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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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諸如此類,以至于無窮。
一千四百年前,有一個人寫了一篇論“神滅”的文章,被認為亵渎神聖,有如是之甚,以緻其君皇敕七十個大儒來相駁難,竟給其駁倒。
但是五百年後,有一位史家把這篇文章在他的偉大的史籍中紀了一個撮要。
又過了九百年,然後有一個十一歲的小孩偶然碰到這個三十五個字的簡單撮要,而這三十五個字,于埋沒了一千四百年之後,突然活了起來而生活于他的身上,更由他而生活于幾千幾百個男男女女的身上。
1912年,我的母校來了一位英國講師,發表一篇演說,(論中國建立共和的不可能)。
他的演講當時我覺得很為不通,但是我以他對于母音O的特異的發音方法為有趣,我就坐在那裡摹拟以自娛。
他的演說久已忘記了,但是他對于母音O的發音方法,這些年來卻總與我不離,說不定現在還在我的幾千百個學生的口上,而從沒有覺察到是由于我對于布蘭特先生的惡作劇的摹仿,而布蘭特先生也是從不知道的。
兩千五百年前,希馬拉雅山的一個山峽裡死了一個乞丐。
他的屍體在路旁已在腐潰了,來了一個少年王子,看見這個怕人的景象,就從事思考起來。
他想到人生及其他一切事物的無常,遂決心脫離家庭,前往曠野中去想出一個自救以救人類的方法。
多年後,他從曠野裡出來,做了釋迦佛,而向世界宣布他所找出的拯救的方法。
這樣,甚至一個死丐屍體的腐潰,對于創立世界上一個最大的宗教,也曾不知不覺的貢獻了其一部分。
這一個推想的線索引導我信了可以稱為社會不朽的宗教,因為這個推想在大體上全系根據于社會對我的影響,日積月累而成小我,小我對于其本身是些什麼,對于可以稱社會、人類或大自然的那個大我有些什麼施為,都留有一個抹不去的痕記這番意思。
小我是會要死的,但是他還是繼續存活在這個大我身上。
這個大我乃是不朽的,他的一切善惡功罪,他的一切言行思想,無論是顯著的或細微的,對的或不對的,有好處或有壞處——樣樣都是生存在其對于大我所産生的影響上。
這個大我永遠生存,做了無數小我勝利或失敗的垂久宏大的佐證。
這個社會不朽的概念之所以比中國古代三不朽學說更為滿意,就在于包括英雄聖賢,也包括賤者微者,包括美德,也包括惡德,包括功德,也包括罪孽。
就是這項承認善的不朽,也承認惡的不朽,才構成這種學說道德上的許可。
一個死屍的腐爛可以創立一個宗教,但也可以為患全個大陸。
一個酒店侍女偶發一個議論,可以使一個波斯僧侶豁然大悟,但是一個錯誤的政治或社會改造議論,卻可以引起幾百年的殺人流血。
發現一個極微的杆菌,可以福利幾千百萬人,但是一個害痨的人吐出的一小點痰涎,也可以害死大批的人,害死幾世幾代。
人所做的惡事,的确是在他們身後還存在的!就是明白承認行為的結果才構成我們道德責任的意識。
小我對于較大的社會的我負有巨大的債項,把他幹的什麼事情,作的什麼思想,做的什麼人物,概行對之負起責任,乃是他的職分。
人類之為現在的人類,固是由我們祖先的智行愚行所造而成,但是到我們做完了我們分内時,我們又将由人類将成為怎麼樣而受裁判了。
我們要說,“我們之後是大災大厄”嗎?抑或要說,“我們之後是幸福無疆”嗎? 1913年,我又得了一個時機把我的信條列成更普通的條文。
地質學家丁文江氏所著,在我所主編的一個周報上發表,論《科學與人生觀》的一篇文章,開始了一場用差不多延持了一個足年的長期論戰。
在中國凡有點地位的思想家,全都曾參與其事。
到1923年終,由某個善經營的出版家把這論戰的文章收集起來,字數竟達二十五萬。
我被請為這個集子作序。
我的序言給這本已繁重的文集又加了一萬字,而以我所拟議的“新宇宙觀和新人生觀的輪廓”為結論,不過有些含有敵意的基督教會,卻以惡作劇的口吻,稱其為“胡适的新十誡”,我現在為其自有其價值而選擇出來: (1)根據于天文學和物理學的知識,叫人知道空間的無限之大。
(2)根據于地質學及古生物學的知識,叫人知道時間的無窮之長。
(3)根據于一切科學,叫人知道宇宙及其中萬物的運行變遷皆是自然的,——自己如此的,——正用不着什麼超自然的主宰或造物者。
(4)根據于生物學的科學知識,叫人知道生物界的生存競争的浪費與慘酷,——因此叫人更可以明白那“有好生之德”的主宰的假設是不能成立的。
(5)根據于生物學、生理學、心理學的知識,叫人知道人不過是動物的一種;他和别種動物隻有程序的差異,并無種類的區别。
(6)根據于生物的科學及人類學、人種學、社會學的知識,叫人知道生物及人類社會演進的曆史和演進的原因。
(7)根據于生物的及心理的科學,叫人知道一切心理的現象都是 有因的。
(8)根據于生物學及社會學的知識,叫人知道道德禮教是變遷的,而變遷的原因都是可以用科學的方法尋求出來的。
(9)根據于新的物理化學的知識,叫人知道物質不是死的,是活的;不是靜的,是動的。
(10)根據于生物學及社會學的知識,叫人知道個人——“小我”——是要死滅的,而人類——“大我”——是不死的,不朽的;叫人知道“為全種萬世而生活”就是宗教,就是最高的宗教。
而那些替個人謀死後的“天堂”“淨土”的宗教,乃是自私自利的宗教。
我結論道: “這種新人生觀是建築在二三百年的科學常識之上的一個大假設,我們也許可以給他加上‘科學的人生觀’的尊号。
但為避免無謂的争論起見,我主張叫他做‘自然主義的人生觀’。
“我們在那個自然的宇宙裡,在那無窮之大的空間裡,在那無窮之長的時間裡,這個平均高五尺六寸,上壽不過百年的兩手動物——人——真是一個藐乎其小的微生物了。
在那個自然主義的宇宙裡,天行是有常度的,物變是有自然法則的,因果的大法支配着他——人——的一切生活,生存競争的慘劇鞭策着他的一切行為,——這個兩手動物的自由真是很有限的了。
“然而那個自然主義的宇宙裡的這個涉小的兩手動物,卻也有他的相當的地位和相當的價值。
他用的兩手和一個大腦,居然能做出許多器具,想出許多方法,造成一點文化。
他不但馴伏了許多禽獸,他還能考究宇宙間的自然法則,利用這些法則來駕馭天行,到現在他居然能叫電氣給他趕車,以太陽給他送信了。
“他的智慧的長進就是他的能力的增加。
然而智慧的長進卻又使他的胸襟擴大,想象力提高。
他也曾拜物拜畜生,也曾怕神怕鬼,但他現在漸漸的脫離了這種種幼稚的時期,他現在漸漸明白:空間之大隻增加他對于宇宙的美感;時間之長隻使帥外明了祖宗創業之艱難;天行之有常隻增加他制裁自然界的能力。
“甚至于因果律之籠罩一切,也并不見得束縛他的自由。
因為因果律的作用,一方面使他可以由因求果,由果推因,解釋過去,預測未來;一方面又使他可以運用他的智慧,創造新因,以求新果。
甚至于生存競争的觀念也并不見得就使他成為一個冷酷無情的畜生,也許還可以格外增加他對于同類的同情心,格外使他深信互助的重要,格外使他注重人為的努力,以減免天然競争的慘酷與浪費。
總而言之,這個自然主義的人生觀裡,未嘗沒有美,未嘗沒有詩意,未嘗沒有道德的責任,未嘗沒有充分運用創造的智慧的機會。
”
諸如此類,以至于無窮。
一千四百年前,有一個人寫了一篇論“神滅”的文章,被認為亵渎神聖,有如是之甚,以緻其君皇敕七十個大儒來相駁難,竟給其駁倒。
但是五百年後,有一位史家把這篇文章在他的偉大的史籍中紀了一個撮要。
又過了九百年,然後有一個十一歲的小孩偶然碰到這個三十五個字的簡單撮要,而這三十五個字,于埋沒了一千四百年之後,突然活了起來而生活于他的身上,更由他而生活于幾千幾百個男男女女的身上。
1912年,我的母校來了一位英國講師,發表一篇演說,(論中國建立共和的不可能)。
他的演講當時我覺得很為不通,但是我以他對于母音O的特異的發音方法為有趣,我就坐在那裡摹拟以自娛。
他的演說久已忘記了,但是他對于母音O的發音方法,這些年來卻總與我不離,說不定現在還在我的幾千百個學生的口上,而從沒有覺察到是由于我對于布蘭特先生的惡作劇的摹仿,而布蘭特先生也是從不知道的。
兩千五百年前,希馬拉雅山的一個山峽裡死了一個乞丐。
他的屍體在路旁已在腐潰了,來了一個少年王子,看見這個怕人的景象,就從事思考起來。
他想到人生及其他一切事物的無常,遂決心脫離家庭,前往曠野中去想出一個自救以救人類的方法。
多年後,他從曠野裡出來,做了釋迦佛,而向世界宣布他所找出的拯救的方法。
這樣,甚至一個死丐屍體的腐潰,對于創立世界上一個最大的宗教,也曾不知不覺的貢獻了其一部分。
這一個推想的線索引導我信了可以稱為社會不朽的宗教,因為這個推想在大體上全系根據于社會對我的影響,日積月累而成小我,小我對于其本身是些什麼,對于可以稱社會、人類或大自然的那個大我有些什麼施為,都留有一個抹不去的痕記這番意思。
小我是會要死的,但是他還是繼續存活在這個大我身上。
這個大我乃是不朽的,他的一切善惡功罪,他的一切言行思想,無論是顯著的或細微的,對的或不對的,有好處或有壞處——樣樣都是生存在其對于大我所産生的影響上。
這個大我永遠生存,做了無數小我勝利或失敗的垂久宏大的佐證。
這個社會不朽的概念之所以比中國古代三不朽學說更為滿意,就在于包括英雄聖賢,也包括賤者微者,包括美德,也包括惡德,包括功德,也包括罪孽。
就是這項承認善的不朽,也承認惡的不朽,才構成這種學說道德上的許可。
一個死屍的腐爛可以創立一個宗教,但也可以為患全個大陸。
一個酒店侍女偶發一個議論,可以使一個波斯僧侶豁然大悟,但是一個錯誤的政治或社會改造議論,卻可以引起幾百年的殺人流血。
發現一個極微的杆菌,可以福利幾千百萬人,但是一個害痨的人吐出的一小點痰涎,也可以害死大批的人,害死幾世幾代。
人所做的惡事,的确是在他們身後還存在的!就是明白承認行為的結果才構成我們道德責任的意識。
小我對于較大的社會的我負有巨大的債項,把他幹的什麼事情,作的什麼思想,做的什麼人物,概行對之負起責任,乃是他的職分。
人類之為現在的人類,固是由我們祖先的智行愚行所造而成,但是到我們做完了我們分内時,我們又将由人類将成為怎麼樣而受裁判了。
我們要說,“我們之後是大災大厄”嗎?抑或要說,“我們之後是幸福無疆”嗎? 1913年,我又得了一個時機把我的信條列成更普通的條文。
地質學家丁文江氏所著,在我所主編的一個周報上發表,論《科學與人生觀》的一篇文章,開始了一場用差不多延持了一個足年的長期論戰。
在中國凡有點地位的思想家,全都曾參與其事。
到1923年終,由某個善經營的出版家把這論戰的文章收集起來,字數竟達二十五萬。
我被請為這個集子作序。
我的序言給這本已繁重的文集又加了一萬字,而以我所拟議的“新宇宙觀和新人生觀的輪廓”為結論,不過有些含有敵意的基督教會,卻以惡作劇的口吻,稱其為“胡适的新十誡”,我現在為其自有其價值而選擇出來: (1)根據于天文學和物理學的知識,叫人知道空間的無限之大。
(2)根據于地質學及古生物學的知識,叫人知道時間的無窮之長。
(3)根據于一切科學,叫人知道宇宙及其中萬物的運行變遷皆是自然的,——自己如此的,——正用不着什麼超自然的主宰或造物者。
(4)根據于生物學的科學知識,叫人知道生物界的生存競争的浪費與慘酷,——因此叫人更可以明白那“有好生之德”的主宰的假設是不能成立的。
(5)根據于生物學、生理學、心理學的知識,叫人知道人不過是動物的一種;他和别種動物隻有程序的差異,并無種類的區别。
(6)根據于生物的科學及人類學、人種學、社會學的知識,叫人知道生物及人類社會演進的曆史和演進的原因。
(7)根據于生物的及心理的科學,叫人知道一切心理的現象都是 有因的。
(8)根據于生物學及社會學的知識,叫人知道道德禮教是變遷的,而變遷的原因都是可以用科學的方法尋求出來的。
(9)根據于新的物理化學的知識,叫人知道物質不是死的,是活的;不是靜的,是動的。
(10)根據于生物學及社會學的知識,叫人知道個人——“小我”——是要死滅的,而人類——“大我”——是不死的,不朽的;叫人知道“為全種萬世而生活”就是宗教,就是最高的宗教。
而那些替個人謀死後的“天堂”“淨土”的宗教,乃是自私自利的宗教。
我結論道: “這種新人生觀是建築在二三百年的科學常識之上的一個大假設,我們也許可以給他加上‘科學的人生觀’的尊号。
但為避免無謂的争論起見,我主張叫他做‘自然主義的人生觀’。
“我們在那個自然的宇宙裡,在那無窮之大的空間裡,在那無窮之長的時間裡,這個平均高五尺六寸,上壽不過百年的兩手動物——人——真是一個藐乎其小的微生物了。
在那個自然主義的宇宙裡,天行是有常度的,物變是有自然法則的,因果的大法支配着他——人——的一切生活,生存競争的慘劇鞭策着他的一切行為,——這個兩手動物的自由真是很有限的了。
“然而那個自然主義的宇宙裡的這個涉小的兩手動物,卻也有他的相當的地位和相當的價值。
他用的兩手和一個大腦,居然能做出許多器具,想出許多方法,造成一點文化。
他不但馴伏了許多禽獸,他還能考究宇宙間的自然法則,利用這些法則來駕馭天行,到現在他居然能叫電氣給他趕車,以太陽給他送信了。
“他的智慧的長進就是他的能力的增加。
然而智慧的長進卻又使他的胸襟擴大,想象力提高。
他也曾拜物拜畜生,也曾怕神怕鬼,但他現在漸漸的脫離了這種種幼稚的時期,他現在漸漸明白:空間之大隻增加他對于宇宙的美感;時間之長隻使帥外明了祖宗創業之艱難;天行之有常隻增加他制裁自然界的能力。
“甚至于因果律之籠罩一切,也并不見得束縛他的自由。
因為因果律的作用,一方面使他可以由因求果,由果推因,解釋過去,預測未來;一方面又使他可以運用他的智慧,創造新因,以求新果。
甚至于生存競争的觀念也并不見得就使他成為一個冷酷無情的畜生,也許還可以格外增加他對于同類的同情心,格外使他深信互助的重要,格外使他注重人為的努力,以減免天然競争的慘酷與浪費。
總而言之,這個自然主義的人生觀裡,未嘗沒有美,未嘗沒有詩意,未嘗沒有道德的責任,未嘗沒有充分運用創造的智慧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