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詞争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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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全會(2)好忙碌,忽而讨論誰賣國,粵方委員叽哩咕,要将責任歸當局。

    吳老頭子(3)老益壯,放屁放屁來相嚷,說道賣的另有人,不近不遠在場上。

    有的叫道對對對,有的吹了嗤嗤嗤,嗤嗤一通不打緊,對對惱了皇太子(4),一聲不響出“新京”,會場旗色昏如死。

    許多要人夾屁追,恭迎聖駕請重回,大家快要一同“赴國難”,又拆台基何苦來?香槟走氣大菜冷,莫使同志久相等,老頭自動不出席,再沒狐狸來作梗。

    況且名利不雙全,那能推苦隻嘗甜?賣就大家都賣不都不,否則一方面子太難堪。

    現在我們再去痛快淋漓喝幾巡,酒酣耳熱都開心,什幺事情就好說,這才能慰在天靈。

    理論和實際,全都括括叫,點點小龍頭,又上火車道。

    隻差大柱石(5),似乎還在想火并,展堂同志血壓高(6),精衛先生糖尿病(7),國難一時赴不成,雖然老吳已經受告警。

    這樣下去怎幺好,中華民國老是沒頭腦,想受黨治也不能,小民恐怕要苦了。

    但願治病統一都容易,隻要将那“言詞争執”扔在茅廁裡,放屁放屁放狗屁,真真豈有之此理。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二年一月五日《十字街頭》第三期(初為雙周刊,木期改旬刊),署名阿二。

     (2)一中全會指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九日在南京召開的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

    會上甯粵兩派因争權奪利和推卸賣國罪責,互相漫罵。

    當時報紙稱之為“言詞争執”。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申報》在《二次大會中言詞争執經過》題下載南京二十六日電:“昨日會中粵委某提出張學良處分案,發言滔滔不絕,謂不僅張應負喪師失地責任,即南京政府亦當負重要責任,報告畢,吳敬恒即起立,謂張學良固應負責,南京政府亦當負不抵抗之責任,至赴日勾結日本來禍中國之賣國者,亦不能不科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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