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九 占相醫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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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日,而嚴死,公才乃囑王公曰:『朱嚴未授命而死,法容再奏。
』公然之,再為公才請。
及制下,公才之尉氏縣,使人召之。
公才方飲酒,聞得官,大喜,遂暴卒。
一四門助教而死二醫,官不可妄得,況其大者乎? ○栢繼邕 栢繼邕者,善為小兒醫學,月餘,皇女疾,呼繼邕切脈,皇女遙見衣綠,宮人以绯袍蒙之而入,以白上,即賜绯。
○艾謂之一壯 醫用艾一灼,謂之一壯,以壯人為法也。
其言若幹壯,人當依此數,老幼羸弱量力減之。
○分曹圍碁 四人分曹共圍碁者,有術可令必勝。
以我曹不能者,立于彼曹能者之上,令但求急先攻其必應,則彼曹能者為其所制,不暇恤局,則可以我曹能者當彼不能者。
此虞卿鬬馬術也。
○須發眉所主藏 醫者所論,人須發眉雖皆毛類,而所主五藏各異。
故有老而須白眉發不白者,或發白而須眉不白者,藏氣有所偏故也。
大率發屬于心,禀火氣,故上生。
須屬腎,禀水氣,故下生。
眉屬肝,故側生。
男子腎氣外行,上為須,下為勢,故女子、宦人無勢,則亦無須。
而眉發無異于男子,則知屬腎也。
○雞蔔 史記稱四夷各異蔔,漢書稱粵人以雞蔔,信有之矣。
元豐中,予為大理丞,斷嶺南奏案,韋庶為人所殺,屍在潭中,求之弗獲。
庶妻何以铛就岸爨煮雞子蔔之,呪曰:『侬來在個潭裡,他來在别處。
』少頃,雞子熟,剖視得侬。
韋全曰:『雞卵得侬,屍在潭裡。
』果得之,然不知所謂得侬者,其兆如何也。
【見東軒筆錄。
】 ○羊蔔 西戎用羊蔔,謂之跋焦,蔔師謂之厮幹【必定反】。
以火【明抄本作『艾』。
】灼羊髀骨,視其兆,謂之死跋焦。
其法,兆之上為神明,近脊處為坐位。
坐位者,主位也,近傍處為客位。
蓋西戎之俗,所居正寝,常留中一間以奉鬼神,不敢居之,謂之神明。
主人乃坐其傍,以此占主客勝負。
又有先呪粟以食羊,羊食其粟,則自搖其首,乃殺羊視其五藏,謂之生跋焦。
其言極有驗,委細之事,皆能言之,生跋焦土人尤神之。
○服石 醫之為術,苟非得于心,而恃書以為用者,未見能臻其妙。
如術能動锺乳,按乳石論曰:『服锺乳,當終身忌術。
』五石諸散,用锺乳為主,複用術,理極相反,不知何謂。
予以問老醫,皆不能言其義。
按乳石論雲:『石性雖溫,而體本冷重,必待其相蒸薄然後發。
』如此則服石多者勢自能相蒸,若更以藥觸之,其發必甚。
五石散雜以衆藥,用石殊少,勢不能蒸,須藉外物激之令發爾。
如太少,必因風氣所鼓而後發。
火盛則鼓之反為害,此自然之理也。
故孫思邈雲:『五石散大猛毒,甯食野葛,不服五石。
遇此方,即須焚之,勿為含生之害。
』又曰:『人不服石,庶事不佳,石在身中,萬事休泰。
惟不可服五石散,蓋以五石散聚其所惡,激而用之,其發暴故也。
』古人處
』公然之,再為公才請。
及制下,公才之尉氏縣,使人召之。
公才方飲酒,聞得官,大喜,遂暴卒。
一四門助教而死二醫,官不可妄得,況其大者乎? ○栢繼邕 栢繼邕者,善為小兒醫學,月餘,皇女疾,呼繼邕切脈,皇女遙見衣綠,宮人以绯袍蒙之而入,以白上,即賜绯。
○艾謂之一壯 醫用艾一灼,謂之一壯,以壯人為法也。
其言若幹壯,人當依此數,老幼羸弱量力減之。
○分曹圍碁 四人分曹共圍碁者,有術可令必勝。
以我曹不能者,立于彼曹能者之上,令但求急先攻其必應,則彼曹能者為其所制,不暇恤局,則可以我曹能者當彼不能者。
此虞卿鬬馬術也。
○須發眉所主藏 醫者所論,人須發眉雖皆毛類,而所主五藏各異。
故有老而須白眉發不白者,或發白而須眉不白者,藏氣有所偏故也。
大率發屬于心,禀火氣,故上生。
須屬腎,禀水氣,故下生。
眉屬肝,故側生。
男子腎氣外行,上為須,下為勢,故女子、宦人無勢,則亦無須。
而眉發無異于男子,則知屬腎也。
○雞蔔 史記稱四夷各異蔔,漢書稱粵人以雞蔔,信有之矣。
元豐中,予為大理丞,斷嶺南奏案,韋庶為人所殺,屍在潭中,求之弗獲。
庶妻何以铛就岸爨煮雞子蔔之,呪曰:『侬來在個潭裡,他來在别處。
』少頃,雞子熟,剖視得侬。
韋全曰:『雞卵得侬,屍在潭裡。
』果得之,然不知所謂得侬者,其兆如何也。
【見東軒筆錄。
】 ○羊蔔 西戎用羊蔔,謂之跋焦,蔔師謂之厮幹【必定反】。
以火【明抄本作『艾』。
】灼羊髀骨,視其兆,謂之死跋焦。
其法,兆之上為神明,近脊處為坐位。
坐位者,主位也,近傍處為客位。
蓋西戎之俗,所居正寝,常留中一間以奉鬼神,不敢居之,謂之神明。
主人乃坐其傍,以此占主客勝負。
又有先呪粟以食羊,羊食其粟,則自搖其首,乃殺羊視其五藏,謂之生跋焦。
其言極有驗,委細之事,皆能言之,生跋焦土人尤神之。
○服石 醫之為術,苟非得于心,而恃書以為用者,未見能臻其妙。
如術能動锺乳,按乳石論曰:『服锺乳,當終身忌術。
』五石諸散,用锺乳為主,複用術,理極相反,不知何謂。
予以問老醫,皆不能言其義。
按乳石論雲:『石性雖溫,而體本冷重,必待其相蒸薄然後發。
』如此則服石多者勢自能相蒸,若更以藥觸之,其發必甚。
五石散雜以衆藥,用石殊少,勢不能蒸,須藉外物激之令發爾。
如太少,必因風氣所鼓而後發。
火盛則鼓之反為害,此自然之理也。
故孫思邈雲:『五石散大猛毒,甯食野葛,不服五石。
遇此方,即須焚之,勿為含生之害。
』又曰:『人不服石,庶事不佳,石在身中,萬事休泰。
惟不可服五石散,蓋以五石散聚其所惡,激而用之,其發暴故也。
』古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