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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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記粵寇倡亂之始 粵寇倡亂之始,傳聞不一,今據近是者記之。

    初,粵西浔州府桂平縣某鄉有古刹,蕪廢無僧主持,鄉人士遂設為公所。

    中舊供關聖、觀音諸神塑像。

    因共傭一人居守,奉香火兼司啟鑰、掃除等役。

    土豪韋鎮,故虎而冠,素惑于天主教,崇奉甚嚴。

    其黨三千馀人,議建天主堂,因嗾韋至刹,擯諸神像,改祀天主,傭者恐幹衆怒,拒不許。

    韋诃之曰:“爾敢抗吾耶!爾但聽吾命,脫衆有議之者,有吾在,不預爾事!”傭者懼其橫暴,不得已從之。

    無何,衆至刹,見之,果大嘩;及诘傭者知其由,益怒,群擲天主于地蹴毀之,仍供諸神如初。

    韋之黨耳其事,報韋,韋怒往與衆理,語多悖謬。

    衆竊議曰:“察韋氏子所言所行,殆病狂,必及于禍。

    吾侪須早為之計,先發制之,庶免波及鄉鎮。

    ”固有巡檢,才頗明幹,衆詣,備訴崖末,乞發弓弁往擒韋及其黨之魁。

    巡檢謂:“非細故,位卑恐幹上官議孟浪好事;且韋黨甚衆,如不能就擒,更速激其變,必須計萬全乃可行。

    ”衆曰:“公第聲言奉郡密檄,訪緝左道惑衆者,不須公為力,吾侪自有計縛獻麾下。

    然必公親往,方能有濟,否則姑息遺患,為&Sigma淮荩為蛇奈何!異日事發,公亦不能辭咎。

    ”巡檢深然其言。

    爰率衆往,乘其不備,遂擒韋并其黨十馀人。

    星夜檻馳赴縣,同谒縣令,委曲白所事。

    令素選懦,聞衆言,噤不敢聲,意頗嫌衆等多事。

    比謀諸幕賓,謂宜請郡守主裁;令如言谒守,守亦茫無灼見,惟命暫将韋等下于獄,待谳得左證,再如律處治。

    韋等既下獄,令殊不以為意。

    既而韋在獄上書訟冤,毅然以崇奉天主教自任,不少諱;且言世上天地、君親、祖宗、神祇皆聽命于天主,可惜世人不察,吾将大倡其教,普救天下。

    并求釋放出獄,宜反坐巡檢等人結黨畔道罪名雲雲。

    滿紙邪說,令置不理。

    韋之黨知令庸弱無能,将謀劫獄。

    鄉人士偵知之,亟白令,乞為備;因謂韋所上書即可據為左證,速治其罪,無使滋蔓,令但笑謝之。

    韋之黨聞鄉人士所言,怒甚,遂劫韋等于獄。

    首報怨于鄉人士,大肆屠掠,幸免者十之一二。

    此倡亂之始也。

     卷十記粵寇渠魁事迹 洪秀全,蜒魁也。

    藉名捕魚,出沒海中,專務劫掠。

    其黨散布港汊,一遇商舶經過,吹唇聲号,各港聞之,頃刻蜂集。

    劫得貨财,悉先上之洪,而後瓜分。

    賈客罹其害者,指不勝屈。

    洪素與相者楊秀清善。

    楊先業儒,應童子試,屢黜于有司,窮乏不能自存,遂棄儒賣蔔,以資糊口;性極狡黠,能察言辨色,臆斷吉兇禍福,多奇中,人頗神之。

    緣嗜博,博又辄負,賴洪時濟其急,心德之而欲有以報。

    爰時以非分谄之,謀不軌。

    嘗與洪之黨飲酣,談天下形勢及用兵之法,瞭如指掌;并謬稱洪相貴不可言,然舍己不勝卧龍任。

    洪黨信其言,欣述于洪,皆頓首稱賀,洪益自負。

    會韋逆劫獄倡亂,恐勢孤不足抗大兵,知洪有異志,其黨乃往說洪,奉為僞天王;以楊秀清為軍師,稱僞東王,韋自為大将軍,僭稱北王;又以蕭朝貴為僞西王、馮雲山為僞南王。

    蕭、馮兩賊事迹不得其詳,或曰皆海洋劇盜耳。

     卷十石達開 石達開者,以财雄一方,素慕遊俠,好結納而不擇其人。

    門下食客實繁有徒,類多無賴。

    石居恒惟日與健兒馳馬較射、擊梃舞槊以為樂。

    先是,其鄉有峻嶺,為劇盜所據,劫取過往财物,無幸脫者。

    有閩客挾重資經此,聞而心悸,久耳石名,因投刺踵谒,備陳衷曲,乞庇護。

    石憐而許之,款留少住,将擇健兒衛送過嶺。

    盜聞之,怒甚,率其黨百人徑至石家,欲圖撺奪。

    石聞盜至,令開門召入,告之曰:“壯士之所欲者貨财也。

    第念閩客挾重資抛離鄉井,以謀得什一,意良苦。

    今壯士不諒其衷,将盡攘為己有,彼則本之不存,利将焉望?仆也滋不忍,敢為緩頰。

    ”因準閩客資約計五千金,乃解囊如數列金于幾,謂曰:“聊備不腆,敬獻壯士,代客請命。

    倘壯士矜而宥之,即不啻身受其賜。

    ”群盜相顧歎曰:“人言石公重義輕财,信然!吾侪所為,殆非人類!今重違公命,但令閩客就道毋恐。

    然公所惠豐腆,受之有愧,敢辭。

    ”石大悅,治席為閩客祖餞,兼酌群盜。

    酒酣,彼此傾吐肝膽,意氣契洽,相見恨晚。

    席散,閩客拜謝而别;群盜興辭,石仍出前金殷勤投贈,推讓再三,始受其半。

    群盜既歸,感石,謀有以報之。

    值石初度,因備奇珍異寶、錦繡牲醴之屬往為壽。

    石大合樂,宴客三日,盜亦在座。

    有與石挾嗛者,密報邑令,謂石時藏盜于家,恐不免為地方之害。

    令正患盜,聞言,亟督兵役馳往,圍其宅,并石與盜盡擒之,禁于獄中。

    石與楊秀清故為莫逆交,嘗貸楊金而不責償。

    楊既為僞東王,欲報石德。

    會石下獄,遂劫出之,稱為僞翼王雲。

     裡乘子曰:粵寇之變,雖曰天運使然,而人事究亦難逃其責也。

    我聞金田嘯聚,其初黨羽不過三百馀人,向使地方有司果能設法化導,格其邪心,固善;萬一若曹執迷不悟,即乘其勢尚未張,一鼓殲之,消患未形,亦不為虐。

    所謂去莠安良,亦賢有司之責也。

    乃計不出此,卒使星星曤火,燎及昆岡;涓涓氿泉,蕩成巨浸。

    迨順流下竄,竊據金陵,十馀年來,沿江一帶民無完居,屠毒生靈不可數計。

    試觀其猖獗無忌,形同枭獍,不真令人發指哉!有自粵西來者,言衆賊實無伎倆,即韋逆而論,以巡檢下僚督衆往捕,如縛雞犬,其易可知。

    似此巡檢膽識亦殊過人,而大吏聞之,不賞其功,反怪多事,時事如此,真可浩歎!故當其金田倡亂,都人士懼其被累,亦曾密白邑令,邑令曾密白郡守,郡守曾密白司道巡撫,皆一一瞪目相視,默無一語,大都意存諱盜,粉飾偷安;方且以持重自矜,決不肯輕舉妄動,激生事端,緻挂吏議。

    噫嘻!為虺不摧,為蛇奈何!忍之須臾,而孰知後日之禍如此之烈哉!予虎口馀生,備嘗艱苦,間關萬裡,僥幸生還。

    回憶十馀年來目擊流離瑣尾情形,時複傷心酸鼻。

    而推原其始,當日之為封疆大吏者,雖百身亦豈能贖其罪哉! 卷十書秦小羅 初粵寇陷金陵,僞東王楊賊秀清就何紳宦住宅改造僞王府,窮極奢侈。

    又制廣大榻,可容十人,每夕輪選所掠婦女九人伴寝,淫媟無度。

    婦女之含羞赍忿、抑郁以死者踵相椄也。

    一日,楊賊夜宴,庖人進面一簋,時賊已中酒,不能食;以食侍者,七竅噀血,立斃。

    賊驚且怒,以人之謀鸩己也。

    盡出所有婦女不下千人,發僞官研訊。

    僞官承賊意旨,将次第嚴加榜掠。

    忽一女年可十六七,柳眉蘊怒,杏靥含嗔,袅娜而前,嬌聲喝曰:“謀鸩殺楊賊者,我秦小羅也!不預他人事。

    ”僞官诘之,曰:“自賊陷城,不幸門慘遭屠戮,我被擄在此,所以暫緩須臾無死者,原欲乘間手刃賊首,以洩家國恨。

    奈苦無兵械,又不得當,隻藏有砒屑少許,為他日自盡地,适見面心動,因潛下之,将圖一快意,雖粉骨亦甘心焉。

    今計不成,數也!然觀賊所為必膺天誅,特時未至耳!我死固不足惜,獨怪爾曹俨然須眉男子,孰非食毛踐土,竟腆顔事賊,為之爪牙,受其豕畜而犬嗾之,一旦天兵雲集,醜類盡殲,漏網難期,噬臍莫及!而爾曹誤入迷途,不知早為自新,智反出我女子下矣!不亦羞乎?”僞官聞言,俯首愧汗,箝口無語。

    會楊賊僞旨疊次敦逼問狀,僞官不敢諱,遂以實告,賊怒,命寸磔以警衆。

    小羅引頸受刃,全無懼色,賊黨見者多竊竊稱歎。

    越日,僞官竟慚悔自經以殉。

    小羅,名敷,金陵人。

    僞官姓名裡居無可考。

     裡乘子曰:方粵寇蔓延,兩江總督某以封疆大吏奉命九江防剿,遲遲其行,卒乃掩耳盜鈴,開門揖盜,長江上下縱橫袤亘千馀裡,城郭闾閻悉罹烽燹,彼雖一死,不能蔽辜。

    試繩其初,心豈有涓埃計及于報國哉!小羅,一女子耳,猶知以洩家國恨為重,同一死也,小羅之死重如泰山矣!君子于是悲小羅有殺賊之心,無殺賊之力;而又歎兩江總督有殺賊之力,無殺賊之心。

    天下事何其相左也!觀小羅所言能使僞官慚悔自經,而凡天下之為須眉男子者,能不聞風興起乎! 卷十書傅善祥 傅善祥者,亦金陵女子之授僞職為女丞相者也。

    容華媚冶,資性儇黠。

    幼讀書,粗知大義,詩賦文詞頗能暢曉。

    年十六,嫁同邑王生。

    生故寒素,為人樸鈍,齒逾弱冠,猶艱于一衿。

    傅自歎所适不淑,每庸奴其夫。

    生心雖嗛之,而口不敢言。

    嘗應童子試,被黜歸,傅适在門,他顧若無睹,生恚诟之。

    傅诮讓之曰:“囨,休矣!為丈夫者,年二十許尚不能博一衿,猶負氣吓婆子,複何為者!可惜妾非丈夫耳!假若妾易钗而冠,莫道一衿,即掇取科第亦易易也。

    囨,休矣!作此醜态誰耐看耶!”生聞言,益恨恨,由此,夫妻積不相能。

    既而粵寇陷金陵,生亡去不知所之;傅被擄在僞東王府。

    楊賊既悅其色,傅又自衒其才,賊大加寵任,官以女丞相,凡僞文往複,皆歸司掌。

    楊賊與傅嘗同飲,酒酣,戲撫傅背作驕态曰:“孤以匹夫起市井中,提三尺劍從粵西順流而下,所過郡縣,聞風奔潰。

    今雄踞江南,貴為東王,偶一聲呼,全軍聽命。

    後宮美人充下陳者以千計,大丈夫處世如斯,亦足矣!以卿視孤亦可謂一世之雄也耶?”傅時亦微醺,恃寵忘形,不覺吃吃笑答曰:“囨,休矣!爾不過粵西一小賊,幸逢劫數,乘間竊發,才竄得江南一隅地。

    内受制于天王,外受困于官兵,而猶自足驕人,複何為者!可惜妾非丈夫耳!假使妾易钗而冠,莫道江南,即縱橫天下,亦易易也!囨,休矣!作此醜态誰耐看耶!”賊初以傅必迎合其詞而加谀焉,今聞所言,殊出意外,乃勃然變色,怒叱曰:“賤婢!安敢侮孤耶!”立命幽諸空室,遲明加誅不貸。

    诘旦,僞執法者請行刑,楊賊悔之,而赧于反齒,漫應曰:“賤婢侮孤,罪固不赦,但系女官,不敢自專,是不得不請命于天王。

    ”遂具狀上于僞天王。

    洪賊秀全以事無大小,皆楊處分,此細故,何獨請命?沉思良久,笑曰:“我知之矣。

    ”爰降僞诏曰:“按狀,女丞相傅醉侮東王,大不敬,罪應立決;但念其頗耆微勞,且屬酒後失言,姑恩從末減。

    着荷校,七次禮拜而宥釋之,仍許複官辦公自贖。

    ”賊中故奉左道,七日禮拜一次,七次,蓋四十有九日雲。

    楊賊接僞诏大喜,即命将傅荷校于中庭。

    傅亦深有怨悔,因取楊賊舊所贻金條脫一雙,解自所着紅羅诃黎子裹好,遣左右赍還楊賊,并附以書曰:殿左女丞相臣妾傅善祥誠惶誠恐,死罪死罪,上書東王殿下。

    竊以臣妾遭逢高厚,福薄災生,醉後失檢,出言無狀,冒犯于王,主賜臣妾死,臣妾何敢愛其生?今乃曲施矜全,不加誅戮,僅予荷檢,聊示薄罰。

    臣妾再生,實王所賜,犬馬有知,能無感激!惟是臣妾自獲罪以來,五中憂懼,神思惝怳,如失魂魄;藐茲孱弱,斷難久存。

    蒲柳之質,雖見宥于風霜;蝼蟻之命,究莫保于旦暮。

    在臣妾猥以女流,忝叨異數,平章巾帼,宅揆绮羅,榮幸已極,死複何憾?但念未列妃嫔之隊,而寵逾粉黛三千,特膺宰輔之權,而報乏涓埃萬一。

    怅對玉葭,難倚托于今世;願求環草,當銜結于來生。

    金條脫一雙,王所嘉赉,臨死遣使赍繳,裹以自着紅羅诃黎子,亵服不恭,藉寓親愛。

    倘王異日垂念微勞,見物如見臣妾可也。

    伏惟起居,萬福珍攝千金。

    不盡欲言,祈賜省覽焉。

    楊賊循誦來書,摩弄二物,心大不忍,急踴屣出,見傅荷校垂淚,如蟲網幽花,輕盈帶雨,益覺楚楚可憐。

    遂不終日,命劈其校,遑待七次禮拜乎!傅既脫校,将屈膝謝楊賊,掖而止之,仍以金條脫為納兩腕,攜手而歸。

    自是寵愛較前有加。

     裡乘子曰:善祥始以恃才而反目于夫,繼以炫才而辱身于賊。

    甚矣!女子之不可有才也!吾獨怪與秦小羅生同裡闬,乃一則以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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