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居士集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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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坐死者百餘人。
公獨請見,曰:“始失火時,陛下以罪己诏天下,而臣等皆上章待罪,今反歸咎于人,何以示信?且火雖有迹,甯知非天譴邪?”由是當坐者皆免。
日者上書言宮禁事,坐誅,籍其家,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兇之說。
真宗怒,欲付禦史問狀。
公曰:“此人之常情,且語不及朝廷,不足罪。
”真宗怒不解。
公因自取常所占問之書進曰:“臣少賤時,不免為此,必以為罪,願并臣付獄。
”真宗曰:“此事已發,何可免?”公曰:“臣為宰相,執國法,豈可自為之,幸于不發而以罪人?”真宗意解。
公至中書,悉焚所得書。
既而真宗悔,複馳取之,公曰:“臣已焚之矣。
”由是獲免者衆。
公累官至太保,以病求罷,入見滋福殿。
真宗曰:“朕方以大事托卿,而卿病如此。
”因命皇太子拜公。
公言皇太子盛德,必任陛下事,因薦可為大臣者十餘人。
其後不至宰相者,李及、淩策二人而已,然亦皆為名臣。
公屢以疾請,真宗不得已,拜公太尉兼侍中,五日一朝視事,遇軍國大事,不以時入參決。
公益惶恐,因卧不起,以疾懇辭。
冊拜太尉、玉清昭應宮使。
自公病,使者存問,日常三四,真宗手自和藥賜之。
疾亟,遽幸其第,賜以白金五千兩,辭不受。
以天禧元年九月癸酉薨于家,享年六十有一。
真宗臨哭,辍視朝三日,發哀于苑中。
其子弟、門人、故吏,皆被恩澤。
即以其年十一月庚申,葬公于開封府開封縣新裡鄉大邊村。
公娶趙氏,封榮國夫人,後公五年卒。
子男三人:長曰司封郎中雍,次曰贊善大夫沖,次曰素。
女四人:長适太子太傅韓億,次适兵部員外郎、直集賢院蘇耆,次适右正言範令孫,次适龍圖閣直學士、兵部郎中呂公弼。
公事寡嫂謹,與其弟旭相友悌尤笃,任以家事,一無所問,而務以儉約率勵子弟,使在富貴不知為驕侈。
兄子睦欲舉進士,公曰:“吾常以大盛為懼,其可與寒士争進?”至其薨也,子素猶未官,遺表不求恩澤。
有文集二十卷。
乾興元年,诏配享真宗廟庭。
臣修曰:景德、祥符之際盛矣。
觀公之所以相,而先帝之所以用公者,可謂至哉!是以君明臣賢,德顯名尊,生而俱享其榮,殁而長配于廟,可謂有始有卒,如明诏所褒。
昔者《民》、《江漢》,推大臣下之事,所以見任賢使能之功,雖曰山甫穆公之詩,實歌宣王之德也。
臣謹考國史、實錄,至于紳、故老之傳,得公終始之節,而錄其可紀者,辄聲為銘詩,昭示後世,以彰先帝之明,以稱聖恩褒顯王氏流澤子孫與宋無極之意。
銘曰: 烈烈魏公,相我真宗。
真廟翼翼,魏公配食。
公相真宗,不言以躬。
時有大事,事有大疑。
匪蔔匪筮,公為蓍龜。
公在相位,終日如默。
問其夷狄,包裹兵革。
問其卿士,百工以職。
問其庶民,耕織衣食。
相有賞罰,功當罪明,相所黜升,惟否惟能。
執其權衡,萬物之平。
孰不事君,胡能必信?孰不為相,其誰有終?公薨于位,太尉之崇。
天子孝思,來薦清廟。
侑我聖考,惟時元老。
天子念功,報公之隆。
春秋從享,萬祀無窮。
作為詩歌,以念廟工。
觀文殿大學士行兵部尚書西京留守贈司空兼侍中晏公神道碑銘〈至和二年〉 至和元年六月,觀文殿大學士、行兵部尚書、西京留守、臨淄公以疾歸于京師。
八月,疾少間,入見。
天子曰:“噫!予舊學之臣也。
”乃留侍講迩英閣,诏五日一朝前殿。
明年正月,疾作,不能朝。
敕太醫朝夕往視。
有司除道,将幸其家。
公歎曰:“吾無狀,乃以疾病憂吾君。
”即馳奏曰:“臣疾少間,行愈矣。
”乃止。
其月丁亥,以公薨聞,天子震悼,亟臨其喪,以不即視公為恨。
贈公司空兼侍中,谥曰元獻。
有司請辍視朝一日,诏特辍二日。
以其年三月癸酉,葬公于許州陽翟縣麥秀鄉之北原。
既葬,賜其墓隧之碑首曰“舊學之碑”。
既又敕史臣修考次公事,具書于碑下。
臣修伏讀國史,見真宗皇帝時天下無事,天子方推讓功德,祠祀天地山川,講禮樂以文頌聲,而儒學文章隽賢偉異之人出。
公世家江西之臨川。
年始十四,一日起田裡,進見天子,時方親閱天下貢士,會廷中者千餘人,與夫宮臣、衛官,擁列圜視。
公不動聲氣,操筆為文辭,立成以獻。
天子嘉賞,賜同進士出身,遂登館閣,掌書命,以文章為天下所宗。
逮陛下養德東宮,先帝選用臣屬,即以公遺陛下。
由王官、宮臣卒登宰相,凡所以輔道聖德,憂勤國家,有舊有勞,自始至卒五十餘年。
公既薨,而先帝之名臣與陛下東宮之舊人,皆無在者,宜其褒寵優異,比公甘盤。
臣修幸得執筆史官,奉明诏,謹昧死上臨淄公事。
曰: 公諱殊,字同叔,姓晏氏。
其世次、晦顯、徙遷不常。
自其高祖諱墉,唐鹹通中舉進士,卒官江西,始著籍于高安;其後三世不顯。
曾祖諱延昌,又徙其籍于臨川。
祖諱郜,追封英國公。
考諱固,追封秦國公。
自曾祖以下,皆用公貴,累贈開府儀同三司、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曾祖妣張氏,陳國太夫人。
祖
公獨請見,曰:“始失火時,陛下以罪己诏天下,而臣等皆上章待罪,今反歸咎于人,何以示信?且火雖有迹,甯知非天譴邪?”由是當坐者皆免。
日者上書言宮禁事,坐誅,籍其家,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兇之說。
真宗怒,欲付禦史問狀。
公曰:“此人之常情,且語不及朝廷,不足罪。
”真宗怒不解。
公因自取常所占問之書進曰:“臣少賤時,不免為此,必以為罪,願并臣付獄。
”真宗曰:“此事已發,何可免?”公曰:“臣為宰相,執國法,豈可自為之,幸于不發而以罪人?”真宗意解。
公至中書,悉焚所得書。
既而真宗悔,複馳取之,公曰:“臣已焚之矣。
”由是獲免者衆。
公累官至太保,以病求罷,入見滋福殿。
真宗曰:“朕方以大事托卿,而卿病如此。
”因命皇太子拜公。
公言皇太子盛德,必任陛下事,因薦可為大臣者十餘人。
其後不至宰相者,李及、淩策二人而已,然亦皆為名臣。
公屢以疾請,真宗不得已,拜公太尉兼侍中,五日一朝視事,遇軍國大事,不以時入參決。
公益惶恐,因卧不起,以疾懇辭。
冊拜太尉、玉清昭應宮使。
自公病,使者存問,日常三四,真宗手自和藥賜之。
疾亟,遽幸其第,賜以白金五千兩,辭不受。
以天禧元年九月癸酉薨于家,享年六十有一。
真宗臨哭,辍視朝三日,發哀于苑中。
其子弟、門人、故吏,皆被恩澤。
即以其年十一月庚申,葬公于開封府開封縣新裡鄉大邊村。
公娶趙氏,封榮國夫人,後公五年卒。
子男三人:長曰司封郎中雍,次曰贊善大夫沖,次曰素。
女四人:長适太子太傅韓億,次适兵部員外郎、直集賢院蘇耆,次适右正言範令孫,次适龍圖閣直學士、兵部郎中呂公弼。
公事寡嫂謹,與其弟旭相友悌尤笃,任以家事,一無所問,而務以儉約率勵子弟,使在富貴不知為驕侈。
兄子睦欲舉進士,公曰:“吾常以大盛為懼,其可與寒士争進?”至其薨也,子素猶未官,遺表不求恩澤。
有文集二十卷。
乾興元年,诏配享真宗廟庭。
臣修曰:景德、祥符之際盛矣。
觀公之所以相,而先帝之所以用公者,可謂至哉!是以君明臣賢,德顯名尊,生而俱享其榮,殁而長配于廟,可謂有始有卒,如明诏所褒。
昔者《民》、《江漢》,推大臣下之事,所以見任賢使能之功,雖曰山甫穆公之詩,實歌宣王之德也。
臣謹考國史、實錄,至于紳、故老之傳,得公終始之節,而錄其可紀者,辄聲為銘詩,昭示後世,以彰先帝之明,以稱聖恩褒顯王氏流澤子孫與宋無極之意。
銘曰: 烈烈魏公,相我真宗。
真廟翼翼,魏公配食。
公相真宗,不言以躬。
時有大事,事有大疑。
匪蔔匪筮,公為蓍龜。
公在相位,終日如默。
問其夷狄,包裹兵革。
問其卿士,百工以職。
問其庶民,耕織衣食。
相有賞罰,功當罪明,相所黜升,惟否惟能。
執其權衡,萬物之平。
孰不事君,胡能必信?孰不為相,其誰有終?公薨于位,太尉之崇。
天子孝思,來薦清廟。
侑我聖考,惟時元老。
天子念功,報公之隆。
春秋從享,萬祀無窮。
作為詩歌,以念廟工。
觀文殿大學士行兵部尚書西京留守贈司空兼侍中晏公神道碑銘〈至和二年〉 至和元年六月,觀文殿大學士、行兵部尚書、西京留守、臨淄公以疾歸于京師。
八月,疾少間,入見。
天子曰:“噫!予舊學之臣也。
”乃留侍講迩英閣,诏五日一朝前殿。
明年正月,疾作,不能朝。
敕太醫朝夕往視。
有司除道,将幸其家。
公歎曰:“吾無狀,乃以疾病憂吾君。
”即馳奏曰:“臣疾少間,行愈矣。
”乃止。
其月丁亥,以公薨聞,天子震悼,亟臨其喪,以不即視公為恨。
贈公司空兼侍中,谥曰元獻。
有司請辍視朝一日,诏特辍二日。
以其年三月癸酉,葬公于許州陽翟縣麥秀鄉之北原。
既葬,賜其墓隧之碑首曰“舊學之碑”。
既又敕史臣修考次公事,具書于碑下。
臣修伏讀國史,見真宗皇帝時天下無事,天子方推讓功德,祠祀天地山川,講禮樂以文頌聲,而儒學文章隽賢偉異之人出。
公世家江西之臨川。
年始十四,一日起田裡,進見天子,時方親閱天下貢士,會廷中者千餘人,與夫宮臣、衛官,擁列圜視。
公不動聲氣,操筆為文辭,立成以獻。
天子嘉賞,賜同進士出身,遂登館閣,掌書命,以文章為天下所宗。
逮陛下養德東宮,先帝選用臣屬,即以公遺陛下。
由王官、宮臣卒登宰相,凡所以輔道聖德,憂勤國家,有舊有勞,自始至卒五十餘年。
公既薨,而先帝之名臣與陛下東宮之舊人,皆無在者,宜其褒寵優異,比公甘盤。
臣修幸得執筆史官,奉明诏,謹昧死上臨淄公事。
曰: 公諱殊,字同叔,姓晏氏。
其世次、晦顯、徙遷不常。
自其高祖諱墉,唐鹹通中舉進士,卒官江西,始著籍于高安;其後三世不顯。
曾祖諱延昌,又徙其籍于臨川。
祖諱郜,追封英國公。
考諱固,追封秦國公。
自曾祖以下,皆用公貴,累贈開府儀同三司、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曾祖妣張氏,陳國太夫人。
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