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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六年四月十三日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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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定骈字類編監修校對總裁纂修監造諸臣職名武英殿監修
和 碩 莊 親 王【臣】允 祿
和 碩 果 親 王【臣】允 禮南書房校對
一級【臣】張廷玉
經筵講官文華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加一級【臣】蔣廷錫
經筵講官刑部尚書加一級 【臣】勵廷儀經筵講官戶部左侍郎兼吏部右侍郎加一級【臣】史贻直經筵講官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降二級留任【臣】呉 襄原任日講官起居注詹事府詹事 【臣】王圖炳太仆寺卿署國子監祭酒加一級 【臣】蔡 嵩總 督 倉 塲 加 一 級【臣】劉于義
史 【臣】魏廷珍
廣西按察使司按察使加一級 【臣】張元懷
武英殿總裁
經筵講官工部左侍郎兼内閣學士加一級【臣】吳士玉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加一級【臣】張廷璐
翰林院侍講學士加一級 【臣】張 照提督浙江學政翰林院侍講加一級 【臣】王蘭生
原 進 士【臣】方 苞纂修
原任翰林院提督四譯館太常寺少卿 【臣】沈宗敬原任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編修 【臣】張 缙提督貴州學政翰林院侍讀加一級 【臣】徐 本原任提督山西學政翰林院編修加一級【臣】沈錫辂原 任 翰 林 院 編 修【臣】髙 輿翰 林 院 編修 革 職 留 任【臣】俞鴻圖翰 林 院 編 修 加 一 級【臣】張夢徴原 任 翰 林 院 檢 讨【臣】舒大成翰 林 院 檢 讨【臣】陳萬防翰 林 院 檢 讨【臣】李光墺提督廣西學政江南道監察禦史加一級【臣】衞昌績
河南道監察禦史加一級 【臣】唐繼祖
山東鹽運使司鹽運使加二級 【臣】梅廷對廣 東 廣 州 府 知 府【臣】張 鋗原 任 刑 部 福建 司 主 事【臣】髙 衡工 部 都 水 司 主 事【臣】管式龍工 部 屯 田 司 主 事【臣】陳樹萱内 閣 中 書 舍 人【臣】戴 臨中 書 科 中 書 舍 人【臣】程 鵬原任 中 書 科 中 書 舍 人【臣】郭元釪原任 中 書 科 中 書 舍 人【臣】王祖慎原任 中 書 科 中 書 舍 人【臣】鄒元鬥翰 林 院 待 诏【臣】王時濟翰 林 院 待 诏【臣】顧阿瑛貴 州 定 番 州 知 州【臣】葛敬夫江 南 寳 應 縣 知 縣【臣】王宸儁河 南 濟 源 縣 知 縣【臣】湯 權廣 東 掲 陽 縣 知 縣【臣】陳樹芝江 西 餘 千 縣 知 縣【臣】董永年直 大名 府 元 城 縣 縣 丞【臣】趙仔敦
選 州 同【臣】張家鑒
監 生【臣】黃 豹監造
稽察内務府事務監察禦史兼防軍防領佐領加二級【臣】三保
監 造【臣】雅爾岱
監 造【臣】李之綱
防開列
禦定骈字類編監修校對總裁纂修監造諸臣職名武英殿監修
和 碩 莊 親 王【臣】允 祿
和 碩 果 親 王【臣】允 禮南書房校對
一級【臣】張廷玉
經筵講官文華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加一級【臣】蔣廷錫
經筵講官刑部尚書加一級 【臣】勵廷儀經筵講官戶部左侍郎兼吏部右侍郎加一級【臣】史贻直經筵講官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降二級留任【臣】呉 襄原任日講官起居注詹事府詹事 【臣】王圖炳太仆寺卿署國子監祭酒加一級 【臣】蔡 嵩總 督 倉 塲 加 一 級【臣】劉于義
史 【臣】魏廷珍
廣西按察使司按察使加一級 【臣】張元懷
武英殿總裁
經筵講官工部左侍郎兼内閣學士加一級【臣】吳士玉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加一級【臣】張廷璐
翰林院侍講學士加一級 【臣】張 照提督浙江學政翰林院侍講加一級 【臣】王蘭生
原 進 士【臣】方 苞纂修
原任翰林院提督四譯館太常寺少卿 【臣】沈宗敬原任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編修 【臣】張 缙提督貴州學政翰林院侍讀加一級 【臣】徐 本原任提督山西學政翰林院編修加一級【臣】沈錫辂原 任 翰 林 院 編 修【臣】髙 輿翰 林 院 編修 革 職 留 任【臣】俞鴻圖翰 林 院 編 修 加 一 級【臣】張夢徴原 任 翰 林 院 檢 讨【臣】舒大成翰 林 院 檢 讨【臣】陳萬防翰 林 院 檢 讨【臣】李光墺提督廣西學政江南道監察禦史加一級【臣】衞昌績
河南道監察禦史加一級 【臣】唐繼祖
山東鹽運使司鹽運使加二級 【臣】梅廷對廣 東 廣 州 府 知 府【臣】張 鋗原 任 刑 部 福建 司 主 事【臣】髙 衡工 部 都 水 司 主 事【臣】管式龍工 部 屯 田 司 主 事【臣】陳樹萱内 閣 中 書 舍 人【臣】戴 臨中 書 科 中 書 舍 人【臣】程 鵬原任 中 書 科 中 書 舍 人【臣】郭元釪原任 中 書 科 中 書 舍 人【臣】王祖慎原任 中 書 科 中 書 舍 人【臣】鄒元鬥翰 林 院 待 诏【臣】王時濟翰 林 院 待 诏【臣】顧阿瑛貴 州 定 番 州 知 州【臣】葛敬夫江 南 寳 應 縣 知 縣【臣】王宸儁河 南 濟 源 縣 知 縣【臣】湯 權廣 東 掲 陽 縣 知 縣【臣】陳樹芝江 西 餘 千 縣 知 縣【臣】董永年直 大名 府 元 城 縣 縣 丞【臣】趙仔敦
選 州 同【臣】張家鑒
監 生【臣】黃 豹監造
稽察内務府事務監察禦史兼防軍防領佐領加二級【臣】三保
監 造【臣】雅爾岱
監 造【臣】李之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