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談“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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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客 六月二十九日的《自由談》裡,唐皘〔2〕先生曾經講到浙東的堕民,并且據《堕民猥談》〔3〕之說,以為是宋将焦光瓒的部屬,因為降金,為時人所不齒,至明太祖〔4〕,乃榜其門曰“丐戶”,此後他們遂在悲苦和被人輕蔑的環境下過着日子。

     我生于紹興,堕民是幼小時候所常見的人,也從父老的口頭,聽到過同樣的他們所以成為堕民的緣起。

    但後來我懷疑了。

    因為我想,明太祖對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5〕,他是決不會來管隔一朝代的降金的宋将的;況且看他們的職業,分明還有“教坊”或“樂戶”〔6〕的餘痕,所以他們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樂皇帝的忠臣義士〔7〕也說不定。

    還有一層,是好人的子孫會吃苦,賣國者的子孫卻未必變成堕民的,舉出最近便的例子來,則嶽飛〔8〕的後裔還在杭州看守嶽王墳,可是過着很窮苦悲慘的生活,然而秦桧,嚴嵩〔9〕……的後人呢?…… 不過我現在并不想翻這樣的陳年賬。

    我隻要說,在紹興的堕民,是一種已經解放了的奴才,這解放就在雍正年間罷〔10〕,也說不定。

    所以他們是已經都有别的職業的了,自然是賤業。

    男人們是收舊貨,賣雞毛,捉青蛙,做戲;女的則每逢過年過節,到她所認為主人的家裡去道喜,有慶吊事情就幫忙,在這裡還留着奴才的皮毛,但事畢便走,而且有頗多的犒賞,就可見是曾經解放過的了。

     每一家堕民所走的主人家是有一定的,不能随便走;婆婆死了,就使兒媳婦去,傳給後代,恰如遺産的一般;必須非常貧窮,将走動的權利賣給了别人,這才和舊主人斷絕了關系。

    假使你無端叫她不要來了,那就是等于給與她重大的侮辱。

    我還記得民國革命之後,我的母親曾對一個堕民的女人說,“以後我們都一樣了,你們可以不要來了。

    ”不料她卻勃然變色,憤憤的回答道:“你說的是什幺話?……我們是千年萬代,要走下去的!” 就是為了一點點犒賞,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還要做更廣泛的奴才,還得出錢去買做奴才的權利,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萬想不到的罷。

     七月三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三年七月六日《申報·自由談》。

    〔2〕唐皘浙江鎮海人,作家。

    着有雜文集《推背集》、《短長書》等。

    他曾在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申報·自由談》發表《堕民》一文,其中有“辱國者的子孫作堕民,賣國的漢奸如果有子孫的話,至少也将是一種堕民”的話。

     〔3〕《堕民猥談》應作《堕民猥編》,作者不詳。

    清代錢大昕編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