,五六百年,有韓退之;退之之後,又數百年,而公繼出。
自李翺、柳宗元之徒,皆不足比。
然公之文,備盡衆體,變化開阖,因物命意,各極其工,或過退之。
如《醉翁亭記》、《真州東園記》,創意立法,前世未有其體。
作《尹公洙志文》,以為尹公文簡而有法,取其意而為之,即得其體。
《石先生介墓志》,不多假事迹,但述其平生志意所存,與其大節氣概,讀之如見其人。
作《集古錄叙》,今王丞相以謂讀之可辟瘧鬼。
先公既奉敕撰《唐書·紀·志·表》,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卷,其作《本紀》,用《春秋》之法,雖司馬遷、班固皆不及也。
其于《唐書·禮樂志》,發明禮樂之本,言前世治出于一,而後世禮樂為空名。
《五行志》不書事應,悉破漢儒災異附會之說。
皆出前人之所未至。
其于《五代史》,尤所留心,褒貶善惡,為法精密,發論必以“嗚呼”,曰“此亂世之書也”。
其論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亂世而立治法;餘述《本紀》,以治法而正亂君。
”此其志也。
書成,減舊史之半,而事迹添數倍,文省而事備,其所辨正前史之失甚多。
嘉祐中,今緻政侍郎範公等列言于朝,請取以備正史,公辭以未成。
熙甯中,有旨取以進禦。
〈按《神宗實錄》,熙甯五年八月丁亥,诏颍州令歐陽某家,上某所撰《五代史》。
先公筆劄,精勁雄偉,自為一家,當世士大夫有得數十字,皆藏以為寶,而未嘗為人書石。
先公平生以獎進賢材為己任,一時賢士大夫雖潛晦不為人知者,知之無不稱譽薦舉,極力而後已。
既為當世宗師,凡後進之士,公嘗所稱者,遂為名人。
時人皆以得公一言為重,而公推揚誘進不倦,至于有一長者,識與不識皆随其所長而稱之。
至今當世顯貴知名者,公所稱薦為多。
今湖州孫正言覺為合肥主簿,未與公相識。
郡守怒之,欲捃拾以罪。
時胡侍講在太學以屬公,公為作手書與其寮佐,令保全之,遂獲免。
福州處士陳烈,素不與公相識。
公聞其名,知其行義,屢薦于朝,乞賜召用,朝廷即召烈為國子監直講。
先公嘗言:平生為學所得,惟平心無怨惡為難。
故于事未嘗挾私喜怒以為意,雖仇雠之人,嘗出死力擠陷公者,他日遇之,中心蕩然,無纖芥不足之意。
嘗曰:“孔子言以直報怨。
夫直者,是之為是,非之為非。
是非付之至公,則是亦不報也。
”先公初貶滁州,蓋錢明逸輩為之。
自外還朝,遇明逸于京師,屢同飲宴,不以為嫌。
其後公在中書,明逸罷秦州歸,複用為翰林學士。
近日小人蔣之奇妄興大謗,及公移青州,其兄之儀知臨淄縣,為二司所不喜,力欲壞之,亦以托公。
公察其實無他,力保全之。
先公平生文章擅天下,未嘗以矜人,而樂成人之美,不掩其所長。
詩筆不下梅聖俞,而嘗推之,自謂不及,然識者或謂過之。
初奉敕撰《唐書》,專成《紀》、《志》、《表》,而《列傳》則宋公祁所撰。
朝廷恐其體不一,诏公看詳,令删為一體。
公雖受命,退而曰:“宋公于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己意?”于是一無所易。
書成奏禦,舊制惟列官最高者一人,公官高,當書。
公曰:“宋公于傳,功深而日久,豈可掩其名,奪其功?”于是《紀》、《志》、《表》書公名,而《列傳》書宋公。
宋丞相庠聞之歎曰:“自古文人好相淩掩,此事前所未有也!”先公笃于交友,恤人之孤。
梅聖俞家素貧。
既卒,公醵于諸公,得錢數百千,置義田以恤其家,且乞錄其子增。
尹龍圖洙已卒,公乞錄其子構。
孫先生複有《尊王發微》十五卷,有旨進内,未畢而卒。
公乞令其家錄進,而推恩其子大年。
尹構、孫大年、梅增,皆蒙錄用以官。
天聖初,胥公在漢陽,先公時年二十餘,以所為文谒之。
胥公一見奇之曰:“子當有名于天下。
”因館于門下,與公偕入京師,及公登第,乃以女妻之。
王文康公知西京,先公為留守推官。
一日,當都廳勘事,有一兵士自役所逃歸。
文康曰:“勘兵士何謂未斷?”公曰:“合送本處行遣。
”文康曰:“似此,某作官處斷過甚多,推官新作官,不須疑。
”公曰:“若相公直斷,雖斬亦可,有司則不敢奉行。
”一夜,文康夜召,問:“軍人未斷否?”公曰:“未。
”文康曰:“幾至誤事。
”明日,遂送所屬處。
先公在河南,以文學負當世之名。
前後留守,皆名公好賢,莫不傾身禮接。
王文康自西京召歸,謂公曰:“今來有例,合舉館職,當奉舉。
”遂用王文康公薦,自西京留守推官召試。
範文正公以言事忤大臣,貶知饒州。
先公一日遇司谏高若讷于餘襄公家,若讷非短範公,以為宜貶。
公歸,遂為書與之辯,且責若讷不能論列。
若讷繳進其書,遂坐貶為夷陵令。
既而餘襄公、尹公洙亦連坐被貶。
蔡公為《四賢詩》述其事,天下傳之。
先公既坐範公遠貶,數年,複得滑州職官。
會範公複起,經略陝西,辟公掌箋奏,朝廷從之。
時天下久無事,一旦西邊用兵,士之負材能者,皆欲因時有所施為,而範公以天下重名好賢下士,故士之樂從者衆。
公獨歎曰:“吾初論範公事,豈以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進可也。
”遂辭不往。
其于進退不苟如此,以至緻位二府,惟以忠義自得主知,未嘗有所因緣憑藉。
先公在館中,遇西邊用兵,天下多事,詣阙上書,為三策,以料賊情,及指陳天下利害甚衆。
既而有诏,百官許上封章言事。
公上疏言三弊五事,力陳當時之患。
仁宗增谏官為四員,先公與蔡公襄、餘襄公靖、今緻政王尚書素同時遷用。
是時陝西用兵已久,京東、西盜賊群起,内外多事。
仁宗既進退大臣,遂欲改更阙失,方急于求治。
公遇事感激,知無不言。
範文正公、杜正獻公、今司徒韓魏公、富鄭公四人同時登用,公屢請召封訪問,責以所為。
既而仁宗降手诏,出六條以責諸公,各亦有所陳述。
公言諸公所陳,宜力主張,勿為群言所奪。
而王文安公為三司使,有為無名詩中之者。
公請嚴禁止之,以絕小人流言,搖動朝政之漸,敕出官爵購捕其人。
時上欲改更朝政,小人不便,故造作語言動搖,及敕榜出,自此遂絕。
是後,上遂下诏勸農桑,興學校,改更庶事之弊。
自範文正公之貶,先公與餘襄公等坐黨人被逐,朋黨之說遂起,久而不能解,一時名士皆被目為黨人。
公在谏院,為《朋黨論》以獻,群言遂息,大救當時之弊。
時天下久安,上下失于因循,一旦陝西用兵,而群賊王倫、張海等所在皆起。
先公請遣使者按察州縣,朝廷命諸路轉運使皆兼按察。
公言轉運使苟非其人,則按察遂為空名,複條陳按察六事。
于是兩府聚議,盡破常例,不次用人。
〈後來别因一劄子中備言此事。
〉其後州縣多所升降,内外百職振舉。
及杜待制杞為京西轉運使,與禦史蔡禀同治賊事,公言杞可獨任,無用禀。
杞果遂平諸盜,京西無事。
時張溫成方有寵,人莫敢言,因生皇女,染绫羅八千匹。
先公上言,乞裁損其恩寵,及其親戚恩澤太頻可以減罷,極陳女寵驕恣以至禍敗之戒。
皇叔燕王薨,議者以國用不足,請待豐年而葬。
先公乞減費而葬,以為不肯薄葬,留之以待侈葬,徒成王之惡名,使四夷聞天子皇叔薨,無錢出葬,遂輕中國。
有旨,減節浮費而葬。
澧州柿木成文,有“太平之道”四字。
先公上言:“今四海騷然,未見太平之象。
”又曰:“太平之道者,其意可推。
自古帝王緻太平,皆有道,得道則太平,失道則危亂。
今見其失,未見其得,願陛下憂勤萬務,漸期緻理。
其瑞木,乞不宣示于外。
”慶曆三年,禦試進士,以《應天以實不以文》為賦題。
公為拟試賦一道以進,指陳當世阙失言,言甚切至。
淮南轉運使呂紹甯,到任便進羨餘錢十萬。
公乞拒而不受,以彰朝廷均恤外方,防禦刻剝。
前後所上章疏百餘,其間斥去奸邪,抑絕僥幸,以謂任人不可疑,節制不可不一,當推恩信以懷不服,其事往往施行。
先公以谏官除知制诰。
故事:知制诰當先試。
有旨更不召試,有國以來不試而受者惟楊文公、陳文惠公與公三人。
公既典制诰,尤務敦大體。
初作《勸農敕》,既出,天下翕然,人人傳誦,王言之體,遠複前古。
陝西兵役之後,河東困弊,糧草阙少。
又有言者請廢麟州,或請移于合河津,或請廢五寨。
朝廷命先公視其利害,及訪察一路官吏能否,擘劃經久利害,及計置糧草。
公為四議,以較麟州利害,請移兵就食于河濱清塞堡,緩急不失應援,而平時可省饋運,麟州遂不廢。
又建言忻、代、岢岚、火山四州軍,沿邊有禁地棄而不耕,人戶私籴北界斛鬥,入中以為邊儲,今若耕之,每年可得三二百萬石以實邊,朝廷從之。
此兩事,至今大為河東之利。
自西事後,河東賦斂重而民貧,道路嗟怨。
先公奏罷十事,以寬民力。
〈文字見《河東奏事》,謂乞罷和籴米、三司銀之類。
〉先公自河東還,會保州兵叛,遂出為河北都轉運使,别得不下司劄子雲:“河北宜選有文武材識轉運使二員,密授經略之任,使其熟圖利害,豫為禦備。
”保州既降,總管李昭亮私取叛兵妻女,通判馮博文等亦往往效之。
先公發博文罪,置獄推劾,昭亮恐懼,立令送出。
自保州事後,河北兵驕,少不如意即謀結集,處處有之。
上下務在姑息。
先公屢乞主張将師每事鎮重,以遏士心,河北卒無事。
保州叛兵既降,其脅從者二千餘人,分隸河北諸州。
富鄭公為宣撫使,恐其複生變,欲委諸州同日誅之。
方作文書,會先公權知鎮府,遇富公于内黃,富公夜半屏人,密以告公。
公曰:“禍莫大于殺降。
昨保州叛卒,朝廷許以不死招之,今已戮之矣。
此二千人本以脅從,故得不死,奈何一旦無辜就戮?且無朝旨,若諸郡不肯從命,事既參差,則必生事,是趣其為亂也。
且某至鎮州,必不從命。
”富鄭公遂止。
先公在河北,既被朝廷委任之重,悉力經營,凡一路官吏能否,山川地裡,财産所出,兵糧器械,教閱陣法,一一别為圖籍,盡四路之事如在目前。
或問公曰:“公以文章儒學名天下,而治此俗吏之事乎!”公曰:“吏之不職,吾所愧也。
系民休戚,其敢忽乎?”奏置禦河催綱司,通緻糧運,以省入中之數。
置都作院于磁、相二州,以省諸州兵器之費。
既究見河北利害本末,乃一一條列,遍贻書于執政,将大為經畫。
未盡行,而公罷去。
慶曆初,仁宗既複四谏之職,拔英俊賢能材德之士,并進于朝。
公負天下之望而居其職,仁宗寵異之意獨絕衆人,嘗因奏事,論及當世人材,仁宗不覺謂公曰:“如歐陽某,何處得來!”公乃盡心悉力,思所補報,遇事不避,以至犯忤權貴,排擊奸佞,怨怒随至,常欲大用而未果。
是時中外多事,仁宗意以謂艱難之際,非公不足以辦事,故自谏官奉使河東,委以一路之利害。
及保州事作,河北轉運使張р之得罪。
公自河東還未數月,複出為河北轉運使,及陛辭之日,仁宗面谕曰:“不久當還,無為久居計。
有事但言來,無以中外為限。
”公對曰:“在京師所言,尚以風聞,或恐失實,況于在外?”仁宗曰:“有所聞,但言來,行與不行則在此。
”及至河北,百事振舉,小人忌公,恐大用。
而又杜、範、韓、富同時罷黜,小人彙進。
公上疏,極言四人忠實可用而無過,辨明小人誣罔之言,請加任用。
于是群小益懼,相與造為謗辭。
及诏獄之起,窮究無狀,仁宗亦悟,止奪職知滁州。
南京素号要會,賓客往來無虛日,一失迎候,則議論蜂起。
先公在南京,雖貴臣權要過者,待之如一。
由是造為語言,達于朝廷。
時陳丞相升之安撫京東。
因令審察是非。
陳公陰訪之民間,得俚語,謂公為照天蠟燭。
遠而奏之,上方欲召用,而公丁太夫人憂。
先公初服除,還朝,惟除本官龍圖閣直學士,而無主判。
入見日,仁宗恻然,怪公鬓發之白,問公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
公求補外,仁宗曰:“此中見人多矣。
為小官時,則有肯盡言,名位已高,則多顧藉。
如卿且未要去。
”明日以責大臣,即以公判流内铨。
是時小人忌公且進用,僞為公乞澄汰内臣劄子,傳布中外。
内臣人人切齒,判铨六日,楊永德以差船及引見胡宗堯事中公,出知同州。
而外議紛纭,論救者衆。
上亦開悟。
适會劉公沆有劄子,乞催宋公祁結絕《唐書》。
上曰:“莫不須宋祁否?”劉公曰:“别未有人。
”上曰:“歐陽某知同州,臣寮已有文字請留。
”劉公曰:“乞自陛下宣谕。
”明日朝辭,上殿。
上曰:“休去同州,且修《唐書》。
”既而曾魯公自翰林學士換侍讀學士、知鄭州,劉公奏歐陽某見未有主判處,乞替曾某會判三班院。
上曰:“翰林學士有人未?”劉公曰:“見商量。
”上曰:“歐陽某不止一好差遣,亦好一翰林學士,便可替曾某。
”遂入翰林,為史官,判三班院。
上嘗面問以唐學士院鈴索故事,将議臨幸,其于眷待之意甚厚。
先公在侍從八年,知無不言,屢建議,多見施行。
自初還朝,唐公介與諸公方居言職,所言久之未見聽納。
公上疏言人君拒谏之失,請采聽言者。
其後上遂用谏官言,進退宰相。
時議者方以河患為意,陳恭公在相位,欲塞商胡,開橫壟,回大河于故道。
先公上疏言其不可。
未幾,恭公罷去,新宰相複用李仲昌議,欲開六塔,全回河流。
公兩上疏争之,不聽,河才成而決,濱、棣、德、博數千裡大被其害。
仲昌等議者流竄遠方,卒如公議。
至和二年,先公奉使契丹,契丹使其貴臣陳留郡王宗願、惕隐大王宗熙、北宰相蕭知足、尚父中書令晉王蕭孝友來押宴,曰:“此非常例,以卿名重。
”宗願、宗熙,并契丹皇叔;北宰相,蕃官中最高者,尚父中書令晉王,是太皇太後弟。
送伴使耶律元甯言:“自來不曾如此一并差近上親貴大臣押宴。
”嘉祐初,狄武襄公為樞密使。
。
狄自破蠻賊之後,方振威名。
而是時仁宗不豫久之,初康複。
而狄得士心,京師訛言。
先公因水災言武臣典機密,得士心,而訛言可畏,非國之便,請且出之于外,以保全之。
未久,狄終以流言不已,罷知陳州。
嘉祐中,複用賈魏公為樞密使。
先公言其為人好為陰謀,陷害良士,小人朋附樂為其用,前任相位,累害善人,所以聞其再來,望風畏恐,乞早罷還之舊鎮。
其命遂止。
先公在翰林,嘗草《春帖子詞》。
一日
事不輕發,而義有可為,則雖禍患在前,直往不顧。
以此或至困逐,及複振起,終莫能掩。
而公亦正身特立,不少屈奪。
四五十年之間,氣象偉然蓋天下,而以文章道德為一世學者宗師。
故曆事三聖,嘗被眷倚,遂托以天下安危之計。
而公亦以身許國,進退出處,士人以為輕重。
至于接人待物,樂易明白,無有機慮與所疑忌。
與人言,抗聲極談,徑直明辨,人人以為開口可見心腑。
至于貴顯,終始如一,不見大官貴人事位貌之體,一切出于誠心直道,無所矜飾,見者莫不愛服。
而天資勁正高遠,無纖毫世俗之氣,常人亦自不能與之合也。
平生學之所得,以至文章事業,皆明識所及,性所自得,不勞而至,無所勉強。
而衆人學之者,終莫能及。
其于經術,務明其大本而本于性情,其所發明簡易明白。
其論《詩》曰:“察其美刺,知其善惡,以為勸戒,所謂聖人之志者,本也。
因其失傳而妄自為之說者,經師之末也。
今夫學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盡善矣。
得其本而不通其末,阙其所疑,可也。
”又雲:“今夫學者知前事之善惡,知詩人之美刺,知聖人之勸戒,是謂知學之本而得其要,其學足矣,又何求焉?”公于經術,去取如此,以至先儒注疏有所不通,務在勇斷不惑。
平生所辨明十數事,皆前世人不以為非,未有說者。
如五帝不必皆出于黃帝,春秋趙盾弑君非趙穿,許世子非不嘗藥,武王之十有一年非受命之年數,及力破漢儒災異五行之說。
《正統論》破以秦為僞閏,或以功德,或以國地不相臣屬,則必推一姓以為主之說。
以為正者正天下之不正,統者統一天下之不一。
至于各據地而稱帝,正朔不相加,則為絕統,惟合天下于一者為正統。
統或絕、或續,而正統之說遂定焉。
然亦不苟務立異于諸儒,嘗曰:“先儒于經不能無失,而所得已多矣。
正其失可也,力诋之不可也。
盡其說而理有不通,然後得以論正。
予非好為異論也。
”其于《詩》、《易》,多所發明。
為《詩本義》,所改正百餘篇,其餘則曰:“毛、鄭之說是矣,複何雲乎。
”其公心通論如此。
先公四歲而孤,家貧無資,太夫人以荻畫地,教以書字,多誦古人篇章,使學為詩。
及其稍長,而家無書讀,就闾裡士人家借而讀之,或因而抄錄,抄錄未畢,而已能誦其書。
以至晝夜忘寝食,惟讀書是務。
自幼所作詩賦文字,下筆已如成人。
兵部府君閱之,謂韓國太夫人曰:“嫂無以家貧子幼為念,此奇兒也,不惟起家以大吾門,他日必名重當世。
”及舉進士時,學者方為四六,号時文,公已獨步其間。
天聖七年,補國子監生。
是秋取解,明年南省試,皆為第一人,由是名重當世。
及景祐中,在西京,與尹公洙偕為古文。
已而有诏,戒天下學者盡為古文。
獨公古文既行,遂擅天下。
四十年間,天下以為模範,一言之出,學者競相傳道,不日之間,流布遠近,外至夷狄,莫不仰服。
後進之士,争為門生,求受教誨。
當世皆以為自兩漢後,五六百年,有韓退之;退之之後,又數百年,而公繼出。
自李翺、柳宗元之徒,皆不足比。
然公之文,備盡衆體,變化開阖,因物命意,各極其工,或過退之。
如《醉翁亭記》、《真州東園記》,創意立法,前世未有其體。
作《尹公洙志文》,以為尹公文簡而有法,取其意而為之,即得其體。
《石先生介墓志》,不多假事迹,但述其平生志意所存,與其大節氣概,讀之如見其人。
作《集古錄叙》,今王丞相以謂讀之可辟瘧鬼。
先公既奉敕撰《唐書·紀·志·表》,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卷,其作《本紀》,用《春秋》之法,雖司馬遷、班固皆不及也。
其于《唐書·禮樂志》,發明禮樂之本,言前世治出于一,而後世禮樂為空名。
《五行志》不書事應,悉破漢儒災異附會之說。
皆出前人之所未至。
其于《五代史》,尤所留心,褒貶善惡,為法精密,發論必以“嗚呼”,曰“此亂世之書也”。
其論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亂世而立治法;餘述《本紀》,以治法而正亂君。
”此其志也。
書成,減舊史之半,而事迹添數倍,文省而事備,其所辨正前史之失甚多。
嘉祐中,今緻政侍郎範公等列言于朝,請取以備正史,公辭以未成。
熙甯中,有旨取以進禦。
〈按《神宗實錄》,熙甯五年八月丁亥,诏颍州令歐陽某家,上某所撰《五代史》。
先公筆劄,精勁雄偉,自為一家,當世士大夫有得數十字,皆藏以為寶,而未嘗為人書石。
先公平生以獎進賢材為己任,一時賢士大夫雖潛晦不為人知者,知之無不稱譽薦舉,極力而後已。
既為當世宗師,凡後進之士,公嘗所稱者,遂為名人。
時人皆以得公一言為重,而公推揚誘進不倦,至于有一長者,識與不識皆随其所長而稱之。
至今當世顯貴知名者,公所稱薦為多。
今湖州孫正言覺為合肥主簿,未與公相識。
郡守怒之,欲捃拾以罪。
時胡侍講在太學以屬公,公為作手書與其寮佐,令保全之,遂獲免。
福州處士陳烈,素不與公相識。
公聞其名,知其行義,屢薦于朝,乞賜召用,朝廷即召烈為國子監直講。
先公嘗言:平生為學所得,惟平心無怨惡為難。
故于事未嘗挾私喜怒以為意,雖仇雠之人,嘗出死力擠陷公者,他日遇之,中心蕩然,無纖芥不足之意。
嘗曰:“孔子言以直報怨。
夫直者,是之為是,非之為非。
是非付之至公,則是亦不報也。
”先公初貶滁州,蓋錢明逸輩為之。
自外還朝,遇明逸于京師,屢同飲宴,不以為嫌。
其後公在中書,明逸罷秦州歸,複用為翰林學士。
近日小人蔣之奇妄興大謗,及公移青州,其兄之儀知臨淄縣,為二司所不喜,力欲壞之,亦以托公。
公察其實無他,力保全之。
先公平生文章擅天下,未嘗以矜人,而樂成人之美,不掩其所長。
詩筆不下梅聖俞,而嘗推之,自謂不及,然識者或謂過之。
初奉敕撰《唐書》,專成《紀》、《志》、《表》,而《列傳》則宋公祁所撰。
朝廷恐其體不一,诏公看詳,令删為一體。
公雖受命,退而曰:“宋公于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己意?”于是一無所易。
書成奏禦,舊制惟列官最高者一人,公官高,當書。
公曰:“宋公于傳,功深而日久,豈可掩其名,奪其功?”于是《紀》、《志》、《表》書公名,而《列傳》書宋公。
宋丞相庠聞之歎曰:“自古文人好相淩掩,此事前所未有也!”先公笃于交友,恤人之孤。
梅聖俞家素貧。
既卒,公醵于諸公,得錢數百千,置義田以恤其家,且乞錄其子增。
尹龍圖洙已卒,公乞錄其子構。
孫先生複有《尊王發微》十五卷,有旨進内,未畢而卒。
公乞令其家錄進,而推恩其子大年。
尹構、孫大年、梅增,皆蒙錄用以官。
天聖初,胥公在漢陽,先公時年二十餘,以所為文谒之。
胥公一見奇之曰:“子當有名于天下。
”因館于門下,與公偕入京師,及公登第,乃以女妻之。
王文康公知西京,先公為留守推官。
一日,當都廳勘事,有一兵士自役所逃歸。
文康曰:“勘兵士何謂未斷?”公曰:“合送本處行遣。
”文康曰:“似此,某作官處斷過甚多,推官新作官,不須疑。
”公曰:“若相公直斷,雖斬亦可,有司則不敢奉行。
”一夜,文康夜召,問:“軍人未斷否?”公曰:“未。
”文康曰:“幾至誤事。
”明日,遂送所屬處。
先公在河南,以文學負當世之名。
前後留守,皆名公好賢,莫不傾身禮接。
王文康自西京召歸,謂公曰:“今來有例,合舉館職,當奉舉。
”遂用王文康公薦,自西京留守推官召試。
範文正公以言事忤大臣,貶知饒州。
先公一日遇司谏高若讷于餘襄公家,若讷非短範公,以為宜貶。
公歸,遂為書與之辯,且責若讷不能論列。
若讷繳進其書,遂坐貶為夷陵令。
既而餘襄公、尹公洙亦連坐被貶。
蔡公為《四賢詩》述其事,天下傳之。
先公既坐範公遠貶,數年,複得滑州職官。
會範公複起,經略陝西,辟公掌箋奏,朝廷從之。
時天下久無事,一旦西邊用兵,士之負材能者,皆欲因時有所施為,而範公以天下重名好賢下士,故士之樂從者衆。
公獨歎曰:“吾初論範公事,豈以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進可也。
”遂辭不往。
其于進退不苟如此,以至緻位二府,惟以忠義自得主知,未嘗有所因緣憑藉。
先公在館中,遇西邊用兵,天下多事,詣阙上書,為三策,以料賊情,及指陳天下利害甚衆。
既而有诏,百官許上封章言事。
公上疏言三弊五事,力陳當時之患。
仁宗增谏官為四員,先公與蔡公襄、餘襄公靖、今緻政王尚書素同時遷用。
是時陝西用兵已久,京東、西盜賊群起,内外多事。
仁宗既進退大臣,遂欲改更阙失,方急于求治。
公遇事感激,知無不言。
範文正公、杜正獻公、今司徒韓魏公、富鄭公四人同時登用,公屢請召封訪問,責以所為。
既而仁宗降手诏,出六條以責諸公,各亦有所陳述。
公言諸公所陳,宜力主張,勿為群言所奪。
而王文安公為三司使,有為無名詩中之者。
公請嚴禁止之,以絕小人流言,搖動朝政之漸,敕出官爵購捕其人。
時上欲改更朝政,小人不便,故造作語言動搖,及敕榜出,自此遂絕。
是後,上遂下诏勸農桑,興學校,改更庶事之弊。
自範文正公之貶,先公與餘襄公等坐黨人被逐,朋黨之說遂起,久而不能解,一時名士皆被目為黨人。
公在谏院,為《朋黨論》以獻,群言遂息,大救當時之弊。
時天下久安,上下失于因循,一旦陝西用兵,而群賊王倫、張海等所在皆起。
先公請遣使者按察州縣,朝廷命諸路轉運使皆兼按察。
公言轉運使苟非其人,則按察遂為空名,複條陳按察六事。
于是兩府聚議,盡破常例,不次用人。
〈後來别因一劄子中備言此事。
〉其後州縣多所升降,内外百職振舉。
及杜待制杞為京西轉運使,與禦史蔡禀同治賊事,公言杞可獨任,無用禀。
杞果遂平諸盜,京西無事。
時張溫成方有寵,人莫敢言,因生皇女,染绫羅八千匹。
先公上言,乞裁損其恩寵,及其親戚恩澤太頻可以減罷,極陳女寵驕恣以至禍敗之戒。
皇叔燕王薨,議者以國用不足,請待豐年而葬。
先公乞減費而葬,以為不肯薄葬,留之以待侈葬,徒成王之惡名,使四夷聞天子皇叔薨,無錢出葬,遂輕中國。
有旨,減節浮費而葬。
澧州柿木成文,有“太平之道”四字。
先公上言:“今四海騷然,未見太平之象。
”又曰:“太平之道者,其意可推。
自古帝王緻太平,皆有道,得道則太平,失道則危亂。
今見其失,未見其得,願陛下憂勤萬務,漸期緻理。
其瑞木,乞不宣示于外。
”慶曆三年,禦試進士,以《應天以實不以文》為賦題。
公為拟試賦一道以進,指陳當世阙失言,言甚切至。
淮南轉運使呂紹甯,到任便進羨餘錢十萬。
公乞拒而不受,以彰朝廷均恤外方,防禦刻剝。
前後所上章疏百餘,其間斥去奸邪,抑絕僥幸,以謂任人不可疑,節制不可不一,當推恩信以懷不服,其事往往施行。
先公以谏官除知制诰。
故事:知制诰當先試。
有旨更不召試,有國以來不試而受者惟楊文公、陳文惠公與公三人。
公既典制诰,尤務敦大體。
初作《勸農敕》,既出,天下翕然,人人傳誦,王言之體,遠複前古。
陝西兵役之後,河東困弊,糧草阙少。
又有言者請廢麟州,或請移于合河津,或請廢五寨。
朝廷命先公視其利害,及訪察一路官吏能否,擘劃經久利害,及計置糧草。
公為四議,以較麟州利害,請移兵就食于河濱清塞堡,緩急不失應援,而平時可省饋運,麟州遂不廢。
又建言忻、代、岢岚、火山四州軍,沿邊有禁地棄而不耕,人戶私籴北界斛鬥,入中以為邊儲,今若耕之,每年可得三二百萬石以實邊,朝廷從之。
此兩事,至今大為河東之利。
自西事後,河東賦斂重而民貧,道路嗟怨。
先公奏罷十事,以寬民力。
〈文字見《河東奏事》,謂乞罷和籴米、三司銀之類。
〉先公自河東還,會保州兵叛,遂出為河北都轉運使,别得不下司劄子雲:“河北宜選有文武材識轉運使二員,密授經略之任,使其熟圖利害,豫為禦備。
”保州既降,總管李昭亮私取叛兵妻女,通判馮博文等亦往往效之。
先公發博文罪,置獄推劾,昭亮恐懼,立令送出。
自保州事後,河北兵驕,少不如意即謀結集,處處有之。
上下務在姑息。
先公屢乞主張将師每事鎮重,以遏士心,河北卒無事。
保州叛兵既降,其脅從者二千餘人,分隸河北諸州。
富鄭公為宣撫使,恐其複生變,欲委諸州同日誅之。
方作文書,會先公權知鎮府,遇富公于内黃,富公夜半屏人,密以告公。
公曰:“禍莫大于殺降。
昨保州叛卒,朝廷許以不死招之,今已戮之矣。
此二千人本以脅從,故得不死,奈何一旦無辜就戮?且無朝旨,若諸郡不肯從命,事既參差,則必生事,是趣其為亂也。
且某至鎮州,必不從命。
”富鄭公遂止。
先公在河北,既被朝廷委任之重,悉力經營,凡一路官吏能否,山川地裡,财産所出,兵糧器械,教閱陣法,一一别為圖籍,盡四路之事如在目前。
或問公曰:“公以文章儒學名天下,而治此俗吏之事乎!”公曰:“吏之不職,吾所愧也。
系民休戚,其敢忽乎?”奏置禦河催綱司,通緻糧運,以省入中之數。
置都作院于磁、相二州,以省諸州兵器之費。
既究見河北利害本末,乃一一條列,遍贻書于執政,将大為經畫。
未盡行,而公罷去。
慶曆初,仁宗既複四谏之職,拔英俊賢能材德之士,并進于朝。
公負天下之望而居其職,仁宗寵異之意獨絕衆人,嘗因奏事,論及當世人材,仁宗不覺謂公曰:“如歐陽某,何處得來!”公乃盡心悉力,思所補報,遇事不避,以至犯忤權貴,排擊奸佞,怨怒随至,常欲大用而未果。
是時中外多事,仁宗意以謂艱難之際,非公不足以辦事,故自谏官奉使河東,委以一路之利害。
及保州事作,河北轉運使張р之得罪。
公自河東還未數月,複出為河北轉運使,及陛辭之日,仁宗面谕曰:“不久當還,無為久居計。
有事但言來,無以中外為限。
”公對曰:“在京師所言,尚以風聞,或恐失實,況于在外?”仁宗曰:“有所聞,但言來,行與不行則在此。
”及至河北,百事振舉,小人忌公,恐大用。
而又杜、範、韓、富同時罷黜,小人彙進。
公上疏,極言四人忠實可用而無過,辨明小人誣罔之言,請加任用。
于是群小益懼,相與造為謗辭。
及诏獄之起,窮究無狀,仁宗亦悟,止奪職知滁州。
南京素号要會,賓客往來無虛日,一失迎候,則議論蜂起。
先公在南京,雖貴臣權要過者,待之如一。
由是造為語言,達于朝廷。
時陳丞相升之安撫京東。
因令審察是非。
陳公陰訪之民間,得俚語,謂公為照天蠟燭。
遠而奏之,上方欲召用,而公丁太夫人憂。
先公初服除,還朝,惟除本官龍圖閣直學士,而無主判。
入見日,仁宗恻然,怪公鬓發之白,問公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
公求補外,仁宗曰:“此中見人多矣。
為小官時,則有肯盡言,名位已高,則多顧藉。
如卿且未要去。
”明日以責大臣,即以公判流内铨。
是時小人忌公且進用,僞為公乞澄汰内臣劄子,傳布中外。
内臣人人切齒,判铨六日,楊永德以差船及引見胡宗堯事中公,出知同州。
而外議紛纭,論救者衆。
上亦開悟。
适會劉公沆有劄子,乞催宋公祁結絕《唐書》。
上曰:“莫不須宋祁否?”劉公曰:“别未有人。
”上曰:“歐陽某知同州,臣寮已有文字請留。
”劉公曰:“乞自陛下宣谕。
”明日朝辭,上殿。
上曰:“休去同州,且修《唐書》。
”既而曾魯公自翰林學士換侍讀學士、知鄭州,劉公奏歐陽某見未有主判處,乞替曾某會判三班院。
上曰:“翰林學士有人未?”劉公曰:“見商量。
”上曰:“歐陽某不止一好差遣,亦好一翰林學士,便可替曾某。
”遂入翰林,為史官,判三班院。
上嘗面問以唐學士院鈴索故事,将議臨幸,其于眷待之意甚厚。
先公在侍從八年,知無不言,屢建議,多見施行。
自初還朝,唐公介與諸公方居言職,所言久之未見聽納。
公上疏言人君拒谏之失,請采聽言者。
其後上遂用谏官言,進退宰相。
時議者方以河患為意,陳恭公在相位,欲塞商胡,開橫壟,回大河于故道。
先公上疏言其不可。
未幾,恭公罷去,新宰相複用李仲昌議,欲開六塔,全回河流。
公兩上疏争之,不聽,河才成而決,濱、棣、德、博數千裡大被其害。
仲昌等議者流竄遠方,卒如公議。
至和二年,先公奉使契丹,契丹使其貴臣陳留郡王宗願、惕隐大王宗熙、北宰相蕭知足、尚父中書令晉王蕭孝友來押宴,曰:“此非常例,以卿名重。
”宗願、宗熙,并契丹皇叔;北宰相,蕃官中最高者,尚父中書令晉王,是太皇太後弟。
送伴使耶律元甯言:“自來不曾如此一并差近上親貴大臣押宴。
”嘉祐初,狄武襄公為樞密使。
。
狄自破蠻賊之後,方振威名。
而是時仁宗不豫久之,初康複。
而狄得士心,京師訛言。
先公因水災言武臣典機密,得士心,而訛言可畏,非國之便,請且出之于外,以保全之。
未久,狄終以流言不已,罷知陳州。
嘉祐中,複用賈魏公為樞密使。
先公言其為人好為陰謀,陷害良士,小人朋附樂為其用,前任相位,累害善人,所以聞其再來,望風畏恐,乞早罷還之舊鎮。
其命遂止。
先公在翰林,嘗草《春帖子詞》。
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