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友人論性道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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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賠本地來發表是可以的,然而在營業性質的刊物上,何況又是TheLADIES'Journal……那是期期以為不可。

    我們要知道,營業與真理,職務與主張,都是斷乎不可混同,你卻是太老實地“借别人的酒杯澆自己的塊壘”,雖不愧為忠實的婦女問題研究者,卻不能算是一個好編輯員了。

    所以我現在想忠告你一聲,請你留下那些“過激”的“不道德”的兩性倫理主張預備登在自己的刊物上,另外重新依據營業精神去辦公家的雜志,千萬不要再談為LADIESandgentlemen所不喜的戀愛;我想最好是多登什麼做雞蛋糕布丁杏仁茶之類的方法以及刺繡裁縫梳頭束胸捷訣,——或者調查一點纏腳法以備日後需要時登載尤佳。

    白話叢書裡的《女誡注釋》此刻還可采取轉錄,将來讀經潮流自北而南的時候自然應該改登《女兒經》了。

    這個時代之來一定不會很遲,未雨綢缪現在正是時候,不可錯過。

    這種雜志青年男女愛讀與否雖未敢預言,但一定很中那些有權威的老爺們的意,待多買幾本留着給孫女們讀,銷路不愁不廣。

    即使不說銷路,跟着聖賢和大衆走總是不會有過失的,縱或不能說有功于世道人心而得到褒揚。

    總之我希望你劃清界限,把氣力賣給别人,把心思自己留起,這是酬世錦囊裡的一條妙計,如能應用,消災納福,效驗有如《波羅密多心咒》。

     上禮拜六晚寫到這裡,夜中我們的小女兒忽患急病,整整地忙了三日,現在雖然醫生聲明危險已過,但還需要十分慎重的看護,所以我也還沒有執筆的工夫,不過這封信總得寄出了,不能不結束一句。

    總之,我勸你少發在中國是尚早的性道德論,理由就是如上邊所說,至于青年黃年之誤會或利用那都是不成問題。

    這一層我不暇說了,隻把陳仲甫先生一九二一年所說的話(《新青年》随感錄一一七)抄一部分在後面:

青年底誤會

“‘教學者如扶醉人,扶得東來西又倒。

    ’現代青年底誤解,也和醉人一般。

    ……你說婚姻要自由,他就專門把寫情書尋異性朋友做日常重要的功課。

    ……你說要脫離家庭壓制,他就抛棄年老無依的母親。

    你說要提倡社會主義共産主義,他就悍然以為大家朋友應該養活他。

    你說青年要有自尊底精神,他就目空一切,妄自尊大,不受善言了。

    ……” 你看,這有什麼辦法,除了不理它之外?不然你就是隻講做雞蛋糕,恐怕他們也會誤解了,吃雞蛋糕吃成胃病呢!匆匆不能多寫了,改日再談。

     十四年四月十七日,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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