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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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入。

    較載太平天國時事的有李圭著《思痛記》二卷,光緒六年(一八八〇)出版,卷下紀鹹豐十年(一八六〇)七月間在金壇時事有雲: 醫學博士高田義一郎著有一篇《本國的死刑之變遷》,登在《國家醫學雜志》上,昭和三年(一九二八)出版《世相表裡之醫學的研究》共文十八篇,上文亦在其内。

    第四節論德川幕府時代的死刑,約自十七世紀初至十九世紀中間,内容分為五類,其四曰鋸拉及坑殺。

    鋸拉者将犯人連囚籠埋土中,僅露出頭顱,傍置竹鋸,令過路人各拉其頸。

    這使人想起《封神傳》的殷郊來。

    至于坑殺,那與鋸拉相像,隻把犯人身體埋在土中,自然不連囚籠,不用鋸拉,任其自死。

    在《明良洪範》卷十九有一節雲“記稻葉淡路守殘忍事”,是很好的實例: 亨納堡舊城是一派強有力的伯爵家的住所,在城壁間有一處穹門,據傳說雲造堡時有一匠人受了一筆款答應把他的小孩砌到牆壁裡去。

    給了小孩一塊餅吃,那父親站在梯子上監督砌牆。

    末後的那塊磚頭砌上之後,小孩在牆裡邊哭了起來,那人悔恨交并,失手掉下梯子來,摔斷了他的項頸。

    關于利本思坦的城堡也有相似的傳說。

    一個母親同樣地賣了她的孩子。

    在那小東西的周圍牆漸漸地高起來的時候,小孩大呼道,媽媽,我還看見你!過了一會兒,又道,媽媽,我不大看得見你了!末了道,媽媽,我看你不見了!” “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人,我詐而盡坑之。

    ”據列傳中說凡四十萬人,武安君慮其反複,“乃挾詐而盡坑殺之”。

    仿佛是坑與秦總很有關系似的,可是詳細還不能知道。

    掘了很大很大的坑,把二十萬以至四十萬人都推下去,再蓋上土,這也不大像吧。

    正如《鏡花緣》的林之洋常說的“坑死俺也”,我們對于這坑字似乎有點不好如字解釋,隻得暫且擱起再說。

     “稻葉淡路守紀通為丹州福知山之城主,生來殘忍無道,惡行衆多。

    代官中有獲罪者,逮捕下獄,不詳加審問,遽将其妻兒及服内親族悉捕至,于院中掘穴,一一埋之,露出其首,上覆小木桶,朝夕啟視以消遣。

    餘人逐漸死去,唯代官苟延至七日未絕。

    淡路守每朝巡視,見其尚活,嘲弄之曰,妻子親族皆死,一人獨存,真罪業深重哉。

    代官張目曰,餘命尚存,思報此恨,今妻子皆死亡,無可奈何矣。

    身為武士,處置亦應有方,如此相待,誠自昔所未聞之刑罰也。

    會當有以相報!忿恨嚼舌而死。

    自此淡路守遂迷亂發狂,終乃裝彈鳥槍中,自點火穿胸而死。

    ”案稻葉紀通為德川幕府創業之功臣,位為諸侯,死于慶安元年,即西曆一六四八,清順治五年也。

     “秦改古文以為篆隸,國人多诽謗。

    秦患天下不從而召諸生,至者皆拜為郎,凡七百人。

    又密令冬月種瓜于骊山型谷之中溫處,瓜實,乃使人上書曰瓜冬有實。

    有诏天下博士諸生說之,人人各異,則皆使往視之,而為伏機,諸生方相論難,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終命也。

    ”這坑法寫得“活龍活現”似乎确是活埋無疑了,但是理由說的那麼支離,所用種瓜伏機的手段又很拙笨,我們隻當傳說看了覺得好玩,要信為事實就有點不大可能。

    《史記·項羽本紀》雲: “玉田訊:本縣鴉鴻橋北大定府莊村西野地内于本月十二日發現男屍一具,倒埋土中,地面露出兩腳,經人起出,屍身上部已腐爛,由衣服體态辨出系定府莊村人王某,聞系因仇被人謀殺,該村鄉長副報官檢驗後,于十五日由屍親将屍擡回家中備棺掩埋。

    又同日城東吳各莊東北裡新地内亦發現倒埋無名男屍一具,嗣由鄉人起出,年約三十許,衣藍布褲褂,全身無傷,系生前活埋,于十三日報官檢驗,至今尚無人認領雲。

    ”這真是—— “楚軍夜擊坑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計時即坑儒後六年。

    《白起列傳》記起臨死時語雲: “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

    ”孔穎達疏依《史記·秦始皇本紀》說明雲: “十九日汪典鐵來約陸疇楷殺人,陸欣然握刀,促餘同行。

    至文廟前殿