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 名臣事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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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事實類苑卷第八 名臣事迹(一) ◆名臣事迹(一) 韓魏公 司馬文正 孫威敏 陳文惠公 王沔 陶尚書 王荊公 富文忠 向文簡 梅聖俞 呂文穆 燕王元俨 陳堯叟 李文靖 ○韓魏公 韓魏公以元勳舊德,夷夏具瞻。

    熙甯中,留守北都,遼使每過境,必先戒其下曰:『韓丞相在此,無得過有須索。

    』遼使與京尹書,故事,紙尾止押字,至是,悉書名,其為遼人尊畏如此。

    每使至其國,必問侍中安否。

    其後,公子忠彥奉使遼,遼主問嘗使中國者曰:『國使類丞相否?』或曰:『類。

    』即命工圖之。

     二 韓魏公在相府時,家有女樂二十餘輩,及崔夫人亡,一日盡厚遣之。

    同列多勸且留,以為暮年歡,公曰:『所樂能幾何?而常令人心勞,孰若吾簡靜而樂也?』識者以謂過人遠矣。

    公舊有德于關中,秦人愛之。

    後子華自丞相出宣撫,秦之父老有遠來觀于道傍,乃愕然相謂曰:『吾以謂韓公,乃非也。

    』于是相引以去。

    虜人每見漢使,必起立緻恭以問曰:『韓公安否?今在何處?』次問文、富二老,亦以公,或以名而已。

    公鎮大名四年,虜使每涉林清縣,即戒其下曰:『此韓侍中境内,慎勿亂需索,以辱我也。

    』又嘗有使曰:『我在國中,想望韓公名,今幸至此,如何得見?』故事,惟通攝少尹與之相見而已,留守不出也。

    又嘗有喻其下者曰:『獻侍中馬,須擇好者來。

    』既而不如旨,怒曰:『此豈比它處,敢爾不加意?』遂笞其人,易其馬。

     三 治平中,夏國泛使至,将以十事聞,【『聞』,渑錄作『聞于天子』。

    】朝廷未知其何事也。

    時太常少卿祝谘主館伴,既受命,先見樞府,已而見丞相,韓魏公曰:『樞密何語?』曰:『樞府雲:「若使人議及十事,第雲:『受命,館伴不敢辄及邊事。

    』」』公笑曰:『豈有止主飲食,而不及他語耶?』公乃徐料十事以授祝曰:『彼及某事,則以某辭對。

    辨其事,則以某辭折。

    』祝唯唯而退,及宴,使者果及十事,凡八事正中公所科,祝如所教答之,夏人聳伏。

    祝常以謂,魏公真賢相,非他人可及也。

    【渑水燕談。

    】 四 韓忠獻公神道碑,神宗禦制也。

    中雲:『薨前一夕,有大星殒于園中,枥馬皆鳴。

    』又曰:『公奉诏立皇子句。

    被顧命立英宗為皇帝句。

    立朕以承祖宗之序。

    可謂定冊元勳之臣。

    』後銘其碑曰:『公行不歸,中夕是悼,尚想公儀,淚落苑草。

    』複禦篆十字,填金以冠其額曰:『兩朝顧命定策元勳之碑。

    』【歸田錄。

    】 五 皇佑五年,韓魏公拜武康軍節度使,經略河東,時公在定五年矣。

    将行,定人争欲遮留公,使不得出,公聞之,一日僞遊衆春園,陰欲由他道去。

    民初不知,至日晡,始悟,奔走宿于北門,門不得阖。

    寮屬相與設祖于道,钤轄郝質,壯勇士也,首感泣大恸,聲徹于外,官吏皆泣下,既而道路士庶,哭聲動原野。

     六 北嶽祠在州之曲陽縣,歲久不葺,守臣奉祠,與執事者升降于頹檐壞庑間,公以為慢神,莫斯為甚,乃完廟宇,煥然一新。

    每雨雪不時降,公即走僚屬禱于祠下,而神必應之。

    時北道薦饑,定獨屢豐,故嘗有詩曰:『靈嶽祠官尚未回,六花随禱下瓊瑰。

    』其後公改帥并門,又嘗題于廟雲:『每時有水旱,必緻禱祠下,無不響答,故枉道,即靈居以謝。

    』【并見魏王别錄。

    】 七 韓侍中薨,差内臣張都知督葬事,玄堂甃以石,一切用度,皆出于宮。

    上自撰墓碑,題其額曰:『兩朝顧命定冊元勳之碑。

    』明年,曾侍中薨,上題其墓碑額曰:『兩朝顧命贊冊亞勳之碑。

    』【倦遊錄。

    】 八 熙甯初,公在鹹秦,平涼經略使蔡挺建議,欲城白塔,公許之。

    及本路兵馬夫丁既興,而虜騎亦至塞下,挺恐兵敗而事不濟,且己任其罪,乃走使京師,具事勢如此,及其可憂之狀,請命于朝廷。

    朝廷惟責公以不當增修保障,緻一路溝城懼于奔沖,而不知始建謀者,挺也。

    公亦不自辨明,洎城成,無事,公複奏挺之功,而乞加獎谕焉。

    公鎮大名,魏之牒訴甚劇,而事無大小,公親視之,雖在疾病不出,亦許通問請命,而就決于卧内。

    人或以公任勞事過多,勉其略于總劾,委于佐屬,而少自便安。

    公曰:『兩詞在官,人之大事或生或死,或予或奪,至此一言而決,吾何敢略也?吾恐有所不盡,而未嘗輙敢有以略也。

    況其可以委之人乎?』公當政府十有餘年,贊輔三朝,黜陟羣材,其入踐台省,外總方鎮,出于門下者過半矣。

    然其知恩感義于公者幾稀,人或以此為說,公曰:『吾以至公之道薦人,而不求人知。

    以至公之道責人,而不避人怨。

    但無愧于天地,豈複要于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