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四 德量智識(二)
關燈
小
中
大
年,召濟為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方且進用。
濟性鲠直,衆多嫌之,及寇相出,濟遂以郎中知杭州,徙知洪州而卒。
張稷亦以此為三司判官轉運使。
【并見涑水紀聞。
】 ○張乖崖 乖崖公鎮蜀時,主帥平賊,如風悸草亂,久不甯息。
公謂主帥曰:『有平民無告者,在黨中,亦宜治之。
』翌日,帥送賊二十餘人,請公治之。
公悉給公憑遣之,曰:『各着業去。
』帥怒曰:『何擅縱賊人?』公曰:『昨日李順脅民為賊,今日仆與足下化賊為民,用固邦本。
』 二 主帥帳下寵一虞候卒,頗恃勢吓民,暴取财物,皆吞聲與之。
因民有訴其強奪者,彼知公怒,乃缒東城夜遯,公差衙校往捕之,約曰:『爾于擒得處,則渾衣撲入井,作逃走投井申來。
』是時羣黨恟恟,知彼已投井,故浮議杜絕,又免與主帥有不協名。
三 川界既安,兵未凱旋,頗有驕色,食必肥鮮,衣必華煥,而妻子是戀。
公慮其抽回【明抄本作『回兵』。
】日,有顧望心,遂密奏乞差上前心腹近臣,可以彈壓得主帥者,分其權勢,然後抽兵,即無虞矣。
尋诏崇儀副使入内,内侍押班衛紹欽充同西川捉賊招安使。
衛風儀峻整,詞氣谠直,折沖行事,帥不能違,幕下軍吏,悉皆畏憚,遂旋抽兵赴阙,一無顧戀者。
改元至道春二月,衛入觐,奏劍門部署上官正守關有功,遂诏授峯州團練使,充西川招安使,替主帥歸京。
公與上官氣義相得,謀無不臧,由是川界路無拾遺矣。
公乃作悼蜀詩四十韻,見本集。
四 平李順賊明年,有廣武指揮劉旰者,自懷安軍劫巡檢使率衆叛,全帶衣甲,沖破漢州,西往彭州路去。
公曰:『可也。
』日與上官正及僚屬往大慈寺弈棊偶射,民間憂喜相半,不知其由。
公料賊經永康軍,将至蜀州,謂上官曰:『可出兵擊之。
公如不行,吾則親往。
』上官請行,公約曰:『此去新津,抵方井,必遇賊。
彼疲我銳,擊之必克。
』翌日至方井,果與賊相遇,掩殺殆盡。
上官凱旋,公迎之,歡燕盡日。
或謂公曰:『賊襲破數郡,不逐之,何也?』公曰:『彼賊勢方盛,三日而四郡不守,五日而兩川震驚,若襲之與鬬,必彼勇而我怯。
曷若俟其氣衰擊之,則勢如破竹。
』 五 讨劉旰兵士回,有以帶賊首級而來,欲謀為戰功者。
公曰:『當奔突交戰之際,豈暇獲其首邪?此必戰後翦來,知複是誰?』殿直段倫曰:『如學士之言,果神明矣。
當時随倫為先鋒,入賊用命者,皆中傷被體,主帥令付營切要将理。
』公曰:『豈若是邪?』遂遣令悉擡舁來,既至,公先錄中傷兵士功,以其帶首級來者次之。
是時軍情仰公賞罰至當,相顧歡躍,公先于廳前分垛錢絹,充卸甲例物。
公遂出迎上官,燕于衙署,引甲士坐于東西廂,勞之曰:『喜汝等殺賊勝回,各各卸下衣甲,領取例物歸營去。
』衆皆肩抱錢絹,歡躍盈衢,百姓不限親疎,迎之相賀。
六 景德中,虜寇犯邊,河朔州郡多罹其毒,董兵之将,深溝高壘以自固,未有議其出者。
時有一班行李居貞【原作『正』,下注『避廟諱』。
】者,搉征賦于一鎮,疾其兇犷若是,哀其老幼無辜,鸠集市人,召募丁壯,出其不意,邀以擊之,奪其老幼婦人,援送其家。
有位者雖壯其勇,無與議其功者,公時判三班院,聞其名而不識其面,乃嗟稱曰:『下位中有如此者,而不預旌賞,何以勸士大夫邪?』于是錄其狀迹,條奏以聞,特與遷官,仍充合門祗候,既而不使知之。
李承恩之後,夙夜念之,莫知其由。
有人謂
濟性鲠直,衆多嫌之,及寇相出,濟遂以郎中知杭州,徙知洪州而卒。
張稷亦以此為三司判官轉運使。
【并見涑水紀聞。
】 ○張乖崖 乖崖公鎮蜀時,主帥平賊,如風悸草亂,久不甯息。
公謂主帥曰:『有平民無告者,在黨中,亦宜治之。
』翌日,帥送賊二十餘人,請公治之。
公悉給公憑遣之,曰:『各着業去。
』帥怒曰:『何擅縱賊人?』公曰:『昨日李順脅民為賊,今日仆與足下化賊為民,用固邦本。
』 二 主帥帳下寵一虞候卒,頗恃勢吓民,暴取财物,皆吞聲與之。
因民有訴其強奪者,彼知公怒,乃缒東城夜遯,公差衙校往捕之,約曰:『爾于擒得處,則渾衣撲入井,作逃走投井申來。
』是時羣黨恟恟,知彼已投井,故浮議杜絕,又免與主帥有不協名。
三 川界既安,兵未凱旋,頗有驕色,食必肥鮮,衣必華煥,而妻子是戀。
公慮其抽回【明抄本作『回兵』。
】日,有顧望心,遂密奏乞差上前心腹近臣,可以彈壓得主帥者,分其權勢,然後抽兵,即無虞矣。
尋诏崇儀副使入内,内侍押班衛紹欽充同西川捉賊招安使。
衛風儀峻整,詞氣谠直,折沖行事,帥不能違,幕下軍吏,悉皆畏憚,遂旋抽兵赴阙,一無顧戀者。
改元至道春二月,衛入觐,奏劍門部署上官正守關有功,遂诏授峯州團練使,充西川招安使,替主帥歸京。
公與上官氣義相得,謀無不臧,由是川界路無拾遺矣。
公乃作悼蜀詩四十韻,見本集。
四 平李順賊明年,有廣武指揮劉旰者,自懷安軍劫巡檢使率衆叛,全帶衣甲,沖破漢州,西往彭州路去。
公曰:『可也。
』日與上官正及僚屬往大慈寺弈棊偶射,民間憂喜相半,不知其由。
公料賊經永康軍,将至蜀州,謂上官曰:『可出兵擊之。
公如不行,吾則親往。
』上官請行,公約曰:『此去新津,抵方井,必遇賊。
彼疲我銳,擊之必克。
』翌日至方井,果與賊相遇,掩殺殆盡。
上官凱旋,公迎之,歡燕盡日。
或謂公曰:『賊襲破數郡,不逐之,何也?』公曰:『彼賊勢方盛,三日而四郡不守,五日而兩川震驚,若襲之與鬬,必彼勇而我怯。
曷若俟其氣衰擊之,則勢如破竹。
』 五 讨劉旰兵士回,有以帶賊首級而來,欲謀為戰功者。
公曰:『當奔突交戰之際,豈暇獲其首邪?此必戰後翦來,知複是誰?』殿直段倫曰:『如學士之言,果神明矣。
當時随倫為先鋒,入賊用命者,皆中傷被體,主帥令付營切要将理。
』公曰:『豈若是邪?』遂遣令悉擡舁來,既至,公先錄中傷兵士功,以其帶首級來者次之。
是時軍情仰公賞罰至當,相顧歡躍,公先于廳前分垛錢絹,充卸甲例物。
公遂出迎上官,燕于衙署,引甲士坐于東西廂,勞之曰:『喜汝等殺賊勝回,各各卸下衣甲,領取例物歸營去。
』衆皆肩抱錢絹,歡躍盈衢,百姓不限親疎,迎之相賀。
六 景德中,虜寇犯邊,河朔州郡多罹其毒,董兵之将,深溝高壘以自固,未有議其出者。
時有一班行李居貞【原作『正』,下注『避廟諱』。
】者,搉征賦于一鎮,疾其兇犷若是,哀其老幼無辜,鸠集市人,召募丁壯,出其不意,邀以擊之,奪其老幼婦人,援送其家。
有位者雖壯其勇,無與議其功者,公時判三班院,聞其名而不識其面,乃嗟稱曰:『下位中有如此者,而不預旌賞,何以勸士大夫邪?』于是錄其狀迹,條奏以聞,特與遷官,仍充合門祗候,既而不使知之。
李承恩之後,夙夜念之,莫知其由。
有人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