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志銘十五首、墓表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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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兄墓志銘
君姓曾氏,諱晔,字茂叔,有智策,能辨說,其貫穿反複,人莫有能屈之者。
身窮,為生事,或毛密,應之無留,而讀書理筆墨,交賓客,又思事未至當如何,亦不廢也。
歡愉憂悲、疾病行役、寝食之間,書未嘗去目。
故自上古以來,至今聖賢百氏、騷人材士之作,訓教警戒,辨議識述,下至浮誇詭異之文章,莫不皆熟,而于治亂興亡、是非得失之際,莫不能議焉。
其文章尤宏贍瑰麗可喜。
三代遠矣。
漢以來,世有成事業、就功名之時,則賢臣、謀士、材技之人,同世并出,常若有餘。
至時或無所用之,則士雖往往有紀,而亦不俱見于世。
蓋堙窮頓委于岩牆闾巷之中者豈少哉?如君之材如辨博,又其學如此,使得用其意于事,其施設必有異焉,然卒不克見于世,蓋亦豈非其命也夫?君年四十有五,皇祐五年以進士試于廷,不中,得疾歸,卒江州。
祖諱某,尚書戶部郎中,贈右谏議大夫。
考諱某,故太常博士。
娶李氏。
子曰覺,曰黉。
女二人。
卒之歲十二月某日,葬建昌軍南豐縣之某鄉某原某裡也。
弟鞏為其銘曰: 世或須人,中士為材。
有非其應,聖不能諧。
故君之學于己為足,而材與世為乖。
刻銘幽石,維以告哀。
故高郵主簿朱君墓志銘 君諱某,字齊卿,姓朱氏。
其先家于彭城,五代之亂,徙于淮南,今為淮南人。
曾祖某不仕,祖某贈刑部尚書,父某贈殿中丞。
君嘗試為秘書省校書郎、蘇州之長洲尉、高郵軍之高郵主簿以卒,卒時乾興元年六月十九日也。
後卒之若幹年,其子象之、東之、升之、延之奉君之喪,葬天長縣之秦蘭裡。
于是時,象之某官,東之某官,以材名。
餘皆為士。
某官以書命鞏曰:“子其為我銘之。
”而以狀言公之為人,有智計,喜施與,少從師學問,已而舍學業其家。
家之食口數百,仰于君,君能資之,皆出乎衣食,嫁娶皆有餘法。
殿中之弟、工部待郎巽,初舉進士,數困,欲不複往。
君勸之曰:“第行無以廢為念。
”故侍郎得曲就其志,至為達官,大其家,後卒官。
君既居官,以材稱,其為身務于廉,臨獄訟務為恕。
母某氏,旌德縣太君。
娶耿氏,又娶賈氏。
女歸太常博士吳祥,柳州馬平縣陳許,池州推官李樞。
其季歸于曾氏,某之先君博士也。
舅氏實命鞏銘,其敢辭?銘曰: 推心于家,其愛已孚。
用力于官,蓋以其餘。
得官于晚,壽五十四。
故不太顯,以極其志。
江都縣主簿王君夫人曾氏墓志 試校書郎、揚州江都縣主簿王無咎妻曾氏,建昌南豐人,先君博士第二女也。
孝愛聰明,能讀書言古今,知婦人法度之事,巧針縷刀尺,經手皆絕倫。
先君選其婿于裡中,以歸王氏。
王氏家故貧,曾氏為冢婦,而其姑蚤世,獨任家政,能精力,躬勞苦,理細微,随先後緩急為樽節,各有條序。
有事于時節,朝夕共賓祭奉養,撫其門内,皆不失所時,将以恭嚴誠順,能得其屬人。
其舅喜曰:“吾不以家為恤矣。
”其夫歎曰:‘我能一意自肆于官學,不以私累其志,曾氏助我也。
’生二女。
年三十有三,嘉祐四年五月三日以疾卒,十二月葬建昌南城。
曾大考尚書水部員外郎,諱仁旺。
大考右谏議大夫,諱緻堯。
先君太常博士,諱易占。
将葬江都,告其兄鞏,使志其墓。
天乎!吾哭伯姊始逾期,又哭吾妹而志之,其可哀也已!其可哀也已! 故太常博士吳君墓志銘君諱祥,字某,姓吳氏,事宋為太常博士。
年六十二,某年某月某日以官卒于家。
卒之若幹日,葬真州揚子縣之某鄉某原。
初,君從進士試,屢不中。
年四十餘始中第,為吉州軍事推官。
歸,以選為開封府開封縣丞。
大臣稱其材,遂為秘書省著作佐郎,知考城縣,又知河中府之龍門縣,再遷為博士
身窮,為生事,或毛密,應之無留,而讀書理筆墨,交賓客,又思事未至當如何,亦不廢也。
歡愉憂悲、疾病行役、寝食之間,書未嘗去目。
故自上古以來,至今聖賢百氏、騷人材士之作,訓教警戒,辨議識述,下至浮誇詭異之文章,莫不皆熟,而于治亂興亡、是非得失之際,莫不能議焉。
其文章尤宏贍瑰麗可喜。
三代遠矣。
漢以來,世有成事業、就功名之時,則賢臣、謀士、材技之人,同世并出,常若有餘。
至時或無所用之,則士雖往往有紀,而亦不俱見于世。
蓋堙窮頓委于岩牆闾巷之中者豈少哉?如君之材如辨博,又其學如此,使得用其意于事,其施設必有異焉,然卒不克見于世,蓋亦豈非其命也夫?君年四十有五,皇祐五年以進士試于廷,不中,得疾歸,卒江州。
祖諱某,尚書戶部郎中,贈右谏議大夫。
考諱某,故太常博士。
娶李氏。
子曰覺,曰黉。
女二人。
卒之歲十二月某日,葬建昌軍南豐縣之某鄉某原某裡也。
弟鞏為其銘曰: 世或須人,中士為材。
有非其應,聖不能諧。
故君之學于己為足,而材與世為乖。
刻銘幽石,維以告哀。
故高郵主簿朱君墓志銘 君諱某,字齊卿,姓朱氏。
其先家于彭城,五代之亂,徙于淮南,今為淮南人。
曾祖某不仕,祖某贈刑部尚書,父某贈殿中丞。
君嘗試為秘書省校書郎、蘇州之長洲尉、高郵軍之高郵主簿以卒,卒時乾興元年六月十九日也。
後卒之若幹年,其子象之、東之、升之、延之奉君之喪,葬天長縣之秦蘭裡。
于是時,象之某官,東之某官,以材名。
餘皆為士。
某官以書命鞏曰:“子其為我銘之。
”而以狀言公之為人,有智計,喜施與,少從師學問,已而舍學業其家。
家之食口數百,仰于君,君能資之,皆出乎衣食,嫁娶皆有餘法。
殿中之弟、工部待郎巽,初舉進士,數困,欲不複往。
君勸之曰:“第行無以廢為念。
”故侍郎得曲就其志,至為達官,大其家,後卒官。
君既居官,以材稱,其為身務于廉,臨獄訟務為恕。
母某氏,旌德縣太君。
娶耿氏,又娶賈氏。
女歸太常博士吳祥,柳州馬平縣陳許,池州推官李樞。
其季歸于曾氏,某之先君博士也。
舅氏實命鞏銘,其敢辭?銘曰: 推心于家,其愛已孚。
用力于官,蓋以其餘。
得官于晚,壽五十四。
故不太顯,以極其志。
江都縣主簿王君夫人曾氏墓志 試校書郎、揚州江都縣主簿王無咎妻曾氏,建昌南豐人,先君博士第二女也。
孝愛聰明,能讀書言古今,知婦人法度之事,巧針縷刀尺,經手皆絕倫。
先君選其婿于裡中,以歸王氏。
王氏家故貧,曾氏為冢婦,而其姑蚤世,獨任家政,能精力,躬勞苦,理細微,随先後緩急為樽節,各有條序。
有事于時節,朝夕共賓祭奉養,撫其門内,皆不失所時,将以恭嚴誠順,能得其屬人。
其舅喜曰:“吾不以家為恤矣。
”其夫歎曰:‘我能一意自肆于官學,不以私累其志,曾氏助我也。
’生二女。
年三十有三,嘉祐四年五月三日以疾卒,十二月葬建昌南城。
曾大考尚書水部員外郎,諱仁旺。
大考右谏議大夫,諱緻堯。
先君太常博士,諱易占。
将葬江都,告其兄鞏,使志其墓。
天乎!吾哭伯姊始逾期,又哭吾妹而志之,其可哀也已!其可哀也已! 故太常博士吳君墓志銘君諱祥,字某,姓吳氏,事宋為太常博士。
年六十二,某年某月某日以官卒于家。
卒之若幹日,葬真州揚子縣之某鄉某原。
初,君從進士試,屢不中。
年四十餘始中第,為吉州軍事推官。
歸,以選為開封府開封縣丞。
大臣稱其材,遂為秘書省著作佐郎,知考城縣,又知河中府之龍門縣,再遷為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