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二 曠達隐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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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雲:『幽居帝畫看。

    』【以上三條今見渑水燕談錄卷四。

    】 四 初種隐君少時,與弟汶往拜陳希夷抟,陳宿戒廚仆,來日有二客,一客膳于廊。

    才旦,果至,惟邀放升堂,殷懃睥睨,以一絕贈之,曰:『鑒中有客白髭多,鑒外先生識也麼?隻少六年年六十,此生陰德莫蹉跎。

    』種都不之曉,但屈指以三語授之,曰:『子貴帝友,而無科名,晚為權貴所陷。

    』種又乞素履之術,陳曰:『子若寡欲,可滿其數。

    』種因而不娶不媵,壽六十一。

     五 種放字明逸,河南洛陽人,父故吏部令史,滿,調補長安簿,卒官。

    放七歲能屬文,既長,父勖令赴舉,放辭以業未成,不可妄動。

    父卒,兄數人皆從賦,放與母隐終南山豹林谷,結草茅為廬,以講習為業,後生多從之學問,得其束修以自給。

    著書十卷,人多傳寫之,工為歌詩,亦播人口。

    宋維翰為陝西轉運使,表薦之,太宗令本州島給裝錢三萬,遣赴阙,量其才收用。

    放詣府受金,治行。

    素與張賀善,賀适自秦州從事公累免官,居京兆。

    放詣賀謀其事,賀曰:『君今赴召,不過得一簿尉耳。

    不如稱疾,俟再召而往,當得好官。

    』放然之,即托賀為奏草,稱疾。

    太宗曰:『此山野之人,亦安用之?』令本府歲時存問,不複召。

    其母甚賢,聞有朝命,恚曰:『常勸汝勿聚徒講學。

    身既隐矣,何用文為?果為人知,而不得安處,我将棄汝深入窮山矣。

    』放既辭疾,母悉取其筆硯焚之,與放轉詣窮僻,人迹罕至。

    後母卒,無以葬,遣僮奴持書于錢若水、宋湜。

    若水、湜同上言,以為先朝嘗加召命,今貧不能葬其母,欲以私觌,是掠朝廷之美。

    诏京兆府賜錢三萬、帛三十疋、粟三十石。

    鹹平末,張齊賢知京兆府,表薦,召為左司谏,直昭文館,賜五品服。

    【楊文公談苑。

    】 六 真宗初,诏種隐君放至阙,以敷對稱旨。

    日既高,中人送中書膳,諸相皆盛服俟其來,種隐君幅巾韋布長揖而已。

    楊大年聞之頗不平,以詩嘲曰:『不把一言裨萬乘,秪叉雙手揖三公。

    』上聞之,獨诏楊曰:『知卿有詩戲種某。

    』楊汗浃股栗,不敢匿避。

    上曰:『卿安知無一言裨朕乎?』出一皂囊,内有十軸,乃放所奏之書。

    其書曰十議,所謂議道、議德、議仁、議義、議兵、議刑、議政、議賦、議安、議危。

    【石守道聖政錄有之。

    】俾大年觀之。

    從容奏曰:『臣當别日負荊謝之。

    』【見湘山野錄。

    】 ○石曼卿 石曼卿,磊落奇才,知名當世,氣貌雄偉,飲酒過人。

    有劉潛者,亦志【明抄本作『忠』。

    】義之士也。

    常與曼卿為酒敵,聞京師沙行王氏新開酒樓,遂往造焉。

    對飲終日,不交一言。

    王氏怪其所飲過多,非常人之量,以為異人,稍獻肴果,益取好酒奉之甚謹。

    二人飲啖自若,傲然不顧,至夕殊無酒色,相揖而去。

    明日,【歸田有『都下』二字。

    】喧傳王氏酒樓有二酒仙來飲。

    久之,乃知劉、石也。

    【見廬陵歸田錄。

    】 二 石曼卿一日謂秘演曰:『館俸清薄,不得痛飲,且僚友攫之殆遍,奈何?』演曰:『非久,引一酒主人奉谒,不可不見。

    』不數日,引一納粟牛監簿者,高赀好義,宅在朱家曲,為薪炭市評,别第在繁台寺西,房缗日數十千。

    長謂演曰:『某雖薄有赀産,而身迹塵賤,難近清貴。

    慕師交遊盡館殿名士,或遊奉有阙,無恡示及。

    』演因是攜之谒曼卿,便令緻宮醪十擔為贽,列醞于庭,演為傳刺。

    曼卿愕然問曰:『何人?』演曰:『前所謂酒主人者。

    』不得已,因延之,乃問甲第何許?生曰:『一别舍介繁台之側。

    』其生粗,亦詳雅。

    曼卿閑語演曰:『繁台寺閣,虛爽可愛,久不一登。

    』其生離席曰:『學士與大師果欲登閣,乞預寵谕,下處正與閣對,容具家蔬,在閣迎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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