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居士集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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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銘三首
金部郎中贈兵部侍郎閻公神道碑銘〈寶元元年〉
惟閻氏世家于郓。
其先曰太原王寶,以武顯于梁、晉之間,實佐莊宗,戰河上,取常山,功書史官,爵有王土。
郓之諸閻,皆王後也。
周廣順二年,以郓州之钜野、郓城為濟州,閻氏今為濟州钜野人也。
公生漢、晉之間,遭世多虞,雖出将家而不喜戰鬥;獨好學,通三《禮》,頗習子、史,為文辭。
是時,钜野大賊有衆千餘人,以公鄉裡儒者,掠緻賊中,問以謀略,公毅然未嘗有所言。
而為人狀貌奇偉,舉止嚴重,有威儀,賊皆憚之,莫敢害。
賊平,公還鄉裡,以三《禮》教授弟子。
大宋受命,天下将平,公乃出。
以三《禮》舉中建隆某年某科,曆漢州之金堂、虢州之湖城二縣尉,遷濮州濮陽令,皆有吏績。
太宗皇帝遣使者行視天下,使者還,言公可用。
召見奏事,語言鬯然,殿中皆聳動。
太宗奇之,拜太子洗馬、知嶽州。
吳越忠懿王再朝京師,籍其所有浙東、西之地,納之有司。
天子以為新附之邦,乃以禁兵千人屬公安撫其人,遂知蘇州。
五代之際,江海之間分為五,大者竊名号,其次擅征伐,故皆峻刑法,急聚斂,以制命于其民。
越雖名為臣屬之邦,然閡于江淮,與中國隔不相及者久矣。
公以齊魯之人,悉能知越風俗而揉以善政,或摩以漸,或革以宜,推凡上之所欲施,寬凡民之所不堪,恩涵澤濡,民以蘇息。
政成召還,以國子博士知濟州,又知晉州。
入拜尚書水部員外郎、廣平郡王府翊善,賜绯衣銀魚。
居六年,廣平封陳王出閣,公以司門員外郎求知黃州。
陳王徙封許,乃诏公還,遷庫部員外郎,賜金紫,侍講許王府。
王薨,公出知棣州。
居歲餘,以淮陽近钜野,乃求知淮陽軍。
公雖居許王府,而真宗素知其賢,數诏訪以經術,謂之閻君子。
真宗即位,問公何在?左右具言所以然,即時召之。
已在道,拜金部郎中、知青州。
其後,郓州守臣某臨遣,對殿上,真宗問郓去青遠近,守臣對若幹,真宗曰:“為吾告之,将召也。
”已而見召,行至钜野,遇疾。
使者臨問慰賜,滿百日,賜告下濟州,伺疾少間,趨就道。
已而疾病,以某年某月某日薨于濟州,享年七十有七。
贈兵部侍郎,葬于钜野大徐村。
公諱象,字某。
曾祖諱某,某官。
祖諱某,某官。
考諱某,某官。
公娶孫氏,封富春縣君,用子貴,追封泗水縣太君。
子男三人:長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
女三人,皆适士族。
孫五人,一早亡,次皆已仕。
曾孫十人,仕者五人。
嗚呼!士患不逢時。
時逢矣,患人主之不知。
知矣而不及用者,命也。
惟公履道純正,生于多艱,而卒遇太平,以奮其身,又遭人主之知,嘗用矣,而不暇于大用以殁。
殁而無章焉,則其遂不見于後世乎!景祐五年冬,其子光祿君自光化罷還鄉闾,乃謀刻其先德于墓之碑,而以其辭屬修。
詞曰: 閻世将家,大纛高牙。
有封太原,王功桓桓。
公不勇力,而勇于學。
奮身逢時,卒有成業。
不大其榮,繼世而卿。
挺其後世,多有孫曾。
有墓于裡,有碑其隧。
鄉人無傷,鄉之君子。
太子太師緻仕贈司空兼侍中文惠陳公神道碑銘〈慶曆四年〉 颍川公既葬于新鄭,其子尚書主客郎中述古等七人,具公之行事及太常之狀、祁伯之銘以來告曰:“唯陳氏世有顯人。
我先正文惠公,曆事太宗、真宗而相今天子,其出處始終之大節,可考不誣如此。
故敢請以墓隧之碑。
”予為考其世次,得其所以基于初、盛于中、有于終而大施于其後者。
曰: 信哉!陳氏載德,晦顯以時。
其畜厚來遠,故能發大而流長。
自公五世以上,為博州人。
皇高祖翔,當五代時,為王建掌書記,建欲帝蜀,以逆順禍福譬之,不聽,棄官,家于阆州之西水,遂為西水人。
皇曾祖齊國公諱翊,皇祖楚國公諱昭汶,皇考秦國公諱省華,皆開府儀同三司、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
自翔已下,三世不顯于蜀。
至秦公,始事聖朝,為左谏議大夫。
其配曰燕國太夫人馮氏。
公其次子也,諱堯佐,字希元。
舉進士及第,累遷太常丞、知開封府錄事參軍。
用理獄有能績,遷府推官。
以言事切直,貶通判潮州。
自潮還,獻詩數百篇,而大臣亦薦其文學,得直史館,知壽、廬二州,提點府界諸縣公事。
丁秦公憂,服除,判三司都勾院兩浙轉運使,徙京西、河東、河北三路,糾察在京刑獄。
天禧三年,編次禦試進士,坐誤差其第,貶監鄂州茶場。
未至,丁燕國太夫人憂。
明年,河決滑州,天子念非公不可塞,乃起公知滑州。
乾興元年,作永定陵,徙公京西轉運使以辦其事。
入為三司戶部副使,徙副度支,拜知制诰,兼史館修
其先曰太原王寶,以武顯于梁、晉之間,實佐莊宗,戰河上,取常山,功書史官,爵有王土。
郓之諸閻,皆王後也。
周廣順二年,以郓州之钜野、郓城為濟州,閻氏今為濟州钜野人也。
公生漢、晉之間,遭世多虞,雖出将家而不喜戰鬥;獨好學,通三《禮》,頗習子、史,為文辭。
是時,钜野大賊有衆千餘人,以公鄉裡儒者,掠緻賊中,問以謀略,公毅然未嘗有所言。
而為人狀貌奇偉,舉止嚴重,有威儀,賊皆憚之,莫敢害。
賊平,公還鄉裡,以三《禮》教授弟子。
大宋受命,天下将平,公乃出。
以三《禮》舉中建隆某年某科,曆漢州之金堂、虢州之湖城二縣尉,遷濮州濮陽令,皆有吏績。
太宗皇帝遣使者行視天下,使者還,言公可用。
召見奏事,語言鬯然,殿中皆聳動。
太宗奇之,拜太子洗馬、知嶽州。
吳越忠懿王再朝京師,籍其所有浙東、西之地,納之有司。
天子以為新附之邦,乃以禁兵千人屬公安撫其人,遂知蘇州。
五代之際,江海之間分為五,大者竊名号,其次擅征伐,故皆峻刑法,急聚斂,以制命于其民。
越雖名為臣屬之邦,然閡于江淮,與中國隔不相及者久矣。
公以齊魯之人,悉能知越風俗而揉以善政,或摩以漸,或革以宜,推凡上之所欲施,寬凡民之所不堪,恩涵澤濡,民以蘇息。
政成召還,以國子博士知濟州,又知晉州。
入拜尚書水部員外郎、廣平郡王府翊善,賜绯衣銀魚。
居六年,廣平封陳王出閣,公以司門員外郎求知黃州。
陳王徙封許,乃诏公還,遷庫部員外郎,賜金紫,侍講許王府。
王薨,公出知棣州。
居歲餘,以淮陽近钜野,乃求知淮陽軍。
公雖居許王府,而真宗素知其賢,數诏訪以經術,謂之閻君子。
真宗即位,問公何在?左右具言所以然,即時召之。
已在道,拜金部郎中、知青州。
其後,郓州守臣某臨遣,對殿上,真宗問郓去青遠近,守臣對若幹,真宗曰:“為吾告之,将召也。
”已而見召,行至钜野,遇疾。
使者臨問慰賜,滿百日,賜告下濟州,伺疾少間,趨就道。
已而疾病,以某年某月某日薨于濟州,享年七十有七。
贈兵部侍郎,葬于钜野大徐村。
公諱象,字某。
曾祖諱某,某官。
祖諱某,某官。
考諱某,某官。
公娶孫氏,封富春縣君,用子貴,追封泗水縣太君。
子男三人:長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
女三人,皆适士族。
孫五人,一早亡,次皆已仕。
曾孫十人,仕者五人。
嗚呼!士患不逢時。
時逢矣,患人主之不知。
知矣而不及用者,命也。
惟公履道純正,生于多艱,而卒遇太平,以奮其身,又遭人主之知,嘗用矣,而不暇于大用以殁。
殁而無章焉,則其遂不見于後世乎!景祐五年冬,其子光祿君自光化罷還鄉闾,乃謀刻其先德于墓之碑,而以其辭屬修。
詞曰: 閻世将家,大纛高牙。
有封太原,王功桓桓。
公不勇力,而勇于學。
奮身逢時,卒有成業。
不大其榮,繼世而卿。
挺其後世,多有孫曾。
有墓于裡,有碑其隧。
鄉人無傷,鄉之君子。
太子太師緻仕贈司空兼侍中文惠陳公神道碑銘〈慶曆四年〉 颍川公既葬于新鄭,其子尚書主客郎中述古等七人,具公之行事及太常之狀、祁伯之銘以來告曰:“唯陳氏世有顯人。
我先正文惠公,曆事太宗、真宗而相今天子,其出處始終之大節,可考不誣如此。
故敢請以墓隧之碑。
”予為考其世次,得其所以基于初、盛于中、有于終而大施于其後者。
曰: 信哉!陳氏載德,晦顯以時。
其畜厚來遠,故能發大而流長。
自公五世以上,為博州人。
皇高祖翔,當五代時,為王建掌書記,建欲帝蜀,以逆順禍福譬之,不聽,棄官,家于阆州之西水,遂為西水人。
皇曾祖齊國公諱翊,皇祖楚國公諱昭汶,皇考秦國公諱省華,皆開府儀同三司、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
自翔已下,三世不顯于蜀。
至秦公,始事聖朝,為左谏議大夫。
其配曰燕國太夫人馮氏。
公其次子也,諱堯佐,字希元。
舉進士及第,累遷太常丞、知開封府錄事參軍。
用理獄有能績,遷府推官。
以言事切直,貶通判潮州。
自潮還,獻詩數百篇,而大臣亦薦其文學,得直史館,知壽、廬二州,提點府界諸縣公事。
丁秦公憂,服除,判三司都勾院兩浙轉運使,徙京西、河東、河北三路,糾察在京刑獄。
天禧三年,編次禦試進士,坐誤差其第,貶監鄂州茶場。
未至,丁燕國太夫人憂。
明年,河決滑州,天子念非公不可塞,乃起公知滑州。
乾興元年,作永定陵,徙公京西轉運使以辦其事。
入為三司戶部副使,徙副度支,拜知制诰,兼史館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