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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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貎豐偉】言【辭論辨正】書【楷法端美】判【文理優長】
任人四式【元稹對防吏部罷書判身言之?設四式以任人】
校能之式 記功之式 任賢之式 叙常之式
紫宸殿策試四科【代宗大歴初】
茂才異行 安貧樂道 孝悌力田 髙蹈不仕
三铨【大?吏部主之武?兵部主之三品以上冊授五品以上制授六品以下敇授】
尚書铨【尚書所掌】西铨【舊曰中铨乾元中始改】東铨【侍郎分掌】
小?三擇【凡擇流外職兵部禮部郎官得以此三事自主之】
曰書 曰計 曰時務
武舉二科
一平射 二武舉
試用武舉有七
射長垜 ?射 馬槍 步射 材貌 言語 舉動
宋兩科【紹興中始分兩科後诏兼習】
經義 詩賦
三經科【開寶入官資序如三禮三傳】
詩 書 易
講武殿覆試八科【太平興國不合格者七人上憐其老亦賜同三傳出身】
九經 五經 開元通禮 三禮 三傳 三史學究 明法
八行取士【元祐時有此八行即免試補大學上舍】
孝 友 睦 婣 任 防 忠 和
?舉七狀【呂大臨陳奏】
立士規以養徳勵行 更學制以量才進藝 定貢法以取賢斂才 立試法以試用養才 立辟法以興能備用 立舉法以覈實得人 立考法以責任考功
三科
髙蹈丘園 沈淪草澤 茂才異等
幹徳制舉三科【即後周制】
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 經義優防可為師法 詳閑政理達于教化
制舉六科【天聖七年増】
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 博通墳典達于教化 才識兼茂明于體用 詳明吏理可使從政 識洞韬略運籌決勝 軍謀宏逺材任邊?
元祐十科【司馬光奏議】
行義純固可為師表 節操方正可備獻納 知勇過人可備将帥 公正聰明可備監司 經術精通可備講讀 學問廣博可備顧問 文章典麗可備著述 善聽獄訟盡公得實 善治财賦公私俱便練習法令能斷情谳
紹興六科
文章典雅可備制诰 節操方正可備台谏 法理該通可備刑谳 節用愛民可備理财 剛方豈弟可備監司郡守 智勇絶倫可備将帥
複増制舉十科
複賢良方正等六科以待京朝官之被舉及?應者【即天聖七年制】増書判防萃科以待?人之應者 髙蹈丘園沈淪草澤茂才異等三科以待布衣之被舉者
正奏名五甲【宋防要及第為正奏名】
第一甲第二甲敇賜進士及第 第三甲第四甲敇賜進士出身 第五甲敇賜同進士出身 第一狀元承事郎第二榜眼第三探花文林郎第四第五從事郎第六人至五甲終竝迪功郎
特奏名五等【恩科人為特奏名】
第一等前二名附正奏五甲授迪功郎餘竝登仕郎第二等京府助教 第三等上州文學 第四等
六州文學竝候出官【祀天後始出為官】第五等諸州助教止得敕賜袍笏
元豐四?【宋典?之職文曰審官東院曰流内铨武曰審官西院曰三班院至是更其稱】尚書左?【丈臣自朝議大夫大理正以下非敇授者 舊審官東院】尚書右?【武臣自皇城使以下非宣授者 舊審官西院】侍郎左?【自初仕至幕職舊流内铨】侍郎右?【自監當至供奉官 舊三班院】
?人七階【崇寕初】
其一留守節度觀察判官為承直郎 其二節察掌書記支使判官為儒林郎 其三防禦?練軍事判官留守節察推官為文林郎 其四防?軍事推官軍監判官為從事郎 其五縣令録事參軍為通事郎 其六知録事參軍知録事為登仕郎 其七軍巡判官司理司戶司法簿尉為将仕郎
明初四科三途【防典洪武初年】
賢良方正 聰明正直 孝弟力田 通經孝廉【四科】或從耆民 及稅戶人材 與科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