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五 休祥夢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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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甚為意,連三夕夢之,方少異焉。
因語同僚,亦盡異之,然亦未加修葺。
明日報至,歐陽永叔谪授夷陵,報吏雲:『已及荊門。
』朱感其夢,待之特異,将入境,率僚屬遠郊迓之。
歐公臨邑,亦以遷谪自處,益事謙謹,禀白,皆斂闆于庭,州将長伺之,俟入門,先抱笏降于階,至滿任,【原作『仕』,據明抄本及玉壺改。
】不改前容。
歐公親語其事于其孫集賢朱初平學士焉。
【見玉壺清話。
】 ○張乖崖 乖崖公,太平興國三年科場,試筆【湘錄作『不』。
】陣成功賦,蓋太宗明年将有河東之幸。
公賦有『包成【湘錄作『戈』。
】卧鼓,豈煩師旅之威?雷動風行,舉順乾坤之德。
』自謂擅場,欲奪大魁,夫何,有司以對偶顯失,因黜之,選胡旦為狀元。
公憤然毀裂儒服,欲學道于陳希夷抟,趍豹林谷,以弟子事之,決無仕志。
希夷有風鑒,一見之,謂曰:『子當為貴公卿,一生辛苦,譬猶人家張筵,方笙歌鼎沸,忽中庖火起,坐客無奈,惟賴子滅之。
然祿在後年,此地非栖憩之所。
』乖崖堅乞入道,陳曰:『子性度明躁,安可學道?』果後二年,及第于蘇易簡榜中。
希夷以詩遺之曰:『征吳入蜀是尋常,鼎沸笙歌救火忙。
乞得江南佳麗地,卻應多謝腦邊瘡。
』初不甚曉,後果兩入蜀,定王均、李順之亂,又急移餘杭,剪左道僧紹倫妖蠱之叛,至則平定,此征吳入蜀之驗也。
累乞閑地,朝廷終不允,因腦邊瘡,乞金陵養疾,方許之。
二 張乖崖成都召還,【湘錄作『還日』。
】臨行,封一紙【湘錄有『軸』字。
】付僧文鑒大師者,上題雲:『請于乙卯歲五月二十一日開。
』後至祥符八年,當是歲也,時淩侍郎【湘錄有『策』字。
】知成都,文鑒至是日,特見淩公,曰:『先尚書向此以囑某,已若幹年,不知何物也,乞公開之。
』洎開,乃所畫野服攜笻黃短褐一小真也。
淩公奇之,于大慈寺閣龛以祠焉。
蓋公祥符七年甲寅五月二十一日薨,開真之日,當小祥也。
公以劍外鐵缗辎重,設質劑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一界換之。
始祥符辛亥,今熙甯丙辰,六十六【原作『六十一』,據湘錄改。
】載,計已二十二界矣,雖極智者,不可改。
○王慶之 仆射相國王公,至道丙申歲為谯幕,因按逃困饑而流亡者數千戶,力謀安集,疏奏乞貸種粒牛糧,懇訴甚苦,朝廷悉可之。
一夕,次蒙城驿舍,夢中有人召公出拜空中紫绶象簡者,貌度凝重,如牧守赴上之儀,遣一綠衣丱童,謂公曰:『以汝有憂民【湘錄有『深』字。
】心,上帝嘉之,賜此童為宰相子。
』受訖即寤。
殆曉,憩食于楚靈王廟,作詩志于壁。
是夕,夫人亦有祥兆,而娠焉。
後果生一子,即慶之是也。
器格清粹,天與文性,未十歲,公已貴蔭為奉禮郎。
恥門調,止稱進士,或号栖神子,惟談紫府丹台間事。
有古木詩:『不逢星漢使,誰識是靈槎?』祥符壬子歲,謂所親曰:『上元夫人命我為玉童,隻為吾父未受相印,受則吾去矣。
』不數日,公正拜,慶之已疾,公憶丙申之夢,默不敢言,不踰月,慶之卒,年十七。
真宗聞其才,矜恤特甚,命尚官【湘錄作『宮』。
】就宅加贈【湘錄作『赗』。
】襚,诏賜進士及第,焚诰于室。
○張密學 張密學秉知冀州日,一巨盜劫民之财,複亂其女,賊敗得贓,将就戮。
其被盜父母,以不幸之甚,【湘錄作『事』。
】泣訴于公,公忿極,俾設架釘【湘錄有『于』字。
】其門,凡三日,醢之,議者頗快焉。
後旬年,忽感痁疾,一日方午,劇發,夢中使至宅,急宣公,力疾促辔至禁門。
中人引至便殿,垂箔,立軒陛久之,隔箔【湘錄作『忽箔中』。
】厲聲曰:『争得非法殺人?』公認其聲,乃真宗也,不知其端,不敢奏辨。
斯須又曰:『張秉争得非法殺人?』公方奏曰:『臣束發入仕,遵謹憲章,豈止丹筆書極典,雖一笞撲,亦覆核精審。
』上
因語同僚,亦盡異之,然亦未加修葺。
明日報至,歐陽永叔谪授夷陵,報吏雲:『已及荊門。
』朱感其夢,待之特異,将入境,率僚屬遠郊迓之。
歐公臨邑,亦以遷谪自處,益事謙謹,禀白,皆斂闆于庭,州将長伺之,俟入門,先抱笏降于階,至滿任,【原作『仕』,據明抄本及玉壺改。
】不改前容。
歐公親語其事于其孫集賢朱初平學士焉。
【見玉壺清話。
】 ○張乖崖 乖崖公,太平興國三年科場,試筆【湘錄作『不』。
】陣成功賦,蓋太宗明年将有河東之幸。
公賦有『包成【湘錄作『戈』。
】卧鼓,豈煩師旅之威?雷動風行,舉順乾坤之德。
』自謂擅場,欲奪大魁,夫何,有司以對偶顯失,因黜之,選胡旦為狀元。
公憤然毀裂儒服,欲學道于陳希夷抟,趍豹林谷,以弟子事之,決無仕志。
希夷有風鑒,一見之,謂曰:『子當為貴公卿,一生辛苦,譬猶人家張筵,方笙歌鼎沸,忽中庖火起,坐客無奈,惟賴子滅之。
然祿在後年,此地非栖憩之所。
』乖崖堅乞入道,陳曰:『子性度明躁,安可學道?』果後二年,及第于蘇易簡榜中。
希夷以詩遺之曰:『征吳入蜀是尋常,鼎沸笙歌救火忙。
乞得江南佳麗地,卻應多謝腦邊瘡。
』初不甚曉,後果兩入蜀,定王均、李順之亂,又急移餘杭,剪左道僧紹倫妖蠱之叛,至則平定,此征吳入蜀之驗也。
累乞閑地,朝廷終不允,因腦邊瘡,乞金陵養疾,方許之。
二 張乖崖成都召還,【湘錄作『還日』。
】臨行,封一紙【湘錄有『軸』字。
】付僧文鑒大師者,上題雲:『請于乙卯歲五月二十一日開。
』後至祥符八年,當是歲也,時淩侍郎【湘錄有『策』字。
】知成都,文鑒至是日,特見淩公,曰:『先尚書向此以囑某,已若幹年,不知何物也,乞公開之。
』洎開,乃所畫野服攜笻黃短褐一小真也。
淩公奇之,于大慈寺閣龛以祠焉。
蓋公祥符七年甲寅五月二十一日薨,開真之日,當小祥也。
公以劍外鐵缗辎重,設質劑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一界換之。
始祥符辛亥,今熙甯丙辰,六十六【原作『六十一』,據湘錄改。
】載,計已二十二界矣,雖極智者,不可改。
○王慶之 仆射相國王公,至道丙申歲為谯幕,因按逃困饑而流亡者數千戶,力謀安集,疏奏乞貸種粒牛糧,懇訴甚苦,朝廷悉可之。
一夕,次蒙城驿舍,夢中有人召公出拜空中紫绶象簡者,貌度凝重,如牧守赴上之儀,遣一綠衣丱童,謂公曰:『以汝有憂民【湘錄有『深』字。
】心,上帝嘉之,賜此童為宰相子。
』受訖即寤。
殆曉,憩食于楚靈王廟,作詩志于壁。
是夕,夫人亦有祥兆,而娠焉。
後果生一子,即慶之是也。
器格清粹,天與文性,未十歲,公已貴蔭為奉禮郎。
恥門調,止稱進士,或号栖神子,惟談紫府丹台間事。
有古木詩:『不逢星漢使,誰識是靈槎?』祥符壬子歲,謂所親曰:『上元夫人命我為玉童,隻為吾父未受相印,受則吾去矣。
』不數日,公正拜,慶之已疾,公憶丙申之夢,默不敢言,不踰月,慶之卒,年十七。
真宗聞其才,矜恤特甚,命尚官【湘錄作『宮』。
】就宅加贈【湘錄作『赗』。
】襚,诏賜進士及第,焚诰于室。
○張密學 張密學秉知冀州日,一巨盜劫民之财,複亂其女,賊敗得贓,将就戮。
其被盜父母,以不幸之甚,【湘錄作『事』。
】泣訴于公,公忿極,俾設架釘【湘錄有『于』字。
】其門,凡三日,醢之,議者頗快焉。
後旬年,忽感痁疾,一日方午,劇發,夢中使至宅,急宣公,力疾促辔至禁門。
中人引至便殿,垂箔,立軒陛久之,隔箔【湘錄作『忽箔中』。
】厲聲曰:『争得非法殺人?』公認其聲,乃真宗也,不知其端,不敢奏辨。
斯須又曰:『張秉争得非法殺人?』公方奏曰:『臣束發入仕,遵謹憲章,豈止丹筆書極典,雖一笞撲,亦覆核精審。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