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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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黃琮禮地,”鄭元注:“琮者八方之玉,以象地形,故以祀地”,則知地形八方。
又按《漢書》:武帝立八觚壇以祀地,祭地之壇形象地,故今為八方之基,以象地形。
基高一丈二尺,徑二百八十尺。
按《漢書》陽為六律,陰為六呂,陽與陰合,故高一丈二尺。
又按《周易》三為陽數,八為陰數。
三八相乘得二百四十丈。
按《漢書》九會之數有四十,合為二百八十,所以基徑二百八十尺。
故以交通天地之和,錯綜陰陽之數,以明陽不獨運,資陰和以助成;陰不孤行,待陽唱而方應。
陰陽兩順,天地鹹亨,則百寶斯興,九疇攸序。
基每面三階,周回十二階,每階為二十五級。
按《漢書》:天有三階,故每面三階;地有十二辰,故周回十二階。
又按《文子》:從凡至聖,有二十五等。
故每階二十五級。
所以應符星而設階,法台耀以疏陛,上拟霄漢之儀,下則地辰之數。
又列茲重級,用準聖凡,象皇極之高居,俯庶類而臨耀。
基之上為一堂,其宇上圓。
按《道德經》:“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甯,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
”又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又按《漢書》:“太極元氣,函三為一。
”又曰:天子以四海為家,故置一堂,以象元氣,并取四海為家之義。
又按《周禮》:“蒼璧禮天。
”鄭元注:璧圓以象天,故為宇上圓。
堂每面九間,各廣一丈九尺。
按《尚書》:地有九州,故立九間。
又按《周易》:陰數十,故間别一丈九尺。
所以規模厚地,準則陰陽,法二氣以通基,置九州於一宇。
堂周回十二門,每門高一丈七尺,闊一丈三尺。
按《禮記》:一歲有十二月,所以置十二門。
又按《周易》:陰數十,陽數七。
故高一丈七尺。
又曰:陽數五,陰數八。
故闊一丈三尺。
所以調茲玉燭,應彼金輝,葉二氣以循環,逐四序而迎節。
堂周回二十四窗,高一丈三尺,闊一丈一尺;二十三棂,二十四明。
按《史記》:天有二十四氣,故置二十四窗。
又按《書》一年十二月,并象閏。
故高一丈三尺。
又按《周易》“天數一,地數十”。
故闊一丈一尺。
又“天數九,地數十”,并四時,成二十三。
故二十三棂。
又按《周易》八純卦之本體,合二十四爻。
故有二十四明。
列牖疏,象風候氣。
遠周天地之數,曲準陰陽之和。
堂心八柱,各長五十五尺。
按《河圖》,八柱承天,故置八柱。
又按《周易》:“太衍之數五址有五”,故長五十五尺。
聳茲八柱,承彼九間,數該大衍之規,形符立極之制。
且柱為陰數,天實陽元,柱以陰氣上昇,天以陽和下降,固陰陽之交泰,乃天地之相承。
堂心之外,置四柱為四輔。
按《漢書》天有四輔星,故置四柱,以象四星。
内以八柱承天,外象四輔明化,上交下泰,表裡相成,葉台耀以分輝,契編珠而拱極。
八柱四輔外,第一重二十柱。
按《周易》:“天數五,地數十。
”并五行之數,合而為二十,故置二柱。
體二儀而立數,葉五位以裁規,式符立極之功,允應剛柔之道。
八柱四輔外,第二重二十八柱。
按《史記》:天有二十八宿,故有二十八柱。
所以仰則乾圖,上符景宿,考編珠而紀度,觀列宿以迎時。
八柱四輔外,第三重三十二柱。
按《漢書》有八節、八政、八風、八音,四八三十二柱。
調風禦節,萬物資以化成;布政流音,九區仰而贻則。
外面周回三十六柱,按《漢書》:一期三十六旬,故法之以置三十六柱,所以象歲時而緻用,順寒暑以通微,璿玑之度無愆,玉曆之期永契。
八柱之外,修短總有三等。
按《周易》:天地人為三才,故置柱長短三等。
所以拟三才以定位,高下相形;體萬物以資生,長短兼運。
八柱之外,都合一百二十柱。
按《禮記》: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合為一百二十,是以置一百二十柱。
分職設官,翊化資於多士;開物成務,構廈藉於群材。
其上檻周回二百四柱。
按《周易》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
又《漢書》九會之數有六十,故置二百四柱。
所以采坤策之元妙,法甲乙之精微,環回契辰象之規,結構準陰陽之數。
又基以象地,故葉策於坤元;柱各依方,複規模於甲子。
重楣二百一十六,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故置二百一十六條。
所以規模《易》象,拟法乾元,應大衍之深元,葉神策之至數。
大小節及栱總六千三百四十五。
按《漢書》會月之數六千三百四十五,故置六千三百四十五枚。
所以遠采三統之文,傍符會月之數,契金儀而調節,偶璇曆以和時。
重幹四百八十九枚。
按《漢書》“章月二百三十五”,閏月周回二百五十四,總成四百八十九,故置四百八十九枚。
所以法履端之奧義,象舉正之芳猷,規模曆象,發明章閏。
下柳七十二枚。
按《易緯》有七十二候,故置七十二枚,所以式模芳節,取規貞候,契至和於昌曆,偶神數於休期。
上柳八十四枚。
按《漢書》九會之數有七十八;又按《莊子》:“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
”司馬彪注:“天地四方為六合。
”總成八十四,故置八十四枚。
所以模範二儀,包羅六合,準會陰陽之數,周通氣候之源。
枅六十枚。
按《漢書》推太歲之法有六十,故置六十枚。
所以兼該曆數,包括陰陽,采
又按《漢書》:武帝立八觚壇以祀地,祭地之壇形象地,故今為八方之基,以象地形。
基高一丈二尺,徑二百八十尺。
按《漢書》陽為六律,陰為六呂,陽與陰合,故高一丈二尺。
又按《周易》三為陽數,八為陰數。
三八相乘得二百四十丈。
按《漢書》九會之數有四十,合為二百八十,所以基徑二百八十尺。
故以交通天地之和,錯綜陰陽之數,以明陽不獨運,資陰和以助成;陰不孤行,待陽唱而方應。
陰陽兩順,天地鹹亨,則百寶斯興,九疇攸序。
基每面三階,周回十二階,每階為二十五級。
按《漢書》:天有三階,故每面三階;地有十二辰,故周回十二階。
又按《文子》:從凡至聖,有二十五等。
故每階二十五級。
所以應符星而設階,法台耀以疏陛,上拟霄漢之儀,下則地辰之數。
又列茲重級,用準聖凡,象皇極之高居,俯庶類而臨耀。
基之上為一堂,其宇上圓。
按《道德經》:“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甯,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
”又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又按《漢書》:“太極元氣,函三為一。
”又曰:天子以四海為家,故置一堂,以象元氣,并取四海為家之義。
又按《周禮》:“蒼璧禮天。
”鄭元注:璧圓以象天,故為宇上圓。
堂每面九間,各廣一丈九尺。
按《尚書》:地有九州,故立九間。
又按《周易》:陰數十,故間别一丈九尺。
所以規模厚地,準則陰陽,法二氣以通基,置九州於一宇。
堂周回十二門,每門高一丈七尺,闊一丈三尺。
按《禮記》:一歲有十二月,所以置十二門。
又按《周易》:陰數十,陽數七。
故高一丈七尺。
又曰:陽數五,陰數八。
故闊一丈三尺。
所以調茲玉燭,應彼金輝,葉二氣以循環,逐四序而迎節。
堂周回二十四窗,高一丈三尺,闊一丈一尺;二十三棂,二十四明。
按《史記》:天有二十四氣,故置二十四窗。
又按《書》一年十二月,并象閏。
故高一丈三尺。
又按《周易》“天數一,地數十”。
故闊一丈一尺。
又“天數九,地數十”,并四時,成二十三。
故二十三棂。
又按《周易》八純卦之本體,合二十四爻。
故有二十四明。
列牖疏,象風候氣。
遠周天地之數,曲準陰陽之和。
堂心八柱,各長五十五尺。
按《河圖》,八柱承天,故置八柱。
又按《周易》:“太衍之數五址有五”,故長五十五尺。
聳茲八柱,承彼九間,數該大衍之規,形符立極之制。
且柱為陰數,天實陽元,柱以陰氣上昇,天以陽和下降,固陰陽之交泰,乃天地之相承。
堂心之外,置四柱為四輔。
按《漢書》天有四輔星,故置四柱,以象四星。
内以八柱承天,外象四輔明化,上交下泰,表裡相成,葉台耀以分輝,契編珠而拱極。
八柱四輔外,第一重二十柱。
按《周易》:“天數五,地數十。
”并五行之數,合而為二十,故置二柱。
體二儀而立數,葉五位以裁規,式符立極之功,允應剛柔之道。
八柱四輔外,第二重二十八柱。
按《史記》:天有二十八宿,故有二十八柱。
所以仰則乾圖,上符景宿,考編珠而紀度,觀列宿以迎時。
八柱四輔外,第三重三十二柱。
按《漢書》有八節、八政、八風、八音,四八三十二柱。
調風禦節,萬物資以化成;布政流音,九區仰而贻則。
外面周回三十六柱,按《漢書》:一期三十六旬,故法之以置三十六柱,所以象歲時而緻用,順寒暑以通微,璿玑之度無愆,玉曆之期永契。
八柱之外,修短總有三等。
按《周易》:天地人為三才,故置柱長短三等。
所以拟三才以定位,高下相形;體萬物以資生,長短兼運。
八柱之外,都合一百二十柱。
按《禮記》: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合為一百二十,是以置一百二十柱。
分職設官,翊化資於多士;開物成務,構廈藉於群材。
其上檻周回二百四柱。
按《周易》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
又《漢書》九會之數有六十,故置二百四柱。
所以采坤策之元妙,法甲乙之精微,環回契辰象之規,結構準陰陽之數。
又基以象地,故葉策於坤元;柱各依方,複規模於甲子。
重楣二百一十六,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故置二百一十六條。
所以規模《易》象,拟法乾元,應大衍之深元,葉神策之至數。
大小節及栱總六千三百四十五。
按《漢書》會月之數六千三百四十五,故置六千三百四十五枚。
所以遠采三統之文,傍符會月之數,契金儀而調節,偶璇曆以和時。
重幹四百八十九枚。
按《漢書》“章月二百三十五”,閏月周回二百五十四,總成四百八十九,故置四百八十九枚。
所以法履端之奧義,象舉正之芳猷,規模曆象,發明章閏。
下柳七十二枚。
按《易緯》有七十二候,故置七十二枚,所以式模芳節,取規貞候,契至和於昌曆,偶神數於休期。
上柳八十四枚。
按《漢書》九會之數有七十八;又按《莊子》:“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
”司馬彪注:“天地四方為六合。
”總成八十四,故置八十四枚。
所以模範二儀,包羅六合,準會陰陽之數,周通氣候之源。
枅六十枚。
按《漢書》推太歲之法有六十,故置六十枚。
所以兼該曆數,包括陰陽,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